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和部署,市城建委对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市城建委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加强日常检查督办,组织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公车使用管理自查工作。 (一)违规配备公车问题。经核查,未发现违规购买公车、超配置等问题; (二)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核查,2014年1月以来,共发生3起公车私用问题,分别是2014年2月14日晚8时许,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监督员李某某公车私用。2014年9月30日,武汉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服务部车辆公车私用。2015年端午期间,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刘闯私自驾车违规使用公车。我委均对上述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意识。委主任办公会多次对公车使用管理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强化公车使用责任意识,严禁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将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与加强作风建设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增强了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规范有序管理。一是规范使用程序。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凡是公车使用一律进行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二是规范停车管理。要求非工作日尤其是节假日,公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并随机抽查。三是规范维护保养。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节假日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 (三)严格进行问责。去年以来,我委共发现违规使用公车3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免职处分,并再次对严格执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和相关纪律进行重申,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四)建立长效机制。我委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去年以来,分别制定下发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的通知》、《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财务和公车管理的通知》、《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对公车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从根本和源头上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强化管理。 (一)明确使用管理要求。委机关所有车辆工作时间以外都集中停放在委机关,严禁擅自使用。如若在工作时间以外需动用车辆的须书面报委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同时报委办公室备案方可使用。 (二)明确使用管理责任。公务用车在使用的过程中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果发生违反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公车私用等现象,车辆使用人是第一责任人,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三)加强教育和监督检查。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断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同时,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安排专人对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和集中停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