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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改革培训班精神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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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度线 发表于 2015-6-24 16: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XX市信访局:
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培训班结束后,我局及时传达贯彻培训班精神,并立即进行了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全系统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扎实开展。现将传达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深入到位
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培训班结束后参会人员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局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按照局主要领导要求,在随后召开的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门学习。与会同志认真学习、领会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的指导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深远意义,并结合当前我老秘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会后相关业务科室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座谈等形式传达了会议内容,并向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做了传达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领会精神。
二、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信访接待日随访律师团作用
我局通过组建市领导信访接待日随访律师团,充分发挥了律师在解决涉法信访问题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在陪同市党政领导接访和下访过程中,该随访律师团成员通过解答信访人法律问题、向领导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等方式,及时疏导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在此基础上,我局将这项工作向县一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推广,并建立完善了两项随访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系人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与市信访局日常沟通工作,每月我局联系人接到信访局接访方案后及时确定随访律师,并为随访律师做好全程跟踪服务;二是建立随访备选律师制度。每月除按接访领导数配备等额的随访律师数外,我局还要派出专门工作人员或援助律师1名在信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并将之作为备选的随访律师,如遇市领导临时决定接访的情况,即可转为随访律师。
三、狠抓源头治理,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根据会议精神,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形势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密切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情况信息,及时落实相应措施;二是要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起多层面、立体化、全方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同时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化民事诉讼、非警务类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工作;三是要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特邀人民调解员队伍作用,进一步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四是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专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对有可能引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将各种容易引发信访问题的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四、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信访工作分流机制
打造“12348”热线法律服务平台,通过扩大装机容量、增设服务项目等,把“12348”法律咨询热线建设成为便捷、高效、畅通的法律服务专线,健全法律援助热线值守制度,推行双休日服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依托平台建设,健全完善部门间的工作衔接机制,把在热线服务中发现的信访苗头及时通报信访机关和有关部门,从而有效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在完善平台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引导打不起官司、交不起诉费的信访群众,走司法渠道解决问题。通过让弱势群体、低收入者享受到免费、快捷的法律服务,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的信息交流机制,对于调解不成有可能走信访途径的矛盾纠纷,积极将其引导到走依法诉讼途径,从而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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