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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建立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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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宁秘书 发表于 2009-2-17 22: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建立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湖北省委老干部局课题组 

  老干部作为党和国家的有功之臣,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优先并着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意义非常重大,任务十分紧迫。3月份以来,湖北省委老干部局组织黄冈、黄石、孝感、咸宁四市老干部局,按照“分头调研、定期碰头、加强交流、集中研讨”的原则,通过研究政策、问卷调查、座谈走访、数据统计和典型分析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困难离退休干部情况,全面分析困难原因,深入研究帮扶对策,取得了“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明确方向”的积极效果。 
  一、离退休干部与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基本现状 
  黄冈、黄石、孝感、咸宁四市现有离退休干部104187人,其中,离休干部6095人,平均年龄80岁;退休干部98092人,平均年龄72岁。以上四市37%的离休干部和18%的退休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生活困难。这些困难既有政策层面的原因,也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原因;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方面的原因;既有群体性的困难,有也个案性的困难;既有经济方面的困难,也有身心健康方面的困难;既有长期性的困难,也有临时性甚至灾难突发性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大病重病高发,活动范围小,生活自理能力差。据统计,四市离休干部中,长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有364人,行动不便身体较差的1603人,占离休干部总数的26.3%。二是养老模式的改变,导致“空巢”、独居老干部增多,老干部起居不便,精神寂寞,失落感增强。四市离休干部中配偶先逝、子女又不在身边的独居的有1312人,占离休干部总数的21.5%。这种类型的退休干部有4585人,占退休干部总数的4.7%。三是部分老干部配偶没有工作,子女下岗失业多,就业困难,家庭经济状况差。四市离休干部配偶健在且无固定收入的有1253人,常年抚养痴呆、智障或严重身残子女的104人,子女年龄在40岁以上且下岗失业就业困难的2111人,共占离休干部总数的56.9%,退休干部尤其是原来在工业企业战线工作的退休干部有近60%的子女下岗待业或临时就业。四是老干部医疗保障机制特别是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部分需个人支出的医疗费用影响着老干部的看病就医,加重了老干部的经济负担。特别是退休干部医药费报销比例偏低,常年重病患者负担很重。五是企业离退休干部尤其是改制破产企业退休干部和退休较早的企业退休干部退休费较低,对日常生活影响很大。如在孝感市抽查的副厅级退休干部退休费,行政单位平均达3573元/月,企业平均只有1285元/月,企业低级别、退休早的退休干部退休费就更低了。 
  二、对困难离退休干部进行帮扶的实践与探索 
  1.领导重视,把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困难作为大事来抓。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老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拿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省委坚持每年听取老干部工作汇报,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不定期研究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面临的突出问题。四市都实行老干部工作主要领导分管,成立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老干部工作专题研究、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困难老干部的帮扶工作。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孝感等地把“切实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纳入老干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各地各单位帮扶解困的责任。四市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困难老干部家中看望慰问,多次召开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了老干部的实际困难。 
  2.健全制度,不断完善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帮扶机制。 
  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特事特办原则,不断完善机制,尽力化解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全省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联系老干部制度,让领导干部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服务对象评价工作制度,将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帮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并由离退休干部对帮扶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建立了全省离退休干部帮扶预算,每年拿出80万元重点对因重病负担过重及特殊灾情造成困难的离休干部进行帮扶;建立了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坚持每逢元旦、春节、七一、重阳等重大节庆时,及时对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进行普遍的走访慰问,同时还不定期地对生活困难的老同志进行个别走访慰问;建立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拉网式地走访慰问并协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建立了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制度,并且实现了离休干部全员发放;建立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制度,通过局长接待日、首访负责制、群体重复越级信访排查、信访回告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离退休干部信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回复率达100%。此外,还通过建立改制破产企业老干部服务管理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老干部的生活困难;通过组织开展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活动,从源头上帮助离退休干部党员家庭摆脱生活上的困境。 
  3.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帮扶解困资金投入力度。孝感市下属的汉川市2003年起就建立了每年20万元的老干部困难帮扶资金,当年用多少,下一年度补多少,确保20万元的困难帮扶资金额度不减少。黄石市“三制并举”、提供资金保障,使老干部的一些特殊困难得到了较好解决。一是完善困难企业老干部医疗费保障机制,市级财政每年拿出500多万元解决破产、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统筹费,去年市政府拨款100多万元分两批解决了市属下放企业200多名退休县级干部门诊医疗问题;二是建立企业管理服务帮扶机制,从200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解决下放企业离休干部节日慰问、住院看望等问题;三是建立困难老干部救助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作为老干部应急解困基金,同时每年春节还从市扶贫解困资金中安排20-25万元用于救济慰问特困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咸宁市各级财政采取“正常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项目经费优先考虑解决、特急项目领导审批追加、特殊问题财政予以兜底”的原则,确保困难老干部的问题能够有效解决。黄冈市本级和黄州、罗田、麻城、浠水等地都建立了每年15至20万元不等的老干部工作预备金,用于解决老干部的特殊困难。 
  4.突出重点,切实为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一是解决老干部住房困难。针对部分老干部住房特殊困难,各地想方设法,采取特事特办,积极帮助解决。黄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离休干部韩有仁原来只有两间房子,子女在外地想回来照看老人一直面临住房困难,局里想方设法帮助调剂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无限期免费使用,使他们的愿望得到了实现。黄石市大广山铁矿离休干部陈令因企业破产没有分到住房,黄石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标准给他补贴了近3万元,解决了他的住房问题。二是对困难老干部进行救济。黄石市每年对特困老干部和遗属进行两次定期救助,每次金额在500元以上,对重病住院、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干部每次救济金额在1000元以上。今年,黄冈市市长刘雪荣同志亲自过问,对市供销社离休干部盛洁玉一次补助3.5万元,帮助解决因病造成的经济困难。三是对高龄老干部进行补贴。黄石市从2007年开始,每年给90岁以上的离休干部发放1000元高龄补贴,重阳节送到老干部家中。此外,咸宁市还调整了困难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孝感、黄石、黄冈等地老干部门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为困难离休干部遗属办理低保。 
  5.以人为本,为困难老干部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各地老干部工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分类指导、因人而异的原则,为老干部尤其是困难老干部提供优质周全的服务。黄冈市全面推行了建立走访联系和服务承诺制度,为离休干部和一定级别的退休干部发放《老干部工作服务手册》,组织、老干、人事、劳动、财政等部门分别作出服务承诺,开通老干部咨询政策、反映问题的服务热线。咸宁市建立定期走访、信访跟踪督办、分片包干联系、首问负责等制度,细化服务内容,实行服务考评,开展亲情服务,赢得了老同志的好评。各地对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做到生病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日逢五逢十必访、家庭有变故必访。对长期生病、身边无子女的老干部,建立专人联系制度为他们排忧解难;对于身患重病、常年卧床不起的老干部,通过定期打电话、登门拜访等形式及时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对需要家政服务的老干部,帮助物色、挑选合适的家政人员。此外,还针对部分高龄、行动不便老干部的特点,开展小型、分散而又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培养积极健康心态。 
  三、当前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单位领导对老干部这一特殊群体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老干部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困难应由社会来分担解决;一些地方财政以财政困难、少数单位领导以单位经费紧张为由,搪塞对困难老干部的帮扶责任;还有部分单位领导没有认清困难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帮扶工作还停留在建立“三个机制”和清欠“两费”上,没有过多地关注他们在生活上出现的特殊困难和实际问题。 
  2.整体工作不够平衡。对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工作因各地各单位经济状况、单位性质、领导重视程度不同而差别很大;因离退休休干部离休、退休的身份、级别高低和居住地不同而差别很大。还有一些离休干部及时反映自身困难的,得到的关照就多一样。而那些不愿意给组织增添麻烦的,得到的关注和关心就少一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老干部工作部门工作手段有限,对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往往只能给予临时性的帮扶或走访,而不能通过治标又治本的方法予以较彻底地解决。 
  3.帮扶责任不够明确。生活困难老干部需要帮扶的领域越来越宽,帮扶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目前对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主要由组织、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及老干部所在单位来实施,对困难老干部在更多领域的帮扶无明确的责任界定,难免出现帮扶上的空挡和缺位。特别是遇到老干部工作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缺乏其他部门的参与和协同,难以形成帮扶困难老干部的合力。 
  4.帮扶服务不够灵活。由于困难离退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重病大病多,医药费开支逐年上涨,加之医药费统筹金征缴缺乏过硬手段,造成老干部看病就医不便;受医疗统筹目录的限制,部分需要个人自费的项目加重了困难离退休干部的经济负担;有的定点医院较远,离退休干部不能就近就医。同时,对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没有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特别是“空巢”独居、身患重病、身有残疾的离退休干部,居住在农村的困难离退休干部需要救助时,不能提供很好的救助和服务。有的虽然采取送钱送物等应急性、“输血”式的帮扶,未能充分考虑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具体困难,导致帮扶治标不治本。 
  5.帮扶保障不够完善。由于自上到下未出台相应的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解困办法,导致各地各部门对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解困缺乏广泛稳固的资金来源,难以形成帮扶工作的长期性和实效性。很多地方对困难离退休干部,只限于一时性的资金帮助,或是在年终发放一定的补助,由于数额有限,难以有效帮扶。 
  四、加强对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思考 
  建立健全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让老干部过一个幸福、安宁、有尊严的晚年”的指示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创新思路,不断寻求新途径、探索新办法。 
  1.加强领导,落实帮扶责任。一是要强化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老干部所在单位,要切实增强对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帮扶工作放到地方和部门单位全局工作中去谋划部署。地方党委政府和老干部所在单位都要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工作。老干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这项工作,与老干部经常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对困难老干部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二是要明确责任。建立地方财政、老干部所在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及社区(乡镇、村或居委会)四位一体的帮扶责任体系,明确帮扶责任,完善帮扶制度,落实帮扶资金,制订帮扶措施,形成统一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使帮扶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三是要落实考评。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财政、劳动、老干等部门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看帮扶机制是否建立,看帮扶责任是否落实,看困难问题是否解决,并不断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努力形成尊老敬老、帮扶困难老干部的浓厚氛围。同时,民政、工会等部门也应将离退休干部统筹纳入困难职工救助的范围。 
  2.政策配套,提供帮扶保障。一是要建立帮扶资金。实行有效帮扶,资金是关键,必须把落实帮扶资金作为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县均应建立特困老干部解困资金,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将特困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按年度拨付给老干部工作部门管理使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对解困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帮扶解困作用。各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逐年增加解困资金,各单位也要因地制宜地通过“同级财政预算一部分,留存党费补助一部分,老干部工作经费安排一部分,党员捐助一部分,社会募集一部分”等方式筹集相应的帮扶解困资金。二是要界定帮扶范围。要明确帮扶解困的具体范围,在生活困难方面当前应突出以下重点:老干部长期身患重病、高龄、“空巢”等原因不能自理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常年抚养痴呆、智障或严重身残子女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家庭成员身患重病、医药费全部由个人负担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火灾、洪灾等)经济损失严重造成生活困难的。要按照生活特别困难、比较困难、暂时困难等档次确定帮扶标准。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要结合老干部的实际,界定具体的帮扶范围和帮扶标准。三是要完善政策保障。建立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老干部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抓好离退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完善,保障老干部的看病就医,对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老干部可从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中补助一定的资金;对因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老干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帮助;对离退休干部家庭中子女下岗就业困难的,相关部门在政策和措施上要给予帮扶和倾斜,提供免费培训,帮助实现再就业。同时,要切实关心离休干部遗属,出台政策文件,切实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确保她们的基本生活。要在突出党内帮扶的同时,整合和引导社会帮扶资源进行有效帮扶。建立党内支部对党员、党员对党员的“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制度,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动态管理,建立帮扶台账。帮扶困难老干部,也需有一个认定审批的流程,以确保帮扶对象的准确性。困难老干部的帮扶申报工作应由所在单位负责,由困难老干部个人提出申请,老干部所在单位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进行核实,组织和财政部门审批,并确定困难类别和帮扶标准及要求。为此,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所在单位要通过经常性的上门走访和实地调查,了解特殊困难老干部的思想变化、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等,对困难类型、困难原因进行梳理,建立困难老干部台账,及时更新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为困难老干部实施帮扶提供依据。要结合离退休干部信息库建设,建立困难离休干部信息台账,对困难老干部进行分析、归类,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帮扶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 
  4.因人制宜,增强帮扶实效。要成立以“经济帮扶、精神帮扶、医疗帮扶、家政帮扶”为主的四大帮扶平台。经济帮扶主要针对家庭和个人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精神帮扶主要针对存在思想疑虑的困难老干部,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交心,引导他们想得通、看得开,帮助他们解开思想上的疙瘩,使精神愉悦起来。医疗帮扶主要针对重病、行动不便老干部,可以定点医院和老干部居住地的医疗点为依托,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老干部的健康状况、所患疾病、忌用药物、近期病况等,畅通老干部医疗服务的绿色通道。家政帮扶主要针对“空巢”、独居老干部,可成立老干部家政服务公司或由老干部工作人员联系家政人员开展家政服务;也可采取建设老干部公寓集中养老的模式,解决“空巢”、独居老干部生活上的不便。要坚持多措并举、因人制宜,使帮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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