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都决定了我们不能容忍不廉洁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我们的目标是: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廉洁的政府、清明的政风! ——摘自习近平《摆脱贫困》之《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篇 习近平总书记自从政以来就对经济和廉政两项工作常抓不懈,早在主政宁德时他就指出:“联系闽东地区的实际,穷地区,穷家底,脱贫致富的任务非常艰巨,这就更需要我们讲廉政,以此团结和带领群众。”这句平实的话道出了一个真理:经济发展与廉政建设就像“连体婴儿”,要延续生命就必须相互依靠。 在任宁德地委书记期间习近平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廉洁的政府、清明的政风!”当时,宁德党政干部私盖房屋成风,习近平决心清除“摆在路边的贪腐”。仅1989年1月到9月,习近平便查处党政干部441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18人,科级干部77人,被他列入调查之列的干部多达2000多名。这一举动在宁德政坛掀起了铁腕治吏的清明政风。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反腐决心更不必说,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对搞廉政、抓不廉洁的坚决态度。这不仅维护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清理了党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更树立了老百姓的信心,让老百姓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实现中国梦的希望。 不廉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待不廉洁的态度。有人认为反腐会阻碍经济发展,但恰恰相反,不廉洁的温床只会滋生出畸形的经济发展模式。习近平将抓经济和治贪腐相结合,他主政宁德期间正是宁德经济发展较快的时期。事实证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不仅是民心所向,更是推进经济健康发展,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必然选择。 从反腐的背后,我们看到了习近平对建设廉洁政府、清明政风的重视和努力,但是要创造这样一个清明的气象,光靠他一个人“清扫”是不够的,必须靠每一个党员干部自律,廉洁奉公,杜绝“糖衣炮弹”,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只有以廉洁政府为支撑,经济才能得到实实在在发展,民生才会得到实实在在改善。 古语有云: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贪者,政之腐也,民之贼也。自古以来,有多少朝代亡于贪腐,有多少百姓被迫揭竿而起。要想国泰民安,发展经济是首要基础;廉洁的政府、清明的政风更是重要保障。因此,各级政府都要牢记“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廉洁的政府、清明的政风”这一目标,身体力行,为民谋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