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在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长 杜家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战胜历史罕见严重干旱,建设“四化两型”,促进“三量齐升”,守住“四条底线”,基本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面对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先后出台发展县域经济、扶持重点产业、推进重大项目以及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等系列政策和意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困难,下半年经济逐月回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5万亿元,增长10.1%;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8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8900亿元,进出口总额完成251.6亿美元;应对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有力有效,粮食生产好于预期,实现总产585亿斤;公共财政收入超过330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23.6亿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23414元、8372元。蓝思科技(长沙)、中联重科麓谷环卫机械工业园、北汽(株洲)等重大项目投产,大众汽车(长沙)、富士康(衡阳)大彩电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125公里,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排名全国第四;新改建国省干线20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8000多公里;湘桂高铁复线、衡茶吉铁路建成通车。完成2000多座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电力装机220万千瓦。 (二)转方式调结构深入推进。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7∶47∶40.3,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提高1.3个百分点。工业实力增强,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比重上升1.3个百分点,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等优势产业加速发展。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5740亿元。科技创新力度加大,超级杂交稻创百亩连片平均亩产988.1公斤新纪录,新上3D打印、锑清洁冶炼等12个科技重大专项。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民间投资超过1万亿元,占比提高到62%以上;产业投资占34.7%。 (三)改革开放继续深化。省属国企改革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市州国企改革攻坚扫尾力度加大。国库集中支付、“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试点等财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稳步开展。林业、水利、医药卫生、户籍,以及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等改革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57.9%。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增长20.2%,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9.6%;衡阳综合保税区一期通过国家十部委验收,湘潭综合保税区成功获批。 (四)两型社会建设步伐加快。湘江流域综合治理、资源性产品价格和金融改革等多项改革经验获国家有关部门肯定和推广,率先推行民用阶梯水价、电价、气价改革,首创两型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扩大到湘江流域八市所有工业企业及全省火电、钢铁企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开。解决37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新启动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28个,关停淘汰重金属污染企业127家。长株潭城际铁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建设加快。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湿地保护进一步加强。 (五)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超过300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超过65%。21项3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各类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新增城镇就业8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4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纯农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动态清零。城乡医疗、养老保险进一步扩面提标,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实现社会保障托底;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残疾人保障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稳步提高。大力推进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实施重点项目2200个。 (六)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教育强省深入推进,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政府对教育后勤服务的保障得到加强。文化事业和产业改革发展加速,第二批42家非时政类报刊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演艺动漫等稳步发展。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得到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扎实开展,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平安湖南建设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强。城乡社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 (七)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进。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省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院士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举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听证会31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件,制定省政府规章2件。法治湖南建设不断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年在线办理事项达到500多万项。大力推进居委会和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工作。 (八)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取得新成绩。规范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机构设置。积极遂行抗旱救灾、抗洪抢险、维稳处突等急难险重任务。完善优抚激励机制,做好优抚对象解困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和“双带双促”活动。广州军区国动委第九次全体会议在湖南召开,军队、武警后勤保障进一步加强。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驻湘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九)转变政府职能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持“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围绕解决“四风”问题,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省本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对接国务院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75项,向长沙市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5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214项。全面启动工商注册资本认缴制。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办公性行政经费、“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认识和体会,主要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坚持一张蓝图抓到底,加强分类指导,持之以恒地促进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和人均均量同步提升;坚持底线思维,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省持续发展、和谐团结的大好局面,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共湖南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锐意进取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驻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指战员,向中央驻湘单位,向支持湖南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海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必须紧密关注、认真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动力仍然不强。重大项目储备不足,消费持续增长的势头减弱,外贸依存度偏低。二是发展方式仍然粗放。高耗能行业比重较高,资源环境制约日益突出。三是发展效益仍然不佳。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较低,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水平低、地区差异大。四是发展环境仍然不优。行政审批项目和环节过多,行政效能不高,索拿卡要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五是生态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地区工矿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水、大气、土壤等污染的治理任务还较重。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解决。 二、2014年的形势和主要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我国经济处于换挡期,下行压力较大。在全球经济深度转型调整时期,挑战和机遇并存。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抓好中央重大改革措施的细化和落实,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关于充分发挥湖南作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的要求,把改革发展与扩大开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我们要以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抓手,分区域布局、分类别考核、分梯次推进,奋力谱写湖南改革发展新篇章。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四化两型”,促进“三量齐升”,努力实现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12%;财政总收入增长12%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万元GDP能耗下降2%。主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改革开放目标任务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出台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基本完成市州和县级国企改革。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推动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分类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深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在长沙、郴州试点先照后证,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行。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扩大民间投资各项政策,制定分行业的鼓励和扶持措施,实施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统筹抓好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行业系统改革,2015年底之前完成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按照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总额不增加的原则,严控机构编制数量。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实施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年内完成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政府部门办公司要与所在部门全部脱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对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深化财税、金融、农村等各项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省级项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不设立新的专项;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和资源税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预警和“红线”规定,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推进民营银行建设;引导外资银行和国内各类金融机构来湘发展;推进国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管控。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坚持规划先行,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自建住房财产权、林权的交易和抵押贷款有效途径。深化生产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改革。继续推进水利、国有林场改革。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鼓励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扩大出口,加大成套装备、资源能源和关键技术的进口。加快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支持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南车株机等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并购、重组,设立境外产业园、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体系。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主动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引导各地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加工贸易。开展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招商,健全外商投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和调度机制。深化央企对接合作,吸引更多企业来湘建立集团和区域总部,以及研发、结算、数据、采购中心。支持湘商回湘发展。加快衡阳、湘潭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大项目入区和服务力度,建设原油、农产品、汽车等专业性进口平台。深入推进口岸大通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促进贸易便利化。 (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以优化产业结构、消化过剩产能、增强产业竞争力为重点,制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出台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先进装备制造与再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轻工食品、节能环保、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等重点产业的政策措施,培育3D打印、工业机器人、两型住宅、北斗应用等新产业。抓好上海大众30万辆乘用车、泰富重工、蓝思科技三期,以及高端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升级、华菱汽车板等重大项目。促进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实施园区倍增计划,依托重点园区打造产业链长、带动力强、集聚度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强化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加强工业控制系统软件开发、产品和信息技术研发。加快数字湖南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服务业、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应用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大千亿产业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引导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兼并重组。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保障粮食、油料、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稳定供给,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优质粮食产业和沃土工程等重大项目,抓好环洞庭湖、娄邵盆地等土地整治,确保全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延伸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竹木、棉麻、烟草、花卉、苗木、水产、食用菌等主导产业链,继续培育粮油千亿产业,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重点扶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注重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培育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工程,完善“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企连结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启动实施“百片千园万名”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节水高效农业、农作物高产栽培等技术集成配套和推广。鼓励发展合作经济,引导各类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新服务业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培育新的服务门类、运营方式和服务品种。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科技服务、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金融、商务会展、节能环保、会计咨询等服务业,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数字出版、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新型服务业。支持企业承接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建筑等服务外包业务。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发展第三方物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促进现代交通、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对接、配套、融合。落实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重点实施“农贸市场改造”等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区域性交易中心。充分发挥我省山水风光秀丽、民族风情多样、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周边省区旅游线路的开发合作,集中力量建设若干条精品旅游线路和景点集群,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强化旅游市场配套服务和营销管理。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巩固生活性消费,发展养老、健康、文化、培训等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试点,扩大“湘”字号消费品牌影响。落实服务业用水、用电与工业同价等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依托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加强超级杂交稻、IGBT芯片及模块、超薄平显玻璃、盾构装备、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生产装备等重点技术和产品,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积极争取长株潭三市高新区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大力引进和发展科技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加大对创新型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专利权、商标权、股权等质押支持力度。开展科技保险工作。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股权激励,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创新成果得到保护、创新权益得以实现。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力争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万亿元以上。其中:交通,争取建成通车高速公路400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1500公里;实施洞庭湖航道升级工程,推进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等水运项目建设;加快沪昆客运专线湖南段、怀邵衡、黔张常等铁路项目建设;推进长沙机场飞行区东扩及支线机场改扩建,发展省内支线航空和国际航线。能源,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120万千瓦以上,推进西气东输三线湖南段建设,加快新一轮农网、主网输电网架及县城电网改造。城建,重点建设各市州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垃圾治理、地下管网、公共交通和绿化、美化、净化等工程。信息,重点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光纤宽带网络、局域传感网络和云计算网络等设施建设。水利,重点加强洞庭湖和“四水”流域综合治理,以及东江湖等水源工程建设。生态,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和生态林建设,开展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民生,大力推进城乡安居工程和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普通商品房供给。 强化要素保障。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积极试点发行地方债券,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动产、股权、订单、仓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加快煤炭储备基地和输煤输电通道建设,继续推进成品油管道、天然气管道网和油气储备库建设,加快实施“气化湖南”工程。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城镇低效利用地再开发。以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为重点,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选冶和加工水平。依托重大科研、工程、产业项目,培养引进高层次、高技能和实用人才。 (四)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加快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与建设步伐。继续推进长株潭试验区十大改革,推广十大清洁低碳技术。推进城乡统筹、土地管理、行政管理、金融管理等制度和机制创新,重点开展土地空间使用权确权登记、政府管理创新和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建设长株潭城市群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一体化跨区域项目,加强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加快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娄底锡矿山等重点污染区域整治。谋划培育湘江新区等新的增长极。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研究出台非居民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用电、用气办法,加大差别电价和企业直供电实施力度。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建设,努力完成火电、水泥、钢铁、石化、有色等行业企业脱硝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环境服务业改革试点,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配套,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推动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 全力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等重点生态环保工作。以水更清为重点,抓紧实施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理顺湘江流域管理体制,在长株潭地区全面实行水务一体化;突出对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的保护。以山更绿为重点,强力推进山体修复、尾矿库治理和“矿山复绿”行动;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启动重金属污染严重耕地的修复利用和作物结构调整试点工作。以天更蓝为重点,加大雾霾防治的工作力度、投资力度和政策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完善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监测网络,分批启动其他市州城市、重点工矿城市大气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汽车尾气治理,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对所有机动车实行绿色标志管理;加大建筑工地粉尘管理力度。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落实国家生态补偿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绿色湖南建设推进机制,持续抓好生态城市、乡镇和村庄建设。大力植树造林,发展林下经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用途管制,强化节地考核。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五)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把生活更美好作为城市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科学编制城镇和农村规划,促进长株潭等城市群发展,推动市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县级市和县城,以及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省际边界中心城镇,致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坚持产业兴镇,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应急处置、治安防控、救济救援体系,下大力气解决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环境脏乱、城市内涝等突出问题。保护好名居、名镇、名胜。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和规范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推行政府担保和农户联保,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推动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统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启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推进“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把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机制,继续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工程,加强县城城区、工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继续推进扩权强县试点。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严格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差异化的区域配套政策。充分发挥长株潭产业、人才、科技等优势,引领和示范全省转型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湘南地区毗邻珠三角优势,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形成开放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通江达海优势,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推进区域交通、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大湘西地区资源生态优势,加强保护和开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文化旅游,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坚持以自治州为扶贫开发主战场,全面落实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推进老少边穷库区和高寒山区脱贫致富。坚持精准扶贫,实行一乡一策、一村一策,一户一个脱贫计划。强化产业扶贫,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加大相关地市与自治州挂钩支援力度,省级专项扶持向湘西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统筹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扶持与重点帮扶特困村、特困户相结合,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动水、电、路、气、房、环境整治“六到户”。抓好贫困地区教育工作,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继续为民办实事。围绕“两房两棚”建设、“两供”、“两治”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集中力量办好15件实事。1、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2、解决36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3、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4、建设新农村示范村100个、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00个。5、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200所,为农村寄宿制学校添置学生床位42万个。6、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城市棚户区改造18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万户,新增公租房(含廉租房)15万套。7、实现30个市县供水厂出厂水水质全面提升,新增城镇管输天然气用户15万户。8、县以上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8%和87.5%。9、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0所,确保农村五保年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640元。10、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30元/月和165元/月。11、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00户,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儿童3000名。12、改扩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20家,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5000人。13、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2万个。14、确保省级以上公益林管护面积到位率和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均达到100%。15、建设农民健身工程3000个、室外健身路径工程200个。 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继续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发展,努力解决用工结构性短缺问题。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工作,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建立健全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动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工作。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多途径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完成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扫尾任务。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七)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文化事业改革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健全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机构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继续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突出抓好重点文化企业、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依托长沙后湖文化艺术园等文化产业基地,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省美术馆、省博物馆、省图书馆和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等工程,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做好永顺老司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健全社会事业发展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和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统筹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积极引进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和救助制度,有序推动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向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延伸;深化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继续加强重点传染病防范和精神卫生工作。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做好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依法惩治犯罪、强化法律约束、加强道德教育、规范社会行为,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做好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依法加大网络管理力度,创新虚拟社会管理。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切实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和网上信访工作,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按国家规定,有序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贯彻党的宗教和民族政策,促进宗教关系、民族关系和谐。 统筹推进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武警、应急动员和人防及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不断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依法规范兵役工作,提高兵役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军转安置任务。加大全民国防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提出的,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要增强宗旨意识,加快建设服务政府。逐步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坚决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三分之一的目标,加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民生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要增强问题意识,加快建设责任政府。认真落实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责任,改革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增强制度意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完善、严格执行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商沟通、社会公示与听证、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增强纪律意识,加快建设廉洁政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清理和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全面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从今年起,全省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并全部公开。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篇章,三湘大地即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我们要满怀信心、攻坚克难,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和挑战,以全心全意的努力,兑现向人民作出的承诺。我们要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抢抓机遇、敢为人先,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我们要持之以恒、只争朝夕,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抓落实、见实效,有始有终、善作善成。我们要守望相助、同舟共济,以众志成城的坚守,一任接着一任干,最广泛地凝聚推动科学发展的正能量。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