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非公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非公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市非公企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据统计,去年全市非公企业在全市GDP中占63.5%,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80%以上。由此可见,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非公经济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求、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非公企业的职工队伍也在不断扩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尤其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下岗职工和社会人员包括党员进入到非公企业中再就业,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工作必须深入这一阵地。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不断加强党与非公企业中广大职工的联系,增强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扩大党在非公企业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巩固和扩大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基础和阶级基础,就显得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十分迫切。 第二,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发展,核心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不懈努力。当前,全市上下正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十二五”发展目标而拼搏奋斗。我们能否抢抓政策叠加的战略机遇,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离不开非公企业的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切实把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政治热情全面激发出来,把工作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引导非公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注重节能减排、加快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走科学发展之路,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六安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据统计,全市共有非公企业6888户,其中独立法人企业5401户,从业人员259493人,党员11090人,已建党组织1307个,覆盖企业数2270户。虽然各地抓非公党建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但从总体上看,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只有42.03%,党组织覆盖率不高、党员比例小、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凝聚力影响力不强等问题仍较突出,非公党建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截至8月10日,全市非公企业还有近58%没有实现组织覆盖。因此,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相比,我们的任务很重,差距很大,我们必须集中一段时间,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全力提升我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把握要求,明确任务,全力推动非公党建工作实现新跨越 今年3月和7月,中央和省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党建的《意见》和《实施意见》,这次会议,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些都是我们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的政策依据。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难得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抓好工作落实,实现非公党建工作大飞跃、大突破。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扩大两个覆盖,发挥两个作用,抓好两支队伍”。 第一,以独立法人企业为重点,在扩大“两个覆盖”上取得新突破。当前,全面提升我市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是非公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实现9月底前,独立法人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60%以上,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企业100%建立党组织;年底前,独立法人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80%以上,力争100%。一要创新中小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两个覆盖”的空白点和难点主要在规模以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要采取区域联建、行业统建、楼宇共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建立党组织。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条件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的有效方式,扩大党的影响力。二要探索实现工作覆盖的有效途径。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把群团组织负责人发展成党员等形式来实现工作覆盖。年底前,要做到所有没有党员的独立法人企业都有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要依托工会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做好联系职工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三要继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要按照“抓好质量、摸清存量、输送力量”的工作思路,提升企业职工中党员的比例。一方面,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努力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都有党员,并及时建立党组织。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过程中,要注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严把入口关,注重发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职工特别是先进模范人物入党,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入党。另一方面,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机制,探索“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大力摸排企业中的“口袋党员”和“隐形党员”,引导和督促他们主动亮明身份,参加党的活动。第三,要有组织地向非公企业推荐、输送党员职工,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二,以“双强六好”为抓手,在发挥“两个作用”上有新作为。非公企业党组织只有充分发挥好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才能得到广大党员的认同和响应,才能取得出资人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欢迎。要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按照“双强六好”总目标,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一要明确职责定位。非公企业党组织要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支持出资人和经营者发展壮大企业。积极宣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双向互动联系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协商有关情况,定期恳谈重要事项,探索党组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重要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企业发展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二要创新活动载体。要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带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广泛动员职工群众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术创新活动,帮助企业增强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三要强化服务理念。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反映群众诉求,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主心骨。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贴心人,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四要引领企业文化。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教育引导企业出资人、党员和职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基础。积极开展学习型企业建设、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企业文化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职工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第三,以抓好“两支队伍”为关键,实现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有新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开展非公党建工作的骨干力量。加强和改进非公党建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两支队伍”建设,要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加大培训力度。一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注重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选举或推选产生党组织书记。企业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协商委派,或从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中推荐人选,也可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组织书记人选。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二要加强党组织书记培训。要把企业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抓好示范培训,坚持普遍轮训,实行任职培训。对新任职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年底前,市里将举办2期示范培训班,县区要全员培训,要精心编排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任职培训,既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群众工作方法的培训,又要加强市场经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以后,市里每年至少开展1次示范培训,各县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新任书记的履职能力。三要强化管理和激励。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工作和述职评议等制度,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鼓励企业把党组织书记纳入管理人员序列;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适当的工作津贴。对选派到企业帮扶工作的干部,选派单位可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补贴。注重政治激励,积极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四要切实抓好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按照“企业挑选、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组织决定”等方式,实行“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办法,继续加大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力度。重点将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到无党员或党员不足3名的非公企业,使无党员的企业党的工作能开展起来,有党员的企业党的组织能建立起来,并指导新建党组织建章立制、开展活动。各县区要建立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鼓励机关在职干部、“退二线”的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和其他热心党群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加强领导,强化指导,进一步完善非公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非公党建工作与传统领域党建工作相比,具有很强的开创性、探索性。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真正把非公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在健全领导体制上,要把非公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制,把抓非公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基层党委书记专项述职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内容。要切实加强对非公党建工作的领导,做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健全领导机构上,按照省里要求,市里将成立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县区要参照省市做法,相应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全市之内要一致,做到上下统一。在完善党组织管理机制上,各类开发区中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由开发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对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可依托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对大量分散的小微企业,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实行区域化、网格化管理;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非公党建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重点指导。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也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及县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在形成工作合力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纪检、宣传、统战和工商、财政、经信、商务、工商联等要充分发挥优势,共同推动非公党建工作。要加强对非公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总结各地在抓非公党建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先进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非公企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第二,要加大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力度。在经费投入上,要按照省里《实施意见》的要求,增加党委组织部门的党建工作经费,用于非公党建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多渠道筹集非公党建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为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建立党费拨返制度,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在阵地建设上,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企业,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倡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要以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专业镇、办公楼宇、专业市场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党员提供活动场所,为党组织搭建服务群众的平台。年底前,全市所有省级开发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都要建成中心,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企业出资人的团结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结合起来,做到致富不忘国家、致富不忘社会、致富不忘党和人民,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要注意听取出资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动他们支持企业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对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党委统战、组织部门应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要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大力宣传非公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非公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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