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市场经济领域的不断发展壮大,将为农村消费者带来不少方便,也为广大村民增收节支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在农村经济发展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工商监管工作不断拓展,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已成为工商部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商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五个更加”的过程中,为了“更加自觉服务经济发展”,尤其是服务于农村食品经销市场的监管,加快实现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的步伐,切实维护好农村消费者的权益,显得越来越重要,做好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对于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发展农村非公经济稳步增长,活跃农村消费品市场,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农村消费领域中,搞好食品监管,是工商监管职能转变中一个长驻的话题。 前不久,笔者随同机关抽调各股室人员,配合基层所在检查双节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中,利用一天时间,一行4人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乡村开办的16个商店经销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其结果令人担忧,急需解决。通过对16个商店的检查有问题的14个,其中问题较大的4户,问题较小的10户。其主要问题是: 1、食品台账记录不齐全、不经常。在检查16户食品经营户中,有台账的16户,占检查户的100%,所里与经营户签订安全食品经营责任书的15户,占94 %,有食品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的14户,占检查数的88 %;台账记录较全的10户,占已检查的63 %,但还有37%的食品经营户,台账记录不齐、不经常。 2、经营人员缺乏基本食品经营常规知识的不了解。由于农村食品经销的食品品种多、数量大,有些经营人员对经营的食品缺乏常规知识的了解,对经销的食品“三证”及保质期心中无数,也不进行日常检查,只是应付销售,而对农村消费群体缺少高度负责的态度。有的成箱食品,在进货中,也不一一验收食品质量,待开箱后,结果发现部分食品已过期或临近过期。其中1户商店经销的麻花、面包等食品已过期,还在继续销售。 3、多种进货渠道,导致食品质量无法保证。农村食品经营者,大都是以农兼商、家庭经营式为主要形式,农闲时开店经营,农忙时,关店务农,在进货渠道上有两种:一是进城在批发户处进货;二是由各地配货车送货上门;但农村大都采取第二者,就近进货。这些配货车,有来自本县城的,也有外地的,特别是外地配货车送来的小食品出现了“三证”不齐全,或大包装有货签,在分批销售时,形成小包装进货标签 “一签”多用,造成食品质量无法保证,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不便。如在某村一家商店检查中,发现经销的30包饼干外包装两头有用剪刀裁剪的痕迹,但同一种饼干一袋未能裁剪,经检查人员细心观察后,找到了出厂日期,结果已过期半年之久,但经营人员还未发现,说明剪口的其它饼干同样也过期,检查组当场做出了紧急查封的应对措施。 4、本身条件的制约,导致商店卫生差。农村食品经营的场地,大都是以自己使用民房或租用他人民房为主,场地面积小,加上受农村传统观念的影响,使之经营环境条件差、不卫生,直截危及着农村消费者的安全,特别突出的是一些经营房屋设施简陋,光线黑暗,有些纯属老汉、老婆或小孩经营,对店内的卫生也不打扫,墙体上挂满灰圈,食品上落着厚厚的一层尘土,经营的面包、方便面过期变质;还有的经营人员着装、仪表不整洁、不卫生,根本不具备食品经营人员的要求。 5、店内商品摆放混乱,将食品与化工品混放在一起。在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者将食品与洗衣粉、肥皂、香皂、小五金、衣物等商品混放在一起;有些还将自家吃的日常食品,混放在柜台上,给消费者和检查人员带来了误导。 6、食品批发户缺乏职业道德。在推行“票证通”的过程中,把好食品经营的批发环节尤为重要,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县城的批发户,以自己的营利为目的,也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将大量的不合格、过期食品注入农村市场,还有的批发户还在使用原批**据,不开据统一的食品进货**,对于农村推行“票证通”造成了一定难度,对监管工作也带来了不少困难。 对策: 1、加大对农村小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力度,使之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农村食品经营户,是为广大农民消费提供购买小食品的主要阵地,也代表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消费权利的保护。针对以上检查中存在的食品经营者内在的问题,应从四个方面加大对培训力度: 一是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搞好培训。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让经营者懂得依法保护自己,依法从事经营,依法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利用“一会两站”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在办理证照前,对其经营人员不仅从身体健康角度考虑,还应从经营人员的年龄、文化素养、经营环境等方面加以均衡,应该有必要的制约条件,让其尽快适用新时期经销食品从业的基本要求,监督其经营行为逐步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经营渠道,从根本了消灭农村传统的经营模式。 三是发挥“四大员”立体监管作用,监督其经营行为向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方向转变。我们在总结去年对食品监管工作经验的同时,探索性的从全县各学校、乡镇长、经营户、人大代表中聘请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食品安全监管协理员、食品安全监管助理员、食品安全监管督察员的“四大员”监督机制,并给“四大员”授予了应履行监督权利的义务,凭统一核发的监督证件,“四大员”有权代表工商机关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对食品经营者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提醒、对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食品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做好对“四大员”的培训,从档次上、质量上进一步提高,不断巩固提升对乡村食品监管成果。 四是强化对农村食品经营人员的考核力度。由经营者所在工商所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定期通报,对考核出现的问题严重者,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取缔经营食品经营资格,并记入个体户登记档案,定期在各乡镇村组定期公布,让农民“阳光”消费、“公开”消费,增强村民对食品经营者的信誉度,促其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2、加强对乡村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确保农村消费环境。进货环节是农村食品经销的主要渠道,也是农村经营食品严把的主要关口,一是对前来本地送货的批发户实行备案登记。二是对现有县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批发业在实行“票证通”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其职业道德的教育力度,逐步形成一个“进货省心、食用舒心、用后放心、消费满意”的农村消费保障体系。三是在乡村树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店,以典代面,带动全盘。四是总结成绩,寻找不足,在学中干、干中摸索,求实创新,创出一条适用山区乡村食品监管的新路子。 3、严把生产领域食品监管质量,是做好农村食品监管工作的关键。食品生产领域是确保食品质量的关键,按其职权,归属于质量监督部门,这就必须与他们密切配合,强化生产领域的监管,把好食品生产质量的第一关,只有把好了这一关,农村销售的小食品才有保障,消费者才能安全、放心;有了这一好的开局,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就顺理成章。 4、加强对县城食品批发户的职业道德的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是以所为单位,建立食品批发经营协会;二是协会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三自”为主,加大教育力度;三是把好全县流通领域食品批发关,让协会加强对外来食品批发户的监督检查,并对其实行备案登记,包括对其货源、质量、销量等方面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