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贾陆英老师学《论语》为政篇第23章 (2014年4月8日,ysh整理) 4月8日下午3点30分,《“论语”札记》作者贾陆英老师在老秘网“重温经典读书会”QQ群 49231471里面(以前几期都把QQ群的号码写错了,这期改正过来,汗啊!各种意想不到的错误!),就《论语》为政篇23章进行了讲解,现将讲座内容整理如下。 贾陆英: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下午,我们共同学习讨论《论语》为政篇第23章: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 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世:古时称三十年为一世。 因:因袭、继承。 损益:减少和增加,变动的意思。 子张问:“十世以后的事可以预先知道吗?” 孔子说:“殷朝继承了夏朝的礼仪制度,所减少和所增加的是可以知道的;周朝继承了殷朝的礼仪制度,所减少和所增加的也是可以知道的。将来如果有继承周朝的,就是一百世之久,也是可以知道的。” 本章论述历史演进过程中继承与变革的问题,请大家发表意见。 问:孔子对“十世可知也”的回答说明了什么? 答:这一章,是孔子对人类社会发展中继承与变革问题的论述,说明他对于历史规律的洞察是深刻的。 孔子鉴往知来,紧紧抓住一个“礼”字,历陈夏、殷、周三代之因革。“礼”,兼指政治制度、社会风俗以及人的内心情感,经过历史的积淀,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礼乐文化。《左传》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礼”对于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秩序、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抓住“礼”来论述社会历史的演变,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根本。殷礼继承于夏礼,周礼继承于殷礼,是不变的方面;在继承中有所损益,是变的方面。人类社会的发展,既有“因”,又有“革”;既有“损”,又有“益”。从夏、商、周三代变与不变的历史就可以推知,哪些是随时代发展而变的,哪些是贯穿古今而不变的。这种状况虽历经百世也是可以知道的,因而,即使百世以后的发展趋势,也是可以预料的。 今天,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也需要认真研究历史,研究文化的继承与变革问题,搞清楚哪些是应当变革的,哪些是必须继承的。 葵花:继承是必须的,变革是可以选择的。 贾陆英:儒学是以礼乐文明为中心的文化系统,这是它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文明的显著特征。西周初期,由周公摄政。他在平定叛乱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巩固周朝统治的措施。 一是分封建国。把周朝的子弟和功臣封在各个地方,建立诸侯国,促进了中华境内各民族的统一和中原经济文化在其它地区的推广。 二是制礼作乐。总结夏、商两代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依据人与人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按照天子与诸侯之间、诸侯与士大夫之间政治身份的尊卑高低,制定和推行了一整套维护君臣宗法和上下等级的典章制度,这就是“礼”,也称宗法制度。 孔子在在继承“周礼”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礼乐文化,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1)孔子指出“礼”是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动的。“礼”是我国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的规范。孔子的社会历史观有保守的一面,也有主张变革的一面。这里的“因”,指因袭、继承,“损益”指删减或增加,包含有变革的意思。孔子认为,商朝的礼制是从夏朝继承而来的,因此它对夏朝礼制的变革是可以知道的。周朝的礼制是从商朝继承而来的,因此它对商朝礼制的变革是可以知道的。历史的变动就是这样既有“因”,又有“革”;既有继承,又有变化。据此推论,如果有继承周朝礼制的,其“因”与“革”互为补充的状况,虽然历经百世也是可以知道的。 (2)孔子把“礼”的功能扩展延伸到整个社会。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如果只用行政命令和刑罚去整治广大民众,那么,民众虽然可能为了免于刑罚而不去触犯刑律,但其内心并不感到羞耻,因而不会心悦诚服。因此,他主张对民众也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用“德治”来实施领导,用“礼乐”来进行教化和节制。只有这样,民众才会怀有羞耻之心,知道什么是荣、什么是辱,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这对于“礼不下庶人”的旧传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对于孔子的这段话,古代学者有许多诠释。包括太史公此话。 (3)孔子赋予“礼”新的内涵。最初的“礼”是上古时代贵族祭祀神灵、祈求幸福的仪式,由于只有贵族才享有这样的特权,因而“礼”又是人们等级身份的标志。在孔子之前,人们主要是从“天命”的外在神秘观念上,或者是从表面的祭祀仪式上,去认识和界定“礼”。孔子却从人性根源上、从人自身的情感和行为上去探究“礼”,认为祭祀的根本是发自内心的敬畏神灵之情(祭神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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