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听同行讲的故事。一家老报社要把自己的老报纸数字化,可20多年前的报纸还都是铅字印刷,总编就让一个实习生把报馆历史上最优秀的特稿逐篇录入一遍。这看起来是个苦差事,那个实习生也没法推辞,就每天下班后留在办公室打上几千字。奇迹出现了。几个月后,每个人都发现,那个实习生写的稿子质量明显提高了。在大家啧啧赞叹中,实习生老实承认,打稿子打着打着,自己慢慢开了窍,知道该怎么起承转合写文章了。其实,那些文章那个报社每个人入行时都看过,可没人一个字一个字地录入一遍。或许,打字成了实习生深度学习的一种过程,一个乏味的工作就此给她开了“天眼”。 类似的故事,我也亲眼目睹过。七八年前,手持的电子书还是新鲜玩意。那时的电子书还是液晶屏,不像现在的电子墨水看着和纸质书效果接近。我的同事是个IT爱好者兼读书狂,入手了一个电子书,满世界下载书籍。或许,每个人都想手持一个图书馆吧。可当年的很多书的电子版排版都有问题,于是,他要先在电脑上,把书重新排过一遍,然后再载入到电子书里。那段时间,每天都能听到他在电脑上哒哒哒地敲字,办公室里好像挂了一个发疯的大钟表,秒针飞快响亮着转动。 现在,他不会看那台电子书,那玩意早就过时,可总有些东西不会过时。这个同事改行当了编剧,在我所有同事中,他的文字是最棒的。 古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外国也有这种说法。英国作家劳伦斯说过,他在看了海量小说后,有了自信,认为自己也可以写书。 看这篇文章时,我还在上高中,着实吃了一惊。在我心中,作家应该都是天生的。 现在我相信,作家当让需要天赋,可有时候,也需要花苦力气。 大部分人在做前人做过的事情,那些事情也都有千锤百炼的方法。成功与否,只看你功课做得深不深。作者:徐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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