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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 老秘答行文主体方面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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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秘 发表于 2012-6-5 20: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0 F; Y0 h) ^* f4 [' Y( z6 J9 J: X7 J% k0 |6 d6 I5 E  @9 S
行文主体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请举例说明.
9 @; s; R8 Z+ |9 P! S
9 K0 o2 F) O. s; f老秘观点:
- o3 {5 C" X7 @' q# u3 t' _6 |+ }( l
     (一)越权行文: S( Q. v6 k' C4 F0 \
        1.部门内设机构行文
- s; S8 M- p4 v- O        目前,由于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完全理顺,也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原因,部门内设机构越权行文现象较为普遍,正如 2000年10月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指出:“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文现象十分突出,成为文件过多的主要原因。”为此,《通知》还严肃指出:“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发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可以对外行文,但必须严格限定在职责范围内。各部门要加强对内设机构发文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擅自对外的正式行文,要立即予以撤销。” 国务院各部门作了表率,各级各类有关部门就应上行下效,有禁则止,部门内设机构对外行文,应从此杜绝。
+ K1 T# v9 A6 P9 }* r        2.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正式行文, F1 `: g0 d+ Q5 ~  R9 B6 b
        “条条块块”纠缠不清,关系不顺,致使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发布命令、指示,或其他指示性文件。这也是在行文主体上不规范作法的一个较为严重的方面,为此《通知》指出:“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向地方政府发文。除与地方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或回复意见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一般不得向地方政府正式发文。” 同样道理,此类行文亦应禁绝。
) t$ M: A/ U4 X  d3 ~# x  \        (二)非同级机关联合行文2 ~1 }, R' v2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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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

正序浏览
桌球小子 发表于 2012-6-20 17: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有利于将公文写得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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