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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 浅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发展性障碍的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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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记 发表于 2011-10-28 12: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浅论公益性文化事业
单位发展性障碍的三大问题


摘  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目前面临生存与发展的难题。这一“发展性障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大的方面:一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没文化”;二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三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第一方面,是人的问题;第二方面,是体制的问题;第三方面,是服务功能拓展的问题。
关键词:生存  发展  事业法人  机制  意识  文化生产力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作为国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能代表一个地方的文化发展水平,是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第一线实践者。为确保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国家将之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①。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至今近三十年间,党中央、国务院,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对基层文化事业单位颁布和下发的有关文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包括“办法”、“通知”等政策性文件约四十多部(个),内容涉及到基层文化工作的方方面面。足以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基层文化事业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尤其是2005年和2006年,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②这三个纲领性文件,更是进一步毫无疑义地再次确立了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在我国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确实,几十年过去了,今天,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三馆”为代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单位仍旧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两大难题,亟待解决。这两大难题,笔者把它归结为“发展性障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大的方面:一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没文化”;二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三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第一方面,是人的问题;第二方面,是体制的问题;第三方面,是服务功能的问题。
下面,笔者以自己切身工作体会,浅论这三个困绕大多数经济发展滞后地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共同遇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对此所做的思考和做法。


一、发展障碍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一)“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没文化”及其公共形象的改善之策。


    所谓“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没文化”是“文化馆没文化”、“图书馆没图书”、“博物馆不懂文博”的“总称”。从表象看,就是“三馆”里没几个专业人员,即使有也是“单方独味”的,或是只能从事一些“唱歌跳舞”的工作;或者只能作一些看门户收拾图书的事情;或是只能干些给文物扫扫灰尘的活。从深层看,“三馆”没能成为一个地方文化发展的“坐标”,给社会的印象是“三馆难成大事”。里中有文化体制障碍的因素,有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更有一个“三馆”人怎样看待自身工作的问题。
再是,“三馆”在一个区域内缺少“说话的渠道和声音”,从而对一个区域内的文化建设缺少应有的影响力。尤其文化馆在群众文艺创作、群众文化活动方面;图书馆在图书阅览和服务方面;博物馆在历史文化研究等方面——凡现实需要的文化格局的构建,无论从实践到理论,都缺少“三馆”的声音,从而形成并加深了这种印象。


    要改变这种认识的偏离和误差,首要的是“三馆”人自身的努力和业务的大力开拓,用成绩来纠正这种认识的偏差。


    首先,主动、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各项文化建设工作,从中树立“三馆的形象”,出现“三馆的声音”。


    我市某山区县,近年来当地县政府一直致力创建旅游强县工作。尽管在该县最初的工作计划中并没有文化馆的影子,但对文化馆而言,这是一个难得的机遇。该馆主动与当地旅游局合作,联合全县各旅游景区,策划并开展了以“发挖文化资源,提升旅游形象”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里中有论坛、有文艺演出、有组织辅导、有文艺创作、有摄影和书法展览。时间持续半年,为“旅游强县创建活动”赢得了不少分数,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也得到旅游界的认可。馆长个人还被评为“创建旅游强县先进工作者”。在随后的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一系列重大文化及经济活动中,该文化馆通过自身的文化活动皆积极参与,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其次,建立“说话的渠道”,进一步提高“文化影响力”。


    再以该县为例,从2005年开始,该县文化馆没要政府一分钱,创办了一份不定期的杂志型文化资料。其编刊定位就是“先进文化方向”。简要来说就是“做文化”。通过邀请在文化艺术工作方面有一定造诣的同志,研究和撰写当地民风民俗的文论,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对当地文化建设的构建性议题,对当地历史文化发挖、整理和研究等。这些文章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文化建设的认知广度和深度提供了依据。同时,通过这份文化资料,也加大了对文化馆自身业务的宣传和服务功能的推广,改善了文化馆的公共形象。


(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矛盾关系及其解决之道。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一直以来都是文化局(注:文化局现合并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叙述方便,仍称为“文化局”)直管的文化事业机构,人、财、物三大资源直接归属文化局。即使进行事业法人登记③,也只属二级法人,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独立性。从理论上讲,“三馆”是国办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由政府举办的事业法人单位;而在现实运作上,文化馆只属于文化局下属的一个“股级部门”。在公众眼中,文化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是代表政府行使文化工作职能的机构,而“三馆”只是文化局的下属事业性质的机构,没有资格代表政府从事文化事业,顶多是文化局业务的延伸。长期以来,“三馆”和主管部门之间形成了“儿子”和“老子”的关系,依附和被依附的关系,这也使得“三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如何处理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甚至如何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产生了很大的困扰。


    笔者通过对一些山区县公益文化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关系的调查发现,这种较为明显的矛盾关系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在财政方面。通常情况下,由于主管部门面向县财政局,“三馆”面向主管部门,财务来往中,主管部门随意动用和扣压“三馆”业务经费的现象突出;二是法人主体方面。主管部门是一级法人,但却是行政法人;“三馆”是二级法人,但却是事业法人。从行政角度出发,“三馆”必须听从主管部门的领导,但“三馆”不存在行政职能;从事业法人的角度看,“三馆”有自己的独立性,但人、财、物三权却归属主管部门。正因如此,才会出现粤北山区某县“好不容易建起了一座文化馆,主管部门却以‘办公场所’不够为由搬了进去,使文化馆大楼冠冕堂皇地成了当地的文化局办公大楼”的现象;三是业务方面。文化局主要是代表政府行使文化管理职能,而“三馆”从本质上代表政府为所在区域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


    要彻底扭转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必须实施正确的“归位”改革。而“三馆”改革,最核心的就是解放“文化生产力”④。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把“二级法人”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确立为一级事业法人单位,使其成为直接意义的国办文化事业机构,实行真正的法人治理,把人、财、物“三权”完整地还给他们,国家对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措施才会更多的落到实处。
(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及其战略思考。


    毫无疑问,“三馆”无论在计划经济年代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确立的今天,作为国办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其“通过组织和举办各项文化活动服务社会大众的业务”的性质并没有改变。服务手段和办法可以多种多样,不断创新,但目的却是一致的:“文化馆普及全民审美教育;图书馆提高全民文化素养;博物馆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
要实现这一目标,单靠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编的几个人是没可能做到的,必须进行横向的、广泛的联系。所面对的对象,按机构性质来分是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按区域类别来分是社区、乡镇、村委会等;按“文化称谓”来分则是“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旅游文化”、“城市文化”,以及各文学艺术部类等等。


二、转变观念是实现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之道


    笔者从实践中体会到,努力建立起“三馆”与社会各阶层的良好关系,是关系到一个区域内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生存、发展,正确地发挥服务功能的战略任务。


(一)打破樊篱,从“文艺辅导”向“文化联动”转变。


    再以文化馆为例。指导、辅导和服务群众文化艺术工作,是县(市)级文化馆的优良传统和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文化馆存在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更是文化馆作为国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所在。


    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人民群众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文化生活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且受教育的程度也比十年前提升了整整一个学历层次。很多机关单位、企业、学校,部份镇级政府已具备了自行举办文艺活动的能力,因而对文化艺术工作的辅导要求与过去相比有所降低。笔者想,国家历年投入巨资建设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决不仅仅是为了增加一些文化娱乐设施,或者当作城市摆设,或仅是解决全国十五万文化干部职工的就业问题,而是从根本上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为真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从而为建设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而提供足够的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馆这一根本任务决定了它的基本属性,即社会公益性。因此,它的指导、辅导、服务功能不能丢。丢了,就不是文化馆了。


    但低水平的,一般性的指导、辅导、服务工作,群众是不欢迎的,也不会轻易领情。正所谓“要指导辅导别人,首先自己要有水平”。要坚持文化馆的公益性,体现“国办文化”的力量,要获得群众认可的文化艺术工作地位,社会的发展必然要求我们把文化馆建成群众文化的“艺术殿堂”。要做到这一点,就须把文化馆对群众文化艺术的指导、辅导的社会功能和服务水平推向更高层次,即要起到“模范性、示范性、导向性、辐射性”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尊重和爱护。然而,俗语说得好:“没钱难办事,有了钱没人办不了事”。这就是说,要把文化馆的工作如上所述推向一个更高层次,就必须具备两大要素:一是钱,二是人才。钱从何而来?人才从何而来?政府的财力有限,不可能大包大揽,更不可能您要多少人,就可以给多少人;主管部门也不可能放下自身的职能工作专门去解决这些问题。要解决这两大问题,最终的落脚点仍然是靠“文化馆人”自己去面对。这就使得我们要开创新路子,从自身“文化优势”上去做文章。怎样写好这篇“文章”,就是“文化联动”⑤的问题。


    笔者以为,要做好“文化联动”的工作,首要是“打破樊篱”:一是思想的樊篱;二是部门和行业之间的樊篱。“文化联动”的问题须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出发,利用自身文化体育系统不可替代的资源优势,图、文、博、体四方面联手,从“发挖文化资源,打造文化产品,开拓文化市场”三大块着手来走出新路子。例如,我市某县文化馆在2006年筹划的一个“农村文化论坛”,首先是充分利用当地党委、政府的行政资源,予以在组织和规划上的确保;其次,通过广告市场的调查和分析,取得当地一家国有企业的冠名攒助;再次,通过“下游”广告的利益原则,与当地媒体合作,推出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的专栏。


    在“文化联动”的过程中,必然面对市场化的问题,但它是非营利性的。其中通过利益的作用,确保活动经费,同时也把人才凝聚过来,把工作做得更好,最终发挥文化馆的公益性、阵地性作用,从而将之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艺术殿堂。“文化联动”只是手段,发挥“国办文化阵地”才是目的。还是那句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因此,从单纯的“文艺辅导”向“文化联动”转变,首先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其次是“文化馆人”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工作手法的转变;再是对文化资源认识的转变。但服务人民群众的对象不变,文化馆的公益性质不变,文化工作的目的不变。


(二)扬长避短,有的放矢地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工作。


    仍以文化馆为例。文化馆面对的群众文化艺术工作可谓包罗万象。从社会文化学的意义来分析,可以划分为: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城市文化、古遗迹历史文化等等。而群众艺术方面通常用九大部类来概括: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俗。若要将九大文艺部类细分起来,则有几百个艺术品种。因此,任何一个地方的文化馆因为人手有限,财力有限,皆不可能全部去面对这些工作,最起码每年的工作计划中不可能没有重点选择。


    对文化馆现实情况而言,也只能扬长避短,有的放夭地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工作。其中最为理想的办法就是与当地文联进行业务互补的合作。通常,文化馆的开展各项文化艺术业务的骨干大都是各级文联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会员。我们的做法是通过与文联协商,在群众文艺创作方面由文联去发挥自身的优势,而在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方面则由文化馆承担。文化馆则在群众易于使用和表演的文艺作品如音乐、舞蹈、小品、曲艺等着力为之。为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从现有专业和业余的创作人才来确立选题,选择一些自身的强项来做,力求突破一些弱项。为确保发挥创作人才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创作才华,我们推行了“文化馆签约创作员制”,予以一定的创作费。通过加强与当地文联的合作,使各阶层各方面的创作人才有一个创作的平台和艺术表达的空间,从而更好维护社会各阶层的文艺创作人才,为群众文化艺术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适合当地使用的原创文艺作品。譬如清新县“心连心”艺术团,近年来在“送戏下乡”使用的舞台文艺作品,达五成以上是当地文艺工作者创作的原创作品。


(三)树立信念,主动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各项文化活动。


    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能不能去掉各种怨言、唠叨,树立起国办文化的信心,关健是能否为当地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和贡献。尤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上,能否体现其应有的价值,至关重要。对于当地党委、政府来说,它所期望的就是一个地方的安定团结、百业兴旺、社会祥和的环境,有利于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建设和谐社会方面有着非常广阔的空间大展身手。例如清新县文化馆在过去两年,主动围绕县委的方针,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的施政,县政协的政治协商,在招商引资、旅游开发、计划生育、依法治县、林业生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廉政建设、大型体育赛事、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关注外来工、关爱女孩活动等近二十个行业和领域里展开一系列的文化活动。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认可,更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又如某山区县图书馆,前两年成功地向省争取成立了流动图书馆分馆,积极利用丰富的图书资源,向县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单位,学校,厂矿企业,每月提供一份关于政治、时事、经济、文化及各行业最新资料经过分类编辑的文本,收到非常好的服务效益。正如这位图书馆长说,虽然现在是互联网的世界,但资讯的来源纷繁复杂。而人们对资讯的需求更多是趋向专业性的、条理性的、前倾性的。这方面的工作,图书馆可以做得更好。


    同样是这个山区县的博物馆,在没有编制没有经费的情况下,因为能主动围绕当地政府开展旅游强县创建活动,围绕建设文化大县的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对当地历史文化传承和现状进行积极的发挖、整理和研究,形成了一套关于该区域内的历史资源研究文本,为当地政府加强和发展地方文博事业,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有力技持。


    因此,树立文化工作的信心,主动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文化活动,既是政治的需要,更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依靠党和政府的重要体现,也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支持,与社会各届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战略保证。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它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②:《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11月7日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05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06年1月发布)。
③:事业单位法人是根据《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我国四种法人之一。即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而事业法人,与机关法人组织相比,除了设立的目的不同之外,还区别于获取法人资格的注定程序和开展活动的凭证不同。国家机关法人依据《组织法》规定的机构设置程序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产生,履行职能时,不需证书类法人凭证;事业单位法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④:文化生产力就是人类在现实的文化实践中进行文化生产和文化服务的能力,它以文化人为主体性要素,以文化资源为客体性要素,以科技手段和思维方式为中介性要素(笔者引注)。
⑤:文化联动“联合是一种社会方式和手段,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把各种不同性质的分散的社会部门和单位以及其它社会力量集中起来,完成一项长期的或临时性的共同任务。”(《文化馆工作概要》(P114),1985年9月 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者系清新县文化馆馆长陈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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