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公文写作] 老秘答批复中何时使用“拟同意”一语

[复制链接]
河南老秘 发表于 2011-10-20 07: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 c$ y& z" Q& v3 ?

( }# W& k% @% d3 s. k  t公文写作中怎样恰当使用“拟同意”一语?
$ E/ t$ J# e+ i* ~' {# T% P5 l5 ~$ s! l  J
老秘观点:
4 R1 h' b4 ]. \1 W: z( q: v$ [8 W5 U! y" A& W( ~# H
“拟”有认为、打算、想要、考虑之意,是公文中用于表示谦敬的词语,通常出现于上行文的请示、报告及意见等文种的写作之中。在下行文的批复中,有时也要用到这一词语,且往往与“同意”连用。如“拟同意,请周局长审批。”“拟同意,请张市长批示。”
8 s+ Q$ O- x3 m- k% l4 V! t. e值得注意的是,“拟同意”一语的使用具有较为严格的职责限定。它不仅具有“谦敬“之义,而且能够体现出主体的职责权限。有无“拟”字,是有无最后决定权的标志。这就是说,主体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处理若有决定权,即只需表明“同意”,而不宜用“拟同意”,以示肯定;而如果只有表态权却没有决定权,则以使用“拟同意”为宜。
, r3 N% f3 J& V& y" g: |7 v0 N6 A) y1 q7 O, f! {* n' ~7 a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6粉丝

195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