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开局之年,成渝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随着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尤其是今年将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土地供应保障、征地拆迁等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工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多、要求严、政策性强、刚性要求多、社会关注度高。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
一、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
各区县政府和国土系统领导干部要进一步严格要求,熟悉法规制度,吃透政策底限,明确哪些必须坚决禁止、哪些必须严格遵守、哪些必须慎重对待,依法管好用好土地,处理好土地管理中的各种利益冲突,严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合格的行政主官和分管领导,应该是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楷模。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土地开发利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熟悉其主要内容,搞清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按怎样的程序做。政府违法用地、违法供地等行为,是典型的法纪意识淡薄的行为,必须坚决杜绝;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更是土地例行督察和土地卫片执法的重点。
(二)牢固树立权限意识。作为政府负责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征用审批、占用基本农田审批等,由谁审批、权力属于哪一级,我想大家是清楚的。当然,我们面临发展的压力、稳定的压力,但是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依法行政。希望大家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依法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提高办事效能与依法行政关系,如果不依法办事,欲速则不达,既影响地方发展,又给自己带来损失。
(三)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程序违法的问题存在于国土开发利用批、征、供、用等各个环节,属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程序违法之所以频频发生,一方面跟我们一贯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传统思维定势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大家认为程序违法不算违法的错误认识有关。一些人在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特事特办的借口下心存侥幸,这是相当有害的,任其滋长,将会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损失。
(四)牢固树立规划意识。在当前容易发生的一些问题中,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相当突出。无论是擅自调整规划,还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都是极易发生的。规划是一个地方土地开发利用的总纲,擅自调规,擅改用途,擅自提高容积率,必然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影响城镇科学布局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五)牢固树立保护意识。一方面,耕地保护工作在政府工作考核中与安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一样都列入了一票否决范畴,是“一把手”工程,是对行政首长落实上级决策的重大政治考验。另一方面,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对耕地保护不力的政府将暂停审批用地,对耕地保护不力的责任人将进行处分。无论是暂停审批用地还是处分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
国土部门的同志,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领导负责、对职位负责的态度,当好参谋,提醒到位。特别是相关的禁止性法律规定。
二、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抓好用地保障工作
全省国土管理总的要求是:从严管理,严格管理,依法依规管理。为此,我们在原则问题上要清醒坚定,在具体工作中要务实灵活,扎实抓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一)依法依规抓土地报批。要严格执行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到三个不予上报: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予上报;二是没有新增年度用地计划的不予上报;三是没有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不予上报。
(二)依法依规抓土地征收。各地要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政策,严格征地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征地规模。要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征地批文,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建议权、监督权,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还要严格实施反馈和抽查复核,掌握土地利用情况。
(三)依法依规抓市场建设。一方面要抓好土地资产运营和市场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出让和转让等动态信息,坚决打击围标串标、捆绑出让等违法行为,严禁超规模用地。供后实施严管,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同时要严格执行土地转让政策,严查囤积、闲置、炒卖土地行为。另一方面,要坚持政府主导,严格规范一级土地开发。严禁违规把成片土地划给开发商搞综合开发,不能以土地换工程,施工企业更不能参与整理土地的出让收益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