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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四川省泸州市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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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明老秘 发表于 2011-2-22 09: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掷地有声,引起了强烈的共鸣。一直以来,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仅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更是我们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切实行动。
    前不久,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民生”作为“主旋律”,发出了“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等明确信号,并提出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此,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给予了高度评价。
    泸州,这个以“酒城”、“化工城”、“川南粮仓”、“四川出海港”、“重庆后花园”闻名遐迩的城市,如今又多了一个服务群众、贴近百姓的响亮新名字——“民生城”。近年来,泸州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不懈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增福祉,按照“三个更加”,即“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更加富裕,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把更多的财力向民生倾斜,更多的精力向民生倾注,重点实施了教育资助、扶贫解困、百姓安居等“十大民生工程”,以鲜活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落实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指示精神,夯实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执政基础。
    如今的泸州,事事透露着民本的情怀,处处焕发着民生的生机,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屋、居有所安的和谐局面广受称颂。同时,泸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益实践,也正在谱写着“和谐泸州”与科学发展的新篇章。
    “三大抓手”顺民意为人民谋福祉 共享发展成果    
    “民生问题解决好了,社会就和谐了。社会和谐了,当然我们的发展关系就更好更顺了。”这是泸州市委书记朱以庄同志思考并确立的一个逻辑关系。正是基于这一逻辑,泸州市认识到民生问题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因此,泸州市始终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核心手段,明确任务、精心谋划、狠抓关键,科学确立了认识、方法、机制三个主要抓手,切实保证为人民谋福祉、共享发展成果的顺利实现。
    抓认识,民生建设是泸州的现实需要和群众愿望。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泸州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中,从认识层面下功夫,明确了三个要点:
    首先,与经济建设相比,泸州的社会建设是一条“短腿”,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多的投入,切实把社会建设搞上去。
    其次,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是泸州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大变革的转型时期,经济越是快速发展,越容易出现经济失调、社会失序、人们心理失衡、社会矛盾急剧增多。当前,泸州社会总体保持稳定,但历史形成的一些老矛盾没有得到完全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矛盾,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相互交织,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明显增强。这些“成长中的烦恼”如果解决不好,将会严重阻碍泸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效会被抵消,发展也难以为继。
    最后,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更加期待美好幸福的生活,对教育、卫生、安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活环境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必须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实事,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成果,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抓方法,民生建设要同时做好“加法”和“减法”。 一方面,做好“加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突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办好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热盼的大事实事;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支出结构,投入更多的资金支持社会建设;并且要善于筹钱,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多渠道筹集社会建设资金;放宽准入,为社会资本开辟更大的投资空间,利用社会资金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同时,营造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多作正面宣传、减少消极影响,努力形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另一方面,做好“减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源头防范上下功夫,尽可能防止矛盾。坚持把稳定风险预测评估作为出台和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的前置条件,围绕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准确研判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尤其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产生社会矛盾。对符合公共利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好事要尽力办,但不能草率决策、简单蛮干,防止好事变坏事。
    在排查化解上下功夫,尽可能消除矛盾。以“定分止争”为目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群众信访工作机制,畅通诉求有序表达渠道。把基层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切实把矛盾发现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稳控处置上下功夫,尽可能平息矛盾。当前一些社会矛盾是一时之间难以化解,稍有不慎,就会演化成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全市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把各类情况研判透彻,抓好稳控化解。要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对可能引发涉稳事件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情报信息、指挥机制、力量建设、装备配置、现场处置、舆论引导等方面,完善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抓机制,民生建设需着眼长远和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是一项长期复杂工程,需要不断探索创新,着力形成推动工作、促进和谐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结构由封闭走向开放,整个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大大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高危人员、重点地区社会管理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网络虚拟社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发展迅猛,管理难度大,再沿用过去的老办法、旧手段,难以适应发展形势的需要。这就需要切实转变观念,立足职能职责,把创新社会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密切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推进社会管理。
    二是要夯实社会建设的基层基础。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不仅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更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紧紧围绕扩大党在社会领域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凝聚力覆盖,创新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增强党组织服务社会建设的能力。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民主建设新机制。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保障、落实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提升搞好社会建设的能力。
    三是完善社会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把社会建设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用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抓社会建设。要着力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成员单位紧密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任务逐年分解到责任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有序推进。要健全完善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各项任务全面纳入目标管理,将工作成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挂钩,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十大工程”得民心 为百姓办实事 共建和谐泸州    
    近年来,尤其是2010年以来,泸州市切实把社会建设作为经济发展成效的检验标准,积极对接上级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改善民生,深入推进实施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安全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共十个大项。
    “就业促进工程”消除群众“饭碗”之忧。面临新一轮就业大潮,立足于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加大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尤其应当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强化就业援助,扩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稳定全市就业形势。
    “扶贫解困工程”积极应对“脱贫”之急。扶持农村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其收入,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对以“低保”和“五保”为主要对象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加大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等关爱设施建设;为受援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新建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奖励和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困难职工生活与医疗救助等。
    “教育助学工程”切实解决“上学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力争做到“应免尽免”和“应补尽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制定详细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计划;做好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教学设施上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安排专门财政资金,解决特殊教育问题。通过这些措施,营造浓厚的助学氛围,彻底解决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让“教育助学工程”真正惠及城乡读书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保障工程”全力保证“老有所养”。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做到“应保尽保”;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增加床位;全力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逐步提升覆盖率;建立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和国办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加强社会救助和公共福利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老龄服务工作水平。
    “医疗卫生工程”积极缓解“看病难”。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举措来抓,从宣传发动入手,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扎实推进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村卫生室的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在全市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百姓安居工程”促使人们“俱欢颜”。加快廉租房、农村特困危房户建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有效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让全市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推进“万村千乡”农家店、配送中心等市场工程建设。同时,重点实施“消茅工程”,新建房屋,促使“寒士”“俱欢颜”,彻底改造全市茅屋居民的居住环境。
    “基础设施工程”扎实奠定“腾飞”之基。新建农村通乡油路、通村公路,完善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养护好、管理好国省干线公路,逐渐提升路面使用性能指标;加大建设或改造农村电网;整治病险水库,加强重大水利基础设施与节水改造工程;提升农村通信水平,尽力实现250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泸州以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经济社会和民生建设“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生态环境工程”保障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厂,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金土地工程”,继续建成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提高耕地和农田质量;挂牌限期治理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做好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工作。
    “文化体育工程”满足人们“精神”之需。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泸州大剧院等十大重点文化建设项目;积极参加四川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和四川省第十三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全面发展科技、人口计生、广电等各项社会事业。尤其注重新建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体育活动设施条件,新建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实施“雪炭工程”,建设县级室内体育健身馆;资助在川大专院校体育专业贫困学生和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做到最大限度地免费开放体育场馆;解决3356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问题;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计划安排资金,保证全市1789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1场公益电影,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安全稳定工程”确保构建“和谐泸州”。鉴于近年来常态性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信访总量、刑事治安案件数量均在高位运行,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做到思想上的弦绷得紧而又紧,对策上的准备细而又细,工作上的力度强而又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尤其是要把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矛盾纠纷调处的重要手段,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真正形成“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特别要重点关注对企业的维稳工作,对不稳定苗头及时发现、及时排查。而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着重强化防洪、防火、各类传染病、地质灾害等的防治工作,提高灾害预防、应急救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七大成就”合民情 人民群众得实惠 生活更加有尊严    
    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截至2009年底,泸州投入资金22.4亿元,全面完成68项民生工程项目。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培训农民工13.7万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2万人次。扶持农村贫困人口9.8万人。城市、农村医疗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 140.6元和 147元。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77个。教育助学“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万人。城市、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提高到160.7元和63.3元。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8所,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 4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 1.3万人和36.6万人。社保基金征收21.6亿元。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1990户,新增廉租房房源3891套,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0053户,棚户区改造1234户。新建沼气池2.9万口。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9万人。红层找水打井2.1万口。对口支援广元市元坝区昭化镇灾后重建投入资金3900万元,三年援建任务提前一年半基本完成。
    民生质量继续提升。近年来,泸州逐渐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民生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民生支出继续增加。2010年上半年,全市城乡社区事务就支出2.3亿元,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亿元,教育支出8.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7亿元,分别增长200.8%、27.9%、28.4%和100%。二是劳动就业稳步增长。2010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万人,增长5.2%。三是城乡收入有新的提高。2010年上半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336元,增长11.5%;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14元,增长11.9%,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拉动增长的主要动力,分别增加582元、237元,增长12.1%、14.3%;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840元,增长12.2%,从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增加192元,增长16.8%,拉动增长7.6个百分点,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加 60.7元,增长5.3%,拉动增长2.4个百分点。
    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纳溪、泸县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职教攻坚完成中职招生3.6万人,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顺利实施;普通高考本科上线9868人,增长11.3%;高等教育、民办教育、艺术教育健康发展。科技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8项,新增产值31.2亿元。依托泸州老窖组建的白酒行业唯一的“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成功。品牌和质量工作全面加强,“国粹”、“仙潭”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新增四川名牌14个;国家酒检中心泸州实验基地正式运营。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竞相发展,泸州体育健儿邹凯再续辉煌,在第十一届全运会和第四十一届世界体操锦标赛上获得优异成绩;成功承办全国女子排球联赛四川队主场比赛和四川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扎实开展生育秩序专项治理,人口计生工作局面根本好转,符合政策生育率77.6%,提高28.7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3.4‰,降低 4.6个千分点。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多彩。市博物馆升格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市图书馆被确定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红军四渡赤水太平渡陈列馆被命名为“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基地”;泸州大剧院开工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和开播地面数字电视,实现4800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市民文明卫生素养进一步提高,主城区和 20%的乡镇、15%的村庄达到“五化”标准。江阳区荣获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县区一等奖。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通过初检。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8.2%,全市森林覆盖率48.6%。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4.5万吨和0.5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削减3900吨以上;空气质量好于Ⅱ级(优、良)以上天数达346天;长江、沱江、赤水河等主要流域水质优于或达到三类标准;城市垃圾处理率达100%。工业、民用、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推进,万元GDP综合能耗预计下降5.5%。严格执行土地政策,坚守32.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耕地保有量 38.4万公顷。完成征地 4.5万亩,发展用地依法得到保障。“金土地”工程整理土地11.8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57平方公里。巩固退耕还林74.5万亩,封山育林1.9万亩。
    安全形势持续好转。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高危行业安全检查一律实行暗查暗访,发生事故一律依法顶格处理,强化道路交通、煤炭矿山、消防、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夯实基础安全工作,81.6%的乡镇达到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下降 19%、12.4%、16.7%和4.8%,无重大以上事故发生,被省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市”。
    社会管理日趋完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严格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万余件。着力破解信访突出问题,全市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下降10%和 12%,圆满完成国庆期间信访工作目标任务。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安保工作为主线,全面深化公安“三基工程”和“三项建设”。平安建设深入推进,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泸县被命名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被评为“全国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加强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扎实推进“双拥”共建工程。切实加强人防、档案、保密、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工作。
    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行政效能持续提升。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4项、调整155项。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场地投入使用,成为全省硬件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之一。40个部门完成“两集中、两到位”,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实现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三个100%”。政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12345”市长热线受理群众来电2.4万件,办结率97.6%。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启动廉政“三化”建设试点,建立了廉情预警分析长效机制。“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受理群众来电 718件,办结率 99.6%。监察、审计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认真开展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确保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后 记    
    古语有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我们党历来强调民生是执政之基、和谐之本,十七届五中全会更将民生摆在第一位,为百姓勾画出一幅“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的美好图景,处处体现着党中央对民生建设前所未有的重视。
    回眸泸州市这些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切实举措,过程虽有困难,但成绩斐然。人民生活的质量和水平更高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更小了,老百姓腰包更鼓了,群众得到的实惠更多了,这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切实体现,就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真实写照。同时,“民生工程”的建设过程,也成了泸州市委、市政府不断集中民智、凝聚民力、赢得民心的过程;“民生工程”的丰硕成果,更见证了泸州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深情厚谊与和谐局面。
    然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现,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从这个意义上讲,泸州市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只要泸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增福祉,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齐奋斗,就一定能够推进泸州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航道上走得更顺、跑得更稳、飞得更高!
    (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地方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调研组 何鹏程 廖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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