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有“希望”,才能不断进步;一个政党有“希望”,才能夺取政权并长期执政;一个国家有“希望”,才能长治久安。当我们准备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时候,深切地感受到,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大有希望”,党领导的中华民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有希望”。这个希望来自哪里呢?归根结底,来自对民生的不断改善。 不断改善民生,是执政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历史上,凡是稍具理智的执政者,总是要顾及民生,以积极的态度解决人民群众的生存和生活问题,如整修水利、赈灾放粮、加强农耕、发展商贾等。看历朝历代政权的更替历史,哪一个旧政权不是因为“民不聊生”引起百姓造反而垮台的?哪一个新政权不是靠解决民生问题而坐稳江山的?近现代以来,由于民主思想在全世界广泛传播并成为主流政治文化,各国执政者都热衷于讲“为民”,声称自己是“人民的代表者”。然而,几乎每年都有“人民的代表者”被人民推翻或更换的事情发生。这就告诉执政者们:执政仅仅停留在“为民”的申明是没用的,重要的是怎样为民,为民做哪些实际的事情。全部执政实践表明,执政者只有在那些事关最广大人民生命、生存、生活等根本利益上下功夫,时刻关注人民的生命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切实改善人民的生存条件和环境,有效促进人的发展,才能真正长久地赢得民心,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 不断改善民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社会主义执政者的本源性要求。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科学地说明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突出地强调了物质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同时,又赋予物质生产以目的性,揭示了人类“生活”的本源性。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学说中,最重视的是人,最关注的是人的生活,并把人及其生活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石。从他们所建立的基本理论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一切为了最广大人民的生命、生存、生活,是执政的根本。不断改善民生是唯物史观的必然要求和生动体现。 不断改善民生,是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以来始终坚持的执政实践。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领导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解决民生问题,提高民生质量,是党执政的基本实践活动。经过新中国 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艰苦奋斗,民生问题较之新中国成立前有了根本性的改善,绝大多数人的吃饭穿衣等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并正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我们党和政府之所以受到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戴,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传统的民生问题压力将长期存在,新的民生问题层出不穷,需要坚持不懈地加以解决。毛泽东强调,要随时关心群众生活,“要有新的利益给他们”,否则群众就不会跟党走。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不断解决,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改善民生有许多工作要做,突出的是以下四项。 一是公平的收入分配。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分配公正,是保障民生、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社会分配不公的状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社会进入转型期,我国贫富差距出现了拉大的趋势。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问题,那么大多数人的生活就会受到实质性影响,不满情绪就会蔓延,后果不堪设想。这些年来,党和政府已经着手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0年,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比2005年的平均484元提高了80%。但是总的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此,应该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以及党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加大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力度,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主要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通过财税政策等对高收入群体进行调节,有效解决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继续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和监管制度。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探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等。通过不断增加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实现分配方式和分配效用的公平,畅通改善民生的收入分配渠道。 二是广泛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人民生活后顾之忧的基本途径。近几年,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飞速发展令人瞩目,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幅度前所未有。但是,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差距仍然很大。为了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首先,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使广大劳动者和全体人民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次,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加快各项政策制度的统筹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再次,着力解决好当前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据报道,按照政府工作计划,2011年新农保试点范围将扩大到40%的县,重点向民族自治地区、贫困地区、陆地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倾斜;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障的问题,将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这些问题的解决,必将进一步改善广大人民生活。 三是充分的百姓就业。就业被称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当前,我国依然面临着强大的就业压力。解决就业问题,固然需要发动群众自主择业,但党和政府必须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在就业指导方向上,主要是通过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扩大就业渠道。当前,在“许多人没事干”的同时,存在着“许多事没人干”的现象。政府要通过科学的就业研究,挖掘应干之事,培训能干之人,实现人与事的有机结合。在就业机制上,要坚持以市场导向为主,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就业政策上,毫不动摇地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1年元旦开始实施的鼓励创业和吸纳就业的税收新政,让人们感受到了就业政策的日趋务实和细致。据此,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干个体”均可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每户每年最高可减免8000元税费。根据未来几年就业的总量矛盾不再突出、结构性和摩擦性矛盾增加的实际情况,就业政策更需关注特殊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企业职工利益共享机制。还要针对不平等就业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以《就业促进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和促进公民的平等就业。总之,要让“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 四是安全的社会环境。人的生存发展是在一定的环境中实现的。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中国人熟知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就生动地表明环境对人的生存发展有多么重要。从民生的角度讲,人们需要没有污染的绿色自然环境,也需要良好的政治环境、社会治安环境,还需要各种有利于人和谐相处、健康发展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概而言之,是安全的环境。当前,环境整治工作的任务是多方面的,也极其繁重。其一,党和政府必须在保持和平环境方面做出最大的努力,不使出现任何形式的战争和内乱。其二,针对国内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政策,深化体制改革,防止矛盾激化。其三,保护自然环境,治理污染。其四,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