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除了注重物质生活提高外,还特别注意人们的精神生活、所享受的民主权利,以及生活环境的改善等方面,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14日讯(本网记者 练仁福 阙文龙 叶琦 李建芳 章微 实习生 王宜君 郭建岭)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赶超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这一目标为我们描绘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昨日,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说。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我省意味着什么?初步统计,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3800亿元,财政总收入2056亿元,已实现比2005年翻一番。“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到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5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66000元以上,财政总收入超过3623亿元,这三个指标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实现由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第一步和第二步的目标跨越,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测算,我国的小康实现程度从1990年的48%提高到2000年的96%,人民生活总体达到了小康。但目前,城镇也有一批人口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还有一些人口虽然解决了温饱,但尚未达到小康。因此,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新的战略目标。
总体上的小康是一个偏重于物质消费的小康,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则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意味着社会全面进步到“小康”状态。包括从传统农业过渡到现代工业,从农村社会过渡到城市社会,从不太完善的民主社会过渡到较发达的民主社会,从传统文明过渡到现代文明。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除了注重物质生活提高外,还特别注意人们的精神生活、所享受的民主权利,以及生活环境的改善等方面,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该专家说, 2015年,到 我省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届时百姓的生活水平将更加殷实, 穿、住、行等与生活息息吃、相关的问题基本能得到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