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 g H- }; L! L! O* F 二、资料 : [" D: X/ b( {- Y0 G
1. 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是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北京来说,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也是办好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前提。
* T3 C+ r4 t! J 2. 在海南三亚市政法部门日前进行的大接访活动中,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反映情况时显得格外“倔强”:“拿不到工钱我就不走!”这位农民工名叫李儒富。1999年11月,他来到三亚东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打工,当时商定的工钱是400元一个月,包吃住。但是,仅拿了几个月的工钱后,李儒富再也没从老板那儿拿到工钱了,被欠工资达51个月之久。无奈之下,李儒富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3 I2 o3 @- i5 n J' k) z' P. s
2005年1月10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儒富胜诉,被拖欠的51个月工资扣除已经支付的金额后,共计18100元,由东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判决下达后,东民公司不服,上诉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审理,三亚市中院于2005年4月20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8 h7 }+ t) T9 r: o0 R$ E 然而,李儒富虽然赢了官司,但被欠的18100元还是没拿到一分钱。6月份,他向三亚市城郊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欠工钱还是看不到影子。 # o+ P/ E: ^* G6 U' W) A; x
3. 日前,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透露,中央政府将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抓紧出台新的土地征用办法。新的土地征用办法将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严格控制征地规模。此外,对于公益性用地实行征地价格听证会制度,完善征用办法、补偿标准和补偿机制。经营性用地将退出政府征用范围,按市场规则运作。
: M# W. {3 \( L7 F! b0 [ 4. 近年来,征地拆迁中的问题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突出。纵观一起又一起征地拆迁纠纷,存在两个方面的共同点:一,强制性的征地和拆迁都是由政府部门出面进行的。二,征地和拆迁的土地基本上都是经营性用地,都是用于商业开发。这就存在明显的问题:开发商搞商业开发需要用地,应该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居民协商转让,与政府何干?从法律上讲,开发商与居民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政府凭什么横插一杠子?其实,这原本不应该成为问题。根据宪法规定,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才能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也就是说,经营性用地的取得或转让与政府无关,政府根本就不应该启动征地权,更无权进行强制拆迁。然而,宪法的规定只是一种原则,且我国的宪法不具有司法意义,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对“公益”和“经营性”进行明确界定,更没有操作程序,致使用地性质的判别完全由地方政府随意确定。去年8月28日《人民日报》报道的江西省定南县那起征地纠纷就是一例:该县建设局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商业开发协议,明明是商业开发,但县政府却一口咬定是为了拓宽道路,是“城市总体规划需要”。
: _- _+ \( ?* L1 @ 由于没有必要的约束,征地拆迁中的公权力滥用越来越离谱。如果说像定南县那样挂公益“羊头”卖商业“狗肉”还意味着对宪法尚有所顾忌的话,那么,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发展到索性取下“羊头”公然无视宪法的地步。眼下举国关注的湖南省嘉禾县强制拆迁即是如此。珠泉商贸城的纯商业性,嘉禾县政府从未否认,但他们就是要强行征地、强制拆迁! 9 T O4 c8 i! Y* g) S
5. 目前,众多的征地拆迁纠纷,主要表现在补偿标准上。其实,对于绝大多数甚至全部征地拆迁纠纷来说,补偿标准只是个“下游”问题,因为按照宪法的规定办事,那些用于商业开发的征地拆迁根本就不应该发生——即使“补偿”合理,为经营性项目征地或强制拆迁也是违法的。
1 r6 V, {1 {4 o" @7 @ 6. 征地权和强制拆迁的滥用,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而且造成了国土资源的破坏。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征地和拆迁中的违法行为与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直接阻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所以,征地拆迁问题必须得到妥善的解决。而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关键在于把好“征地权的启动”这个关口。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制定的土地征用办法,将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可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如果这样的规定出台并得到落实,那么政府征地以及强制拆迁的规模肯定会大大缩小,加之合法的征地及拆迁也有了相应的规范,征地拆迁一定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 W2 \2 s( c" T; t 7. 9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表示,对违规拆迁行为及其腐败分子严查不贷,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对这方面的问题十分重视,要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 Q2 X' V$ k- F2 [6 ?# }0 O9 V" b; _/ P/ `
9月19日深夜,当喧嚣一天的城市和劳累之后的人们都在寂静中睡去时,家住北京海淀区长春桥的拆迁户大刚一家,却被五六个破门而入、手持强光电筒和一米多长木棒的大汉捆住手脚、蒙上眼睛、堵上嘴巴后扔到大门外。黑暗中,轰轰隆隆不到四十分钟,大刚的家顷刻间被铲车夷为平地。海淀区政府有关部门人员表示,此次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是北京市多年来罕见的。 ) [0 S8 g+ C, w
8. 昌平区太平家园业主炒物业的斗争仍在僵持中。昨天上午,由于业主们试图将物业安装的进门挡杆拆掉,双方发生群殴。当天下午,双方再次在居委会门前殴斗,各有多人受伤被送往医院。 . {+ ~' Z" r# t% p5 f+ s
老物业嘉仁物业在门前安装挡杆,并准备以此向驾车进入小区的业主收费。100多名业主试图将挡杆拆掉,业主们与10多名保安发生冲突。物业经理刘明伟说,一些业主手持马扎,有3名保安被打伤。下午1点,4名保安堵在一名参与冲突的业主门前,10多名业主闻讯赶来,并迅速报警。警方赶到后,业主要求民警在小区居委会办公室为双方做笔录。
8 N4 H6 q& _. ^) W& K! u- m 在居委会办公室门外,嘉仁物业总经理马荣军带着20多名保安赶来。业委会委员赵之预说,马荣军对自己指名威胁。双方再次由口头冲突上升为殴斗,10多名业主和20多名保安参与。4名业主在冲突中受伤,被999急救车送往清河急救中心,4人均为肢体轻微外伤。下午3点,120急救车也将近10名保安送往医院。嘉仁物业公司经理刘明伟称,其中一名保安受伤较重。
! c4 K) g) A7 e) S 9. 近来,各地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冲突屡屡发生,除不断爆出拒交物业费、业主“炒”物业公司等新闻之外,北京一家物业公司还将十余名业主告上了法庭。矛盾从何而来?物业公司本来是业主聘来的“管家”,双方都有“双向选择”的权利。然而,对大多数业主而言,现在却被剥夺了这种权利,业主在入住前物业公司已经开始“发号施令”了。例如上海徐汇区的一个小区,业主入住之前已经有了物业公司,而这家物业公司除了对收取物业费有兴趣外,对管理小区的治安、绿化、卫生等理应做的事兴趣索然。住在小区的陆女士对此颇有意见,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则不予理睬。陆女士无可奈何。
. x& b6 [( w* k2 F( O 10. 北京城北的一个小区,属“富人”小区,但是除了小区街道比较干净外,就是物业保安见到出入小区的高级轿车敬礼,其他事则一概不管。小区内时常发生偷窃事件,物业公司找出许多借口来搪塞业主。物业公司经理甚至说:“别的小区还杀了人呢,咱们小区丢点儿东西还算万幸哪!” , I" d' W0 t% G' n! r6 U
11. 2005年9日上午8时许,一骑车老人在通过朝阳北路团结湖路南口的时候被过往车辆撞飞,恰巧被监控录像拍下全过程。录像中,就在这名71岁的老者骑车穿过路口的时候,绿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一辆灰色吉利车,将骑车人一下撞得飞了起来,越过车顶,翻了3圈,落在了车后面。虽然这起事故中骑车人是否违法还在调查中,但在昨天上午11时30分,一名女子在二环主路永定门桥西50米处的主路上被撞身亡,为她的违法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事故发生在二环路西向东方向的第二第三条车道上。据现场交警介绍,撞死这名女子的是一辆白色捷达轿车。在碰撞位置的前方,可以清楚地看到轿车的刹车痕。目前,交管部门尚未对事故责任作出结论,但行人违法走上封闭的二环主路无疑是造成该事故的重要原因。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虽然一个月来加大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但交通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好转。从8月21日至9月20日,非机动车违法造成死亡事故13起,死亡13人,行人违法造成死亡事故16起,死亡17人。其中,因非法穿越机动车主干线,共有12人死亡。呼家楼交通队季成军副队长说:“每天巡逻,我都能看到横穿封闭机动车道的人。对他们进行处理时,即使做大量工作,也只有20%的人肯交纳10元罚款。” 6 [9 }1 o+ u. {/ w+ A& K8 ]
据介绍,最让司机们头疼的“行人横穿封闭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中,外地青年占了大多数,而60岁以上的老人也占了一定比例。面对这些老人,交警甚至无法批评教育,只能尽快将他们护送到主路之外。 - P( {8 |9 D( R
12.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参加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时呼吁,我国应该借鉴希腊奥运会成功举办的经验,专门为保障2008年奥运会前后的各项社会秩序立法。刘淇代表说,希腊在举办雅典奥运会前专门通过了一些法规,保障奥运会期间各项社会秩序。例如规定在奥运会期间哪些地方不能举行群众集会,还有奥运期间的交通专用道如何使用等。现在离2008年北京奥运会只剩3年多的时间,但目前关于奥运的只有一部保护奥运标志知识产权的法规条例。而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教育仅仅是一种方式,还需要通过立法来进行约束。因此他呼吁应该加快奥运法制建设。刘淇代表认为,构建和谐社会,首要的内容就是实行法治。对于北京来讲,怎样落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怎样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都需要法律来建立一种健康的机制。 - T- k% n& t/ K" G
13. 北京市民对公共交通工具的依赖程度比较高,57.5%的市民出行主要依靠公共汽车、地铁、城铁,在上班族和学生中这一比例更高。 在主要依靠公共汽车出行的市民中,有66.1%的人几乎每天或每周都能见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的现象。在主要依靠地铁出行的市民中,有70.6%的人几乎每天或每周都能见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的现象。
" k, \7 C) O% f 总体来看,乘坐公共交通时争抢、拥挤,机动车抢道乱行,行人、骑车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是公共秩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去年相比,改善幅度比较大的是机动车抢道乱行的现象和行人、骑车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现象,减少率分别为14.2%和7.3%。 5 D" c, q' x2 ]. S4 l
14.为了解北京市民社会公德水平逐年的变动状态,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去年3月进行了第一次调查。以此为基础,本月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再次对北京市城市居民社会公德表现进行抽样调查。针对环境卫生方面社会公德水平进行调查的内容,包括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后,主人不予清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打喷嚏、咳嗽时不加掩饰;在车站、街头散发宣传资料、广告等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在车站、街头散发宣传资料、广告等现象是调查者认为普遍的现象。26.6%的人回答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这一现象,45.8%的人回答经常能看到这一现象。 此外,随地吐痰也是经常性存在的问题,有14.6%的被调查者回答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这一现象,而48.1%的被调查者回答经常看到这一现象。 5 E/ k1 H6 D) I. Q |6 Q( A4 R
三、申论要求 3 V3 e B) ~2 g3 k: q& q/ F
1. 用250字左右的篇幅概括给定材料所反映的问题。(30分) & L# Q. S* }8 e
2. 根据给定材料,用15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题目,自选角度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70分)
# Y: i# j+ K7 @( @! r2 B. x1. 答案提示
4 B, u% r$ V: ?0 Z( `) q4 G( S 上述材料反映了目前在社会公共秩序方面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征地纠纷、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冲突、社会交通秩序等等。 这些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不仅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做到依法治国、违法必究,而且要执法必严,使国家的各项法律得到有力地贯彻与实施。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除了要完善国家法治之外,政府各部门还应加大在社会公共道德方面的宣传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使广大市民逐步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意识,为北京市办好2008年奥运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 B- E, [2 v2 d! d/ l( F 2. 答案提示 4 @' `- C( r* D1 {9 p2 i1 H
公 共 秩 序
# ^: s3 b# L4 a5 h2 o 公共秩序的建立与维护是目前我国比较急迫重要的问题之一,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会派生出诸如违法犯罪、政府违规、市场混乱、拜金主义等等许多不良的现象。从世界范围内看,这是各国在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副作用。我国市场经济的起步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所以这些恶性副产品显露的也比较早。然而由于有其他西方国家的前车之鉴,故此,我们完全有可能、有能力进行提前预防或妥善治疗。公共秩序是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包括交通秩序、金融秩序、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秩序、医疗秩序、治安秩序等很多方面,可以说,有公共生活的地方就存在公共秩序问题。我国公共秩序问题的产生是有诸多原因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物质资料还不丰富、预防机制还不健全,很多人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漠视别人的权益,单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影响到公共秩序的安定,也有不少人因为自身权益受损,无法或不知道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取救济,,不惜铤而走险,这也是公共秩序被破坏的原因之一。而现实中,更多的公共秩序问题的产生在于公民固有陋习的延伸,例如交通秩序的拥塞与公民长期以来没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有很大关系,食品问题的产生与广大公民的不良饮食习惯有关系。当然,作为公共安全维护者、引导者的政府也有一定责任,由于我国目前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以及一些官员的腐败,使执法机关有时自己就成为公共秩序的破坏者,这无疑会更加恶化我国的公共秩序环境。 7 C! U- q: V% p. ?1 C
从目前状况来看,北京市在公共秩序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农民工工资问题、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物业管理问题、交通问题以及社会治安问题,它们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有着共同的原因,或者彼此就存在因果关系。由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压力和城乡经济文化上的差别,使得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地涌向各大城市,北京市目前的外来人口就远远高于北京市本地人口,而外地人口中,农民工的数量又相当庞大,他们在为北京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力量的同时,也对北京市的公共秩序提出了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交通秩序的持续混乱,虽然北京市政府近几年一直在致力于改善交通状况,但效果依然不是非常明显,原因之一就在于交通发展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速度。其次,由于农民工数量增加,个体之间竞争程度加剧,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个体职位的重要性,从而为某些用人单位及顾主提供了克扣、压榨农民工工资的机会,加上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有些政府部门不重视这一问题,广大农民工又缺乏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实力,造成虽然中央对此三令五申,但许多地方、单位却阳奉阴违,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旧得不到根本解决的窘迫局面。而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征地拆迁问题也是时常捆饶他们的大问题之一,有些政府部门不顾宪法、法律的要求,滥用行政权力,以发展公共事业、树立城市形象为名,肆意征地、拆迁,严重践踏了公民的正当权利,破坏了稳定的社会秩序,材料中的嘉禾县、定南县拆迁、征地案就是明显的违法案例。物业管理方面,由于法律规定的空白,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双方各自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争论不休。上述这些问题虽然有不少事件通过司法途径得到了解决,但在执行阶段却会受到很大阻力,材料2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例子。所有这些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治安案件显著增加,许多农民工或其他弱势群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惜采用暴力非法手段来解决问题,导致恶性事件频频发生;而城市居民则往往联合行动,共同对抗政府、商家或者其他强力机构,处理方法稍有不慎,就引起诸如群殴、混战等大规模暴力行为,它们都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
1 \6 ?- a5 B9 T: v+ u- G 对于上述公共秩序问题的解决,必须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改善农民工待遇,要求广大市民首先从思想上尊重农民工、重视农民工,其次是为农民工建立相对便捷的救济渠道,保证公正、公平地审理有关农民工利益的案件;二是完善法律法规,约束政府行为,严禁政府部门假公权力济私利益,这一方面需要法定监督部门的努力,另方面也要求广大市民参与其中,对于某些腐败、堕落的政府官员要严惩不怠;三是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广大公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社会纠纷,避免激化矛盾和采取暴力解决问题,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从而维护法律尊严。只有从根本上堵塞破坏公共秩序行为的源头,才能真正改善我国、北京的公共秩序状况,使礼仪之邦、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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