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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Z5 A; v2 G" X殷殷参政意拳拳护法心---记三明市政协委员、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宁江 | ; R' S) {/ m' T/ ^& d/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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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律师,人们都会提到一个人。 他,就是邱宁江,三元区五届政协委员,六届人大代表,三明市七届政协委员,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接触邱宁江,每个人都会深深地为他独特的个人魅力所吸引,清秀的面孔里流露出沉稳和自信,平和的举止中蕴含着热情和豪迈。他以敏捷的思维,严密的逻辑,洪亮的语调,尖锐的言词弛骋在法庭内外。 认识邱宁江的人都说,请律师,就请邱宁江,找到邱宁江就找到了安全感。可邱宁江总是说:律师,是法律之师,文明之师,正义之师,律己之师,就是要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为己任。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律师的主战场和政治协商这十舞台上,他用非凡的智慧和胆识把博大精深之法和浩然正气之身演绎得淋漓尽率。
开拓奉献铸辉煌
1984年,:元区律师事务所一成立,邱宁江就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那年他还没满18岁。 二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有过艰辛,流过汗水,迎来辉煌。用邱宁江的话说是:一路风雨一路歌。 执业之初,律师制度刚刚恢复,执业环境远不如今,邱宁江以他顽强精神和不懈努力,在律师行业里“小荷已露尖尖角”。1986年,他被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委、三元区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委、三元区政府授予“区先进工作者”; 1991年被福建省司法厅、省人事局授予“第三届全省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享受市级劳模待遇)。 命运往往垂青第一个吃螃蟹的人。1995年,我国《律师法》尚未出台,律师所改制无定性, 28岁的邱宁江就大胆扔掉“铁饭碗”,买断国资所,改制成立了福建省首批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历经十载,邱宁江创建的律师事务所便从创业时的3人出资10万元租房营业成为如今拥有员工20人、固定资产近300万元、建成占地380平方米且内设局域网全电脑管理的现代化办公楼,成为三明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一个人一生有一次辉煌并不难厂难的是辉煌连着辉煌,不断辉煌,这才令人敬仰。邱宁江多年辛勤耕耘,换来硕果累累。2000年,邱宁江被三明市司法局评为“市优秀律师”,被团省委、省司法厅、省电视台、福建法制报社、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授予首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2001年邱宁江荣获首届全省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称号,荣获首届全国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称号;2002年邱宁江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2003年被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三明市委等九单位评为“三明市十大杰出青年”。在邱宁江的精心经营下,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1999年被三明市司法局评为首批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3年,被评为福建省首批“诚信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邱宁江创办的律师事务所在百舸争流的律师行业里已脱颖而出,声名鹊起。
积极参政议政
作为一名:元区政协委员、三明市政协委员,对三明市政协、三元区政协安排的视察活动,积极响应参加,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厂矿,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反馈社情民意。他思想活跃,善于发表意见,坦诚观点,利用提案等有效方式积极为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在每年政协会议前,都充分准备,多方考察,征求群众意见,以法律人特有的思维,撰写出很多社会关注的提案。如在2000年,针对私企业文化生活贫乏的现象,撰写提案《关于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与各项文化活动的建议案》,被政协三元区委评为优秀提案;其他提案有《关于设立三元百货大楼停车场的建议》、《关于旅游参观点公厕不应收费的建议案》,《关于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建议》、,这些提案和建议具有超前性,有关部门和单位非常重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一致给予好评。 作为一名律师,邱宁江一边办案,一边调查研究,收集材料,当他了解到青少年犯罪现象逐年递增,呈低龄化趋势,心急如焚,撰写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并在2004年三明:市七届政协二次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极大的重视。 每当信访接待日,总可以见到邱宁江的身影。不管是在市区内,还是深入到县、镇、村,邱宁江陪同市长、区长、市人大主任,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尽职尽责?为政府当好参谋,替政府分忧,替群众解难。同时,邱宁江律师还应邀深入人大、公安、司法、税务等部门,开展《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政案》等法律讲座,为增强公务员法律意识,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奉献。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经过二十年的奋斗,如今的邱宁江已是同行中的佼佼者。邱宁江三个字所代表不仅仅是他个人,而是品牌,是实力,是社,会正义的象征。用老百姓的话说:邱宁江已、不单是一名律师,也是一名人民的公仆。这话没错,邱宁江是个热心人,他把大部分时间投入了社会公益事业。 担任法律宣讲员,增强公众法律意识。作为三明市家庭教育中心校讲师团讲师、三明市法制宣讲团宣讲员,他身体力行深入机关、厂矿等地开设普法讲座,至今他已先后为人大,、政府机关、学校等单位开办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讲座,至今已开设讲座数百场,参与者达数万人次。2000年起三明二中、三明高专先后在每年新生入学时,都要邀请邱宁江为新生们讲授法制教育第一课,2004年三明一中特邀邱宁江担任法律顾问。 全力维护社会安宁。1989年春夏之交,邱宁江主动地投身到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稳定中去,当年被三元区评为政法先进工作者。自1993年起,三元区开始大规模的旧城改造,邱宁江担任全区5个旧城改造筹建处的法律顾问,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近百起,使整个改造工程进展顺利。1997年,三明市重点建设项目,三元区有史以来最大建设项目,标的为3亿元的“竹洲水电站’’与一外商签订了合同。邱宁江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仔细进行了调查取证。在取证过程中,发现外商投资并无诚意,拒不履行合同。为此,邱宁江依法向区政府提出法律意见,终止外商不履行合同的投资资格,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使建设项目进展/顷利,深受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好评。 多年来,邱宁江律师积极参与三明电视台的百姓问答、《检察纵横》、福建电视台的《法治天下》等法律专题片制作,受邀庭审直播节目点评,投身于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身兼民盟三明市委委员、福建青年联合会委员、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福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三明市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牛心副主任、三明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职,为社会公益事业鞠躬尽瘁。 致力维权护法 维权和护法都是律师的天职,是邱宁江律师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维权和护法道路上,尽职尽责,奋斗不息。 维护合法权益。作为市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和市夕王联妇女维权部的事务所,1999年就已开通 “青少年维权热线”,接受来电来访达5000余人次。他身兼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义务辩护人,带领全所律师减免服务费达1000多人次。他每年都为三明市学生、教师、家长数万人作法律讲座,增强维权意识。邱宁江悉心研究青少年心理学,撰写了俨女孩,你为何参与抢劫?”》等文章。2002年邱宁江被评为“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邱宁江律师所1999年被授予三明市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3年再次保留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为大众护法。邱宁江自1984年从业以来,先后为三元区政府、永安智胜化工有限公司、三明烟草专卖局等30余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3.2亿元。他参与三元区旧城改造、,“竹洲水电站”等数十桩大型法律事务,有效地维护了国家、集体、个人各方利益。他的带领全所律师直接参与永安智胜化工联合公司、市轧钢厂、市开关厂、市化工设备厂等17家企业的破产、解散、清算和改制工作,涉及资产17542万元,负债总额9000多万元,安置职1000多名,为维护一方的安定稳定立下了汗马功劳。 提出真知灼见,推广护法经验。邱宁江执业之余,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撰写了《普通刑案侦察阶段国家秘密的理解》、《城市社区律师法律服务》等多篇文章被《福建律师》采用,对全省律师同行起到借鉴作用;2003年在全省律师论文研讨会上,邱宁江律师撰写的《品牌律师事务所构成因研究》,将多年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跃然纸上,向全省律师同行推广,被评为优秀论文,《福建律师》杂志全文刊登,《上海律师》杂志转载。 任重道远——这是邱宁江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一名执业律师的真实内心感受。“殷殷参政意 拳拳护法,心”,邱宁江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当仁不让的气魄、青春如火的热忱,在他的法律天地里和政协的舞台上孥云下攫,纵辔驰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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