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市政协召开“长春会展经济专题研讨会”,市政府副市长刘实,市政协副主席毛连方,市政协秘书长石坚、副秘书长关晓峰,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刚出席了会议。会上,市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就如何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综合如下:
1、要把会展产业作为我市新经济增长点来谋划
目前国内会展业竞争激烈,已形成新的格局。我市会展业在国内大体处于中游偏下的水平,这种状况不容乐观。对此,委员和专家提出,我市要从经济发展战略来认识会展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下功夫把这一新兴业态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并纳入到“十一五”规划中去。
关于发展思路,委员和专家提出,应摆脱求多不求精、求大不求小、求形不求效的认识误区。要注重展会的延伸,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形成和开发,将展览效应转化为产业效应。
关于发展目标,长春可以提出,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形成一批以长春特色文化为内涵、以长春支柱产业为依托的国际性、全国性专业会展品牌,把长春建成东北区域有影响的会展集聚城市。
关于发展重点,提出“塑造三大品牌,做好八个精品”,力争办出特色。要把东博会、汽博会、农博会打造成国内知名的会展品牌;把已有的电影节、光博会、民博会、房交会、雕塑展、冰雪节、教育展、长春书市做成精品。同时建议,挖掘会展资源,大胆创意。电影节应增加动漫产业内容,农博会应办成现代农业博览会,还可以民间专业收藏协会为主体筹办私人收藏品展览等小而精的展会。
2、要加快促进会展业向市场化过渡
委员和专家提出,对全市包括各县区的会展活动,如双阳鹿博会、德惠绿色食品节等应纳入市里统一的年度活动计划中,并加以扶持。同时,应大力开拓会展业市场,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大厂大学及科研院所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全国性专业会展和行业会展在长春举行,同时要与周边城市、与国内外相关城市建立互动机制,创造条件,举办一些跨区域的会展活动,以此提高会展业开放性、区域性和国际性水平。要充分整合已有的社会资源,对现有展馆设施充分利用。要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进一步发挥市会展办的指导作用,全市会展活动要统一规划,统一协调。
委员和专家认为,会展产业是由承揽和经营会议展览活动企业构成的聚合体,从诞生之日起就与政府行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特殊性。因此,必须遵循会展业自身发展规律,合理确定政府角色。凡是推介地方城市的会展活动,政府应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不遗余力承办;凡是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会展活动,可采取政府招标,会展企业和政府合办的形式;凡是以营销为目的的行业展会,应完全由企业主办,政府只需宏观指导,提供良好的软硬件条件,予以产业政策扶持,而不是直接参与。
3、要积极探索和构建会展业运作模式
会展业发展要引入先进营销理念,构建一套相对完整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委员和专家提出,所谓营销理念,包括政府服务理念、客商第一理念、持续发展理念、公平竞争理念等。把这些理念引入会展业发展,进行市场化运作,就是在政府的商务机构下成立会展局,以会展局和贸促会及相关法制部门作为政府具体职能部门代表,制定、行使、补充相关政策,从宏观上对会展行业协会进行指导性管理,其中直接面对客商的是会展企业集团,它既可以直接布置展会,也可以将展会的一部分作为标的公开对外招标,形成会展企业集团和投标企业共同服务客商的局面。而媒体和社会公众是整个会展期间的监督主体,对于客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以及媒体客观报道有关展会期间发生的问题,贸促会和会展局必须给予答复,坚决做到对客商和社会公众负责。
4、要建立和培育会展企业集团
会展企业是会展业发展的主体。目前我市仅有40家会展企业,是东北地区会展企业最少的城市。委员和专家认为,要尽快转变经营理念,打破政府一元化办展格局,挖掘市场潜力,树立会展主体多元化的理念,要下决心大力培育会展企业和中介机构,打造出几个在国内占有一席之地,并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会展集团。集团可以通过股份制形式,吸收各会展企业投资入股,成立董事会,负责对全市展馆、展厅统筹规划,对大、中、小型展会进行合理分配,提高展馆、展厅的综合利用效率。同时,要积极发展专业的礼仪公司、广告公司、展会装璜公司等会展配套服务企业。
5、要建立健全会展行业协会
会展业属于发散性行业,必须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自律性活动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管理,维护行业信誉,遵守行业规则。委员和专家建议,行业协会以发展会展企业为会员的形式,收缴一定数量会员保证金,使会员享受行业协会优惠政策,如优先获得广告发布权、优先取得展会冠名权等。如果会员企业违反行业协会规定,给整个会展业造成不好影响,行业协会有权从会员保证金中扣除一部分,以示对其惩罚,严重者可以直接把它列入“黑名单”,或者干脆清除,对相关责任人记录在案,永远不允许再经营展会。
6、要制定和完善会展业管理办法
建立展会登记制度。凡在我市举办过的各类会展活动均应在会展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会展管理部门也应对展会举办过程、服务水平以及展会结果予以监督和统计,对不具备办展条件或重复办展予以制止或调整。
建立会展承办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参与承办会展的企业进行信用评定,对于信誉不佳或首次承办展会的单位,可以通过展会保证金等方式强化信誉保证。
建立展会评估机制。对于我市举办的各类展会,通过专家、展商、市民、管理部门几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展会进行分级。
委员建议,从长远发展看,我市应建立会展服务指导中心,承担从业人员培训、政策咨询、数据统计、服务指导等有关工作。
7、要进一步建立政策支撑体系
委员和专家建议,发展会展业,要打造一流的政策环境,形成较为配套的完备的政策体系。还应视条件设立会展扶持基金,将政府直接补贴会展活动的资金变为基金,用于重点展会补贴、品牌展会奖励、引进和创办展会鼓励。基金来源除政府财政预算外,还应实行反哺机制,对政府多年扶持补贴并已形成品牌,具有市场运作能力的大型会展活动,在其展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会展基金补充。
要挖掘与长春有联系的名人资源,政府聘任他们为“长春会展大使”,对争取到国际性或全国性大型会展活动的,政府应予以重奖。
8、要大力加强会展业宣传
要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制度,招展信息应当以主办单位名义发布;信息要客观真实;对参加同一展览的参展商,所发布展览名称、主题、范围等应当与招展信息内容相一致。
要加强会展广告宣传,在主要街路设置巨型广告牌,向公众传递展览信息。
要将会展业纳入全市性招商活动,加强对长春名牌展会的推介。
9、要进一步完善长春会展网
委员和专家提出,会展办应在原有网络建设的基础上,丰富和完善网站内容,应增加:(1)在长会展企业全部资料,使用户和客商可随时通过网络了解相关企业;(2)参展企业有关情况及资料,使客商之间以及顾客能及时了解参展企业经营范围、业绩、产品品种、产品质量等信息;(3)信息发布栏,随时更新,保证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时效性;(4)举报栏;(5)国内外会展发展状况比较与借鉴栏。通过网络,搭建为社会各界服务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