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坚持“五个强化” 力求“五个规范” 致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复制链接]
流清秘书 发表于 2009-9-3 16: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近年来,大田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在省、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构建“和谐大田”,促进大田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在三明市绩效评估中,大田县的行政行为合法率的5个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其中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率100%、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99%、行政复议合法率100%、行政诉讼败诉率4.35%、行政应诉协调率95.65%。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强化”、努力实现“五个规范”,力促我县依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
  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1、抓组织保障。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同时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工作意见。特别是今年我县被列为依法行政示范县以后,我县立即行动起来,制发了全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第一阶段从2009年开始,到2010年底前结束。此阶段分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评比三个步骤开展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并指定县国土局、城建局、环保局三个部门为示范单位。通过典型示范,认真总结并推广示范单位经验,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2、抓学习贯彻。一是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决定》,抓紧制定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各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切实承担起了学习、宣传、培训的组织工作,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县政府法制办对历年来县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依法行政方面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汇编成《大田县依法行政文件汇编》,分发到乡(镇)、各部门,指导依法行政工作。
  3、抓评议考核。一是县政府法制办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围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送备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等内容,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细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完善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县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执行《县政府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的各项措施,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县人事局、政府法制办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
  二、强化行政决策机制,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规范
  为确保政府决策目标的顺利实现,使政府的决策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在决策过程中,我县不仅注重决策行为、程序和过程的合法,而且不断改善决策方式、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并在实践中总结和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1、建立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县制发了《大田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通过建立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评查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并要求乡镇、部门严格控制制发规范性文件,对一些上级文件能转发的转发,对事务性的工作安排一般不列入规范性文件,通过严格审查把关,乡镇、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3、全面启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我县已全面启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首先,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了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其次,所有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力进一步进行清理,县政府对行政职权也进行了全面梳理。再次,县各行政部门着手行政权力清理和制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规定,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实时监控机制及公众服务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强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行政处罚得到进一步规范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我县行政执法机关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大田县委2008年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2008年5月,我县下发了《大田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田政办《2008》62号),确定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及以县城建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环保局、文体局、工商局和物价局等八个部门作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试点单位,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年8月份,为推进我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健全责任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还制定下发了《大田县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田政文《2008》53号),从而明确了责任,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政府法制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
  我县政府机关在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的同时,不断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的领域,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式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一方面,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自《复议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我县积极实践、大胆探索,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听证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去年以来,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经审查后予以维持,行政复议申请做到依法受理、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立体式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为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我县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制办与县法院、检察院、监察局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制度作用,加强联系,增进沟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法制数据报送平台。借助于该平台,今年我县开展了2008年度全县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执罚情况调查。经调查分析,2008年我县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履行率达到92.1%,其中实行罚缴分离的占98.2%,申请法院执行的占0.5%。同时对自觉履行意识差、法院执行不到位的案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策。县政府法制办与县法院、检察院、监察局通过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对相关数据材料综合分析、认真比对,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采取多项有效举措,切实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联动性,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五、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解决社会矛盾机制进一步规范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及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县信访局、综治办、县政府法制办以及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切实将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1、加强行政与司法的协调配合,健全化解行政争议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交流制度,争取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法院与涉讼较多的行政机关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联系,行政审判庭结合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其提供改进执法工作、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意见,实现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信息的互通。二是加强行政案件的协调,力争让行政纠纷在判决前得到有效解决。凡是不损害国家利益、其他组织利益和他人利益能够协调的,尽量协调办理,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协调化解;协调不成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和释法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积极支持和配合了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为行政审判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去年以来,我县政府带头认真应诉,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应诉案件,全年共13起,其中县政府10件,全部被法院维持。
  2、重视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对涉及征地、拆迁等矛盾容易激化、涉及人员众多、易引起连锁反应的行政争议,着力加强协调工作。对尚未进入法律程序的行政争议,县政府与各部门建立了协调处理机制,全面加强协调工作,努力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发阶段。对法律途径未能解决的行政纠纷,积极畅通信访渠道,根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努力使各类行政争议都尽可能通过协调予以妥善解决。此外,积极探索“复调对接”,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切实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协调衔接。
  3、认真办理信访复查案件。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信访复查案件,对受理的复杂、疑难信访复查案件,组成调查组,听取案件调查办理人员的情况汇报,查询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去年以来,县政府共办理信访复查案件12件,全部予以维持,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纠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3粉丝

193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