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3 g& [. t6 X& i雷人,2008年兴起的网络语,目前已经在社会生活中较为广泛地流行,形容某人的言谈或行为让人感到很意外、很无语,也很无奈。近日,我们就被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党政办公室的一位“雷人”给“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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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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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吐祥镇村民杨某介绍,3月17日(星期二)上午,他去镇上找镇党政办主任雷某签字,被告知雷主任不在,让他到祥和广场后面去找。“到那里,我吓了一跳。”杨某说,“雷主任正红光满面地穿梭在几十桌酒席之间,场面很热闹。”
# I1 g) f& ~* a4 M! {吐祥镇村民王明清透露,雷某是酒席的“支客”。“支客”是当地对“宴席总管”的称呼。担任“支客”者,通常酒量较大,与宴席主人关系密切,在宴席中负责招呼客人、安排酒菜等事务,有时还要替主人挡酒。当时,雷某正在安排客人的座次,见到杨某来办事,不高兴地说:“正忙着,没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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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雷主任上班时间跑前跑后给刘书秦当‘支客',觉得很不正常。”吐祥镇几名村民说。当时,村民黄守维拨打了重庆一家媒体的热线电话,反映这一情况。黄守维说,刘书秦的寿宴排场很大,从3月16日下午就开始了。当时,镇上很多人都看到雷某穿梭于酒桌间的身影,那可正是上班时间。
2 V9 o; c! ^" l据了解,寿宴的主人是吐祥镇复兴村原村支书刘书秦。刘曾伙同他人在申报种粮直补面积时虚报种粮面积1000多亩,骗取、截留种粮直补金共计7万多元。当地群众曾向市长公开信箱举报了此事,经纪检部门核查,情况基本属实。2008年11月,刘被免去村支部书记职务,同时被立案调查。目前被取保候审。
, Z- @. q( D5 e2 u% W- [雷某的态度
0 m* L7 Z6 G6 U3 [& K5 _) ]黄守维向媒体举报的事情,很快就被雷某知道了。黄守维称,3月18日晚6时左右,雷某找到他质问道:“我没得罪你,你凭什么搞我?”随后,雷某又说了一大堆威胁的话。黄很紧张,因为雷某是镇党政办主任,他觉得自己得罪了镇政府,大难临头。当晚,黄设法从水路离开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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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重庆某媒体记者致电雷某了解核实情况。雷某否认,说自己不仅没有参加刘书秦的寿宴,也没有当“支客”,举报的问题纯属无中生有。但记者提示雷某,根据采访录音,此前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承认自己确实给刘书秦的寿宴帮忙,还扬言不管是哪个媒体曝光,“最多给个处分了不起,不会解除我的公务员身份”。雷某的这些言行顿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他本人也被网上称为“最牛公务员”。
( X7 Y# r- Q6 |7 l$ ` s- j3月30日晚,吐祥镇包括4名党员在内的6名村民,在记者的采访笔记上集体签名,证明雷某在上班时间参加刘书秦寿宴一事属实。在这些村民看来,举报雷某“上班赴宴”,是一次群众监督干部作风的行动。雷某上班时间参加寿宴不是什么太大的事,被举报后只要态度诚恳地认个错,村民就会原谅他。可雷某不仅不认错,还威胁举报人,那问题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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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奉节县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奉节县有关部门就雷某的问题组成了调查组。调查证实,雷某作为当地的党政办主任,在上班时间参加取保候审人员的生日宴会,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出言不逊,损害了党员干部、公务员的形象。有鉴于此,吐祥镇党委决定免去雷某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奉节县纪委、监察局对雷某的政纪立案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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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的教训
D% q6 Q4 A6 `/ R如此一来,雷某可真叫是擅离职守、口出狂言惹祸端。雷某遭祸,其错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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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按照这一规定,公务员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如确需外出办事必须告知去向;有事须请假,假期已满无正当理由不得逾期不归。很多单位还制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如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喧哗,操作计算机不得进行上网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从以上这些规定中可以得出结论,雷某在上班时间外出参加宴会属于明显的擅离职守行为。
- m. I- Y; f8 H x! n( v1 ^, S雷某妄称,不管在哪个媒体上“曝光”,他作为国家公务员,又没有犯什么大错误,最多也就是给个处分,不可能开除公职。其实这是雷某的误解,也与一些地方对《公务员法》执行不力有关。不错,一般而言,国家公务员如果没有犯大的、特别严重的错误,确实只是给个处分的问题。但是,如果说犯的错误性质、后果非常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并且有屡教不改之嫌,那就不是给个处分的问题了。《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所以有关部门就雷某所犯错误的性质和造成的影响,作出了撤销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并视情作进一步处理的决定,应当说是有法可依的。
- Y3 U6 G( C+ q. j( T需要指出的是,类似这样的问题在不少人、不少部门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像雷某这样压根儿找不着人的虽不能说很普遍,但群众来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却并不鲜见。许多该办的事,他也能让你拐十八道弯,编个理由就能让你磨破嘴皮跑断腿。而这些“雷主任”、“雷科长”们之所以不怕曝光、不怕处分,关键还是雷某说的一句大实话:“再怎么着也不会解除我的公务员身份!”看来公务员身份才是他们“聋子不怕雷”的“护身符”。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严处雷某,也给那些总认为自己的公务员身份是铁饭碗的“雷主任”们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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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不该丧失诚信,更不该威胁报复。有了6名党员和普通群众以党性和人格担保的签名证词,有了他亲口承认上班时间去寿宴上当“支客”的采访录音,可后来雷某又矢口否认,如此出尔反尔,雷某失去了一个公务员的基本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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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为人的基本品格,更是一个公务员的基本职业道德。一个公务员连诚信都做不到,更遑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现在我们有一些干部面对群众的质疑,张口说谎,随意夸大、编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一些急需政绩的干部,将升迁希望寄托在政绩工程和数字游戏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些干部之所以把诚信不当一回事,一方面是其本人道德有亏,缺乏羞耻之心,另一方面,也有我们管理和法律制度缺失的原因,对某些干部的不诚信行为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治理干部不诚信,必须加大行政问责范围,让对不构成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不诚信行为能够受到处罚。雷某受到处理,对那些不讲诚信的干部也应该是一个警戒。
' q( a' W# L/ \' D' s- D而且,雷某的教训还不止于此。如果说,雷某犯了错误之后能诚恳接受批评,深刻认错,并积极改正和弥补错误,相信广大群众还是会给他改正和弥补错误的机会的。可惜,雷某却选择了一条错上加错的道路。他不是虚心认错、积极改正,而是大言不惭,威胁举报人,这更是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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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为取保候审人员寿宴当“支客”影响恶劣。作为国家公务员必须慎重交友,特别是作为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政机关的形象,稍有不慎,就会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损害。在本次事件中,雷某把工作扔到一边,在上班时间,跑去为正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大办寿宴当“支客”。以他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的身份,不论雷某有着什么样的动机和客观原因,都会给人造成镇上的干部与犯罪嫌疑人打得火热的印象,都会造成犯罪嫌疑人朋友多、后台硬的印象,甚至有可能会给以后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带来消极影响。所以,雷某的做法不仅损害了自身的形象,而且使所在的镇党政机关蒙羞。我们从事秘书工作的同志,要从雷某的事件中汲取教训,在对外交往的过程中,脑子里要始终绷紧“慎重交友”这根弦,做到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该喝的酒不喝,不该去的地方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