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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件,是由法定的作者发布、并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现实执行效力的官方文书,其制作与生效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公文起草之后,作者本人不但要从文章的具体内容、表达方式和行文格式等方面进行精心修改,而且重要公文还要组织专门班子负责修改并征求群众意见。公文正式印发前,还必须提请相关领导审核签发,未经领导审核签发的公文便没有法律效力。所以说,对公文进行修改和审核,既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
* j, ~: \. O& \0 y然而,在历史上,却有极少数秘书不喜欢别人改动自己的文章,哪怕是皇帝和宰相改动了他们起草的公文,他们也不乐意。为此,他们常常援引“唐朝旧例”,认为学士起草制书被改动就是不称职的表现,应该立即罢免此人的官职。
1 n3 D" o5 j, B6 [* D( |所谓“唐朝旧例”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这件事是《新唐书·李建传》和《旧唐书·李建传》所记载的,李建乃是其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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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字杓直,此人家贫无业,嗜学力文。中进士后,被选授秘书省校书郎。贞元二十年(804)末,唐德宗想物色几个文章写得好的人充实朝廷秘书队伍,有人便推荐了李建。因唐德宗不熟悉李建的情况,有一天便问左右大臣:这个李建究竟怎么样?让他做秘书合不合适?宰相郑珣瑜回答说:“臣在吏部工作时,需要补充校书郎八人,其他七人都有关系和背景,只有李建是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才干被选中的。”德宗听后十分高兴,当即提拔李建为左拾遗、翰林学士。
7 f" p" D T8 k永贞元年(805)二月,野心勃勃的淄青节度使兼同平章事李师古打算趁唐德宗去世之机侵吞邻道的辖地,便集合将士,发兵前往曹州驻扎。朝廷得知消息后,令李建起草诏书,对李师古进行劝阻。因诏书用词非常严厉,翰林学士王叔文审核时,打算做些修改,李建当即表示反对,王叔文只好作罢。当时王叔文的权势可谓如日中天,炙手可热,宰相见了他都要点头哈腰甚至低声下气。做秘书才几个月的李建却敢当面反对其修改自己的文章,自然表明他不畏权贵,同时也表明他十分自信又相当自负。后来,李建因此事被免去翰林学士的职务,降为太子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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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李建改任殿中侍御史。可能是朝廷需要秘书的原因,也可能李建确实是个人才,应该发挥其优势和特长,总之,李建后来又以兵部郎中知制诰,重新干起秘书的老本行。但李建这次做秘书的时间似乎也不太长,因为有一次他起草的公文被宰相作了删改,心中不高兴,便以自己“草诏思迟,不愿司文翰”为由,打报告请求尽快解除自己的秘书职务。所谓“草诏思迟”,其实只是一个借口,根本原因还是他自己“不愿司文翰”。也就是说他觉得宰相改动了自己的文章是一件很失面子的事,继续待在秘书这个岗位上会被人耻笑,所以不愿意再干这个行当,这才是问题的实质。于是,组织上让他去做了京兆少尹(也有说是京兆尹,相当于首都的行政长官或副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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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建的辞职理由上,既可以看出他相当的自信,也能体味到其中的自负成分。因为宰相改动秘书起草的公文本来是很正常的现象,李建却为此提出辞职,其中必然含有意气用事的成分。正因如此,组织上才批准了他的辞职要求。李建固然有相当高的才情,但他是一个比较自负的人,这一点也是无可怀疑的。
, k9 u/ o( Z7 i$ T7 J' e按理说,李建因为宰相改动了自己的文章而坚决要求辞职,这种做法并不是值得鼓励和推崇的。然而非常有趣的是,以后的一些秘书,只要上司改动了他们起草的公文,就常常援引此事而提出辞职。如五代十国时的崔棁、宋朝的杨亿和文天祥等人,无不如此。
1 V. u' k, e% D6 {, d, `8 O崔棁是后唐明宗年间的翰林学士。后晋天福初年,崔棁又以户部侍郎为学士承旨,成为翰林院的长官。有一次,他起草了一份公文,为宰相桑维翰所改,崔棁便援引“唐朝旧例”(实际上就是李建的例子),说是“学士草制有所改者,当罢职”,因而要求免去自己翰林学士承旨的职务。好在桑维翰是秘书出身,又学问渊博,很熟悉朝廷的典故,知道唐朝律法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所谓“唐朝旧例”,无非是李建的个人行为而已,所以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的辞职。崔棁又引经据典争了许久,虽然桑维翰一时无法从言语上说服他,但最终还是没有同意他辞职的请求,只答应让他暂时离开秘书岗位,负责天福二年(937)的科举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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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棁对桑维翰改动自己起草的公文,虽然觉得失了面子,但由于桑维翰既是后晋高祖石敬瑭的大红人,又是权势很大的当朝宰相,所以崔棁对桑维翰本人还是相当敬重的。当时有一个读书人叫孔英,此人声名狼藉,社会影响恶劣,但也想通过不正当途径科举题名,于是专门走桑维翰的门子。开考之前,崔棁奉命去见桑维翰,谈话间桑随意说了“孔英来矣”四个字。桑维翰说话历来比较简要,常常让人摸不着头脑,崔棁便认为桑维翰是在暗示他录取孔英,故在录取时予以照顾。其实桑维翰根本没有那层意思。等到录取名单公布后,大家对孔英高中一事议论纷纷,反响极大,桑维翰想保崔棁都保不住,只好罢免了他的学士职务,安排他去做尚书左丞。假如崔棁不首先提出辞职的话,桑维翰自然不会让他去做当年的科举考试官,也就不会发生拍错桑维翰马屁这件事了。所以崔棁最终离开了秘书岗位,还是因为桑维翰改动了他写的公文,他自己主动要求辞职引起的。
6 A; t! E. W# z杨亿是宋真宗时期最有名望的秘书。《宋史》卷三百五称他“宋一海内,文治日起,杨亿首以辞章擅天下,为时所宗”。他天性聪明,各种书籍无不阅览,撰写文章时思路敏捷,不加删改;待客谈笑间运笔不停。其文章之精密,体裁之规整,确为大手笔。然而再会写文章的人也难保不出差错,尤其是秘书起草公文,更难保字字句句都符合领导的心意。有一次,杨亿奉命起草了一封答复辽国的书信,其中有“邻壤交欢”一词,宋真宗审核时,在旁边亲笔注上“朽壤”、“鼠壤”、“粪壤”等字,对杨亿的这个用词显然不大满意。于是,杨亿立即把“邻壤”改为“邻境”,乃罢。时值杨亿仕途失意之际,第二天,他便援引“唐朝旧例”,说是学士起草制书有所改动就是不称职的表现,要求立即免去自己的官职。宋真宗劝慰他,但他还是坚决要求辞职。有一天,宋真宗对宰辅大臣说:“杨亿真有脾气和性格,做事不爱和人商量。”由此不难看出皇帝的不满。不久,宋真宗便同意了杨亿的辞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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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天祥任代理秘书时,正值南宋奸相贾似道当权。有一次,文天祥负责起草制书,言语间对贾似道含有讥讽之意,写好后,又不按规定送给贾似道过目。贾知道此事后很不满意,示意别的学士重新起草,文天祥援引杨亿的做法(实际上也是李建的做法),迫切要求皇帝免去自己的直学士职务,于是,朝廷改任其为秘书监。
; r; d' ?: d/ a7 O! T- e以上这些古代秘书,不乐意上司改动(或否定)自己的文章,固然是其自信乃至自负的表现,但也有其他因素的促成,抑或另有隐情,那就是尽管他们对上司有意见和看法,嘴上却不敢公开说出来(如文天祥),或是秘书本人正处于失意之时,却又不便开口与皇帝交换意见和想法(如杨亿),便正好以此为借口提出辞职。这样做不仅能体现自己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而且可以表明自己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理由可谓冠冕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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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笔者之所以要把“唐朝旧例”的来龙去脉写清楚,目的是为了让读者知道,所谓的“唐朝旧例”,其实只是极少数秘书的个人行为,并不是朝廷作了这样的制度规定,只是因为翰林学士的地位极其特殊和重要,他们的任何行为都会成为别人效法的榜样,因而李建的做法才会引起后人的重视和仿效。这里我想提醒广大秘书工作者的是,秘书不乐意领导改动自己的文章,从工作角度来说,是非常错误的。不管他们提出的辞职理由多么冠冕堂皇,也不管他们的出发点如何,都是欠妥的。领导对公文负有审核把关的责任,秘书怎么能拒绝他们的修改呢?当然,如果领导改错了,秘书可以说明自己的观点,同领导进一步交换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使公文改得更好一些,但秘书绝不能因为领导改了自己的文章便不高兴,甚至撂挑子,这些都是不理智、不可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