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复共建合资合作企业函

[复制链接]
文秘114 发表于 2009-5-10 21: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14
先生:
    感谢你方11月2日来函,随函寄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副本也已收悉。细读了法律文本后,我们对如何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但有一处我们觉得还不够清楚。该法律的第4款中规定,在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外方投资份额一般不得少于25%,然而对于外方在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上限没有任何规定。我们以前也曾告知过你方,我们打算双方各投资50%,不知此计划是否可行。我方将采取部分现金、部分机器设备的形式进行投资,投资份额占拟建合资企业资本50%。至于现金部分,则按合约生效日的当天兑换率以美元进行折算。我们与此地的机器生产厂家关系密切,因此我们能提供企业生产中所需的最先进的机器设备。当然这些机器设备将由双方共同进行估价。同时我们想得知你方将采取何种形式进行投资。我们在收到你方回音后,将进一步研究此事,或提议派遣代表来访进行当天谈判。这样一些问题可很快地搞清解决。
     盼复。
            您忠诚的朋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8粉丝

549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