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区X园X号楼 法定代表人:XX 职 务:总经理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 (010)XXXXXXXX 被告:XXX 性别: 男 出生年月:19XX年X月 住址:北京市XX区X园小区X楼X号 电话:(010)XXXXXXXX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的供暖费共计: 元人民币; 2、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200 年度、200 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共计: 元人民币; 3、要求被告支付上述供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共计: 元人民币; 上述三项费用合计: 元人民币。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对北京市XX区X园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被告是在北京市XX区X园居住的业主。按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X园小区由原告负责管理,由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X园小区的供暖由原告负责,供暖费按每年每月每平米 元计算,该费用由业主直接向原告支付。 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原告已履行了对小区进行管理、服务和向业主供暖的义务,在该小区居住的绝大多数业主也按合同规定将当年供暖费和物业管理费支付给了原告。但被告等少数业主一直拖延交纳供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经原告及律师多次发函催要,被告一直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其应交纳的供暖费和物业费。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维护原告对X园的正常管理,现特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XX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
200X年X月X日
附: 本诉状副本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