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心投入 大力度攻坚 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再创新辉煌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是我市城乡建设高投入、大手笔、快发展的一年。作为城乡建设职能部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用良好的工作作风来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载体功能
以路桥工程建设为重心,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15路4桥建设,以月度施工计划为节点,进一步健全工程例会和会办制度,坚持进度与质量并举,考核与监督并重,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确保于年底前全面完成15路4桥建设任务。同时,从城区主次干道和后街北巷维修入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市政设施维修工作。后街北巷维修工程上,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将管理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实行挂图作战,进一步确定维修时限,排定维修进度,组织专业维修队伍,确保夺取后街背巷维修攻坚战胜利,将这项实事工程办好办实办出成效。
二、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建设品位
围绕五城同创的创建目标,继续开展城市绿化建设,通过规模造绿、依景配绿、依法补绿,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格局。点上,重点实施“一湖二带三园”城市绿化工程建设,抢抓春季绿化的最佳季节,做好设计、工程招标和苗木采购等工作,力争建设一批高品位的城市绿色新景观。线上,突出城市主干道的绿化配套,加快推进道路绿化带、景观路和桥头绿化建设,将道路绿化带、桥头绿化和濒水景观带连成一线,整体提升城市绿化效果。面上,突出推进庭院绿化和小区绿化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垂直绿化和立体绿化,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全民造绿的良好氛围。开展城市美化建设,充分挖掘我市的历史人文资源和生态自然资源,强力推进乌巾荡风景区一期工程建设,加快城市人文景观建设,切实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延伸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处理厂厂区按期竣工,早日正式投入使用。开展城市亮化工程建设,在城市主干道两边,根据“建一房、亮一点,修一路、亮一线,建一区、亮一片”的原则,逐步配套完善路灯亮化设施建设,增强市区夜景灯光效果,提高城市亮化程度。
三、全力推进城市拆迁,加速城市旧城改造进程
充分发挥拆迁主力军的作用,围绕英武中路三期拆迁,选调精兵强将,深入拆迁一线,全体参战的干部职工拧成一股绳,突出阶段性中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推进拆迁进程,形成抓拆迁的合力、促落实的动力。面向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结合拆迁工作实际,增强依法规范、化解拆迁矛盾意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现场。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城市拆迁工作。
四、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大力开展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小城镇规划编制的力度,确保完成100个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持续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大力实施公共绿地建设,努力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面开展村庄环境建设整治活动,推进50个村环境整治,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在各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巡查执法队队员加强对村镇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进行巡查,确保村镇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杜绝村镇范围内新增违章建筑。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大合力 一是加强思想发动。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完成年度目标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拼搏意识,形成全局上下凝心聚力、鼓足干劲推进城乡建设的浓烈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根据今年确定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成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旧城改造等三个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全面负责对重点建设工程的组织、计划、协调、督查等工作。三是推行目标管理。认真制定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分解计划,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时序和职责分工,以挂图作战的形式,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对工程项目建设实行月检查、季考核、年评比,建立督查考核小组,实时了解各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检查内容作为年终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同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建设的每一道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与监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五是积极化解矛盾,树立项目建设超前意识,切实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工程建设矛盾处理和协调机制,协调和处理好各种施工矛盾,全力突破影响城市重点建设工程顺利推进的制约瓶颈。
新的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我们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紧紧围绕年度各项城建目标,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攻坚、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开创我市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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