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总书记近期在山东等地考察时有关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条例》第八章、第九章,进一步深刻理解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目的、重大意义、重要抓手,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切实增强了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意识。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体会。 一、在用心“学纪”上下功夫,持续加强党的理论武装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其中,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内容,学习这两项纪律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一是提高站位学。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要求,我们党也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规矩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廉洁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在纪律建设中的集中体现,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二是原原本本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纪律建设的有效经验做法固化成为制度规定,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一大批党内法规制度,党的纪律建设日益发展并不断深入。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章》《条例》等重要文件,做到逐字逐句阅读、原汁原味领会,准确把握好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三是联系实际学。党纪纪律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规范体系,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与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我们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准确掌握党的纪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将党的各项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在准确“知纪”上求深化,不断提高纪律规矩意识 《条例》明确了28条廉洁纪律、8条群众纪律,涵盖了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只有熟知这些纪律,知道什么是允许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党的纪律。一是深刻领会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核心要义。廉洁纪律的核心在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群众纪律的核心在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新修订《条例》围绕这两个核心要义,在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方面进行了完善,比如,在廉洁纪律中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定,在群众纪律中完善了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我们要在新旧对照、前后对比中认真研读《条例》,特别是重点学习新增改内容,熟练掌握各项条款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二是深刻领会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的逻辑关系。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廉洁纪律是群众纪律的基础,群众纪律是廉洁纪律的延伸和体现,两者共同构成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石。只有遵守廉洁纪律才能维护党员形象,进而开展好党的群众工作。同时,也只有遵守群众纪律才能坚持好人民立场,进而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我们既要分别领会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价值逻辑、实践逻辑,也要从党的纪律体系角度领会这两项纪律的内在联系、相互关系,将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深刻领会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的实践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纪律建设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行作为保障,方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牢记于心、践行于行。我们要学懂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在自觉崇廉抵腐、坚持廉洁用权和秉公用权中践行好廉洁纪律,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中践行好群众纪律,自觉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为,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在对标“明纪”上立标尺,扎实抓好当前重点工作 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党的纪律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明确党的纪律规定的底线和红线,切实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折不扣做好当前党的纪律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务求实效。”我们要坚持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自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二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列举了违规处罚群众、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6种表现形式,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直接性和针对性。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解决这些问题,就要用好群众纪律这把“戒尺”。今年以来,我县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已经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等进行了学习研讨和安排部署,并对农业农村、交通等领域系统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求,特别是以《条例》关于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为警醒,坚决推动集中整治落地见效。三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条例》也特别增写了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县均多次召开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省专项机制办专门印发了《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乡镇(街道)切实减负清单》,市县都相继出台了《工作提示》,足见这项工作要求之高、力度之大。我们要严格落实《条例》《清单》等文件要求,把该减的负担减到位,把该抓的工作抓起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四、在严格“守纪”上见真章,坚决守住拒腐防变防线 守纪是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根本。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的纪律规定作为行动的指南和遵循,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一是扣紧责任链条。党的纪律建设要求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带一级,把任务、要求和责任有力传导到基层。我们要带头落实领导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用党的纪律建设厚植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二是加强管理监督。维护纪律的刚性与严肃性,保障纪律得到执行,离不开精准有力的管理和监督。《条例》在廉洁纪律上增写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生活纪律上增写了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我们要将这两项纪律的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每个细节,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同时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及时了解所管干部的工作生活状况,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常态。三是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懂是基础,运用是目的,关键是要落到实际行动上。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用好用活党的纪律建设这一应对困难挑战、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在严明纪律规矩中明确底线红线、找准前进方向、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能力素质,敢担当、善作为,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发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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