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县通过实施扩围增效、一门受理、“物质+服务”等举措,推动救助对象精准分层、救助政策统筹分类、救助效果彰显温情,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完善认定体系,实现救助对象层次分明。科学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县着力完善救助对象认定体系,推动救助对象科学精准分层。强化规范性,做到有策可依。**县先后出台《关于开展分层分类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城乡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健全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流程,形成圈层递进、衔接有序的对象认定体系,社会救助规范性进一步加强。提升精准度,做到信息准确。**县建立纵向连接县、乡、村三级,横向联通11个部门和23家金融机构的县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获取11大项、39小项数据资源,核对范围覆盖房、车、金融、婚姻、法人信息等多方面。通过常态化核对,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甄别核实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能力和精准度。体现个性化,做到特殊可议。**县针对致困原因多样和家庭情况差异等现实状况,实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一事一议”,对收入、财产等情况超出规定,但经调查发现确实存在特殊困难,需要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的困难对象,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集体研究确定,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分类救助有力有效。**县坚持统筹推进、部门联动,推动分类救助更加有效。基本救助兜底线。**县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形成了以低保标准为基准,其他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同步增长的救助标准体系。专项救助织密网。**县在保障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覆盖到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致困家庭,形成分类实施、统筹兼顾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体系。医疗救助方面,对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90%资助参保费用;对特困供养人员全额资助参保费用;对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未参保的新增救助对象,及时资助参保费用。2023年,**县对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教育资助1292人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26户。临时救助解急难。**县注重临时救助应急性、补充性和过渡性功能的发挥,将临时救助制度贯穿社会救助链的前端、中端和后端。以临时救助制度为枢纽,实施先行救助、分级救助、急难发生地救助,提升“救急难”效能。 深化温情服务,促进救助温度持续提升。**县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需求,以早发现、快响应、暖服务推动社会救助更有温度。动态监测主动救助。**县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涵盖在保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对象等)和非在保对象(一年内已退保对象、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重点关注对象等)的数据库。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残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常态化信息比对的同时,动员线下“铁脚板”走访, 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对低收入人口和在享社会救助家庭进行分层,双向动态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实时推送预警信息给网格员,实现社会救助早发现、早介入。暖心服务彰显温情。**县推行“物质+服务”的多样化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探访关爱、照料护理、能力提升、精神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同时,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提高至5000元,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救助时效。 优化工作流程,推动为民服务提质增效。**县通过整合事项、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实现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申办“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深化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改革。**县将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取消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批环节,并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12类惠民政策申办事项整合为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困难群众仅需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快速申办相关救助事项。自推行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改革以来,**县累计为26.4万名救助对象办理联办事项28.2万件,落实惠民资金4.5亿元。全程网办便捷高效。**县社会救助资源库汇集了县、乡两级20多个部门270项数据信息,通过相关部门共享数据,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核对。核对结果按户形成电子报告,实时推送至社会救助系统中;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救助系统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综合量化评估,计算家庭困难系数,并根据计算结果自动分类,提高救助效率。网格管理精细服务。**县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加强村(社区)救助服务站(点)建设,开展基层救助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县设立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480个,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510名。同时,该县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流程,将低保审核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快速救助。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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