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书记 苍震华
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市进入新世纪“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一支充满潜力和活力的重要力量。“十五”期间三明要更好地发挥个体私营经济的作用,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抓住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这个关键,进一步破除思想和体制障碍,排除一切人为限制,真正提高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 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加以确认,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这就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论述了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为包括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等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发展、壮大提供了政治保证,指明了前进目标和发展方向。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党既要继续增强阶级基础,同时又必须扩大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完全可以说,现在对非公有制经济,已经不是在争论“能不能”、“要不要”发展的问题,而是要切实鼓励和引导“如何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随着对《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必将越来越好,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在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中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在对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上,任何不实之词、一孔之见都要给予全面否定,任何歧视、冷漠、敷衍的行为都要迅速加以扭转,任何有碍于发展的思想、体制和人为障碍都要大力改革和破除。 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可以有效地吸纳、配置、使用区内外资源,促进形成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思想观念、创业氛围、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达到不断提升区域经济总量和综合竞争力的目的,它完全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实践证明,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是一个地方综合实力的组成部分,它所上交的税收是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方面来源,它所解决的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最终谋的是人民的利益,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和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到2000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产值达90亿元,上交税收4.1亿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71.3%和112.44%,个私经济上交税收占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1.2%。一批具备一定实力的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通过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实现了低成本扩张,同时也使原有的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提升了市场竞争能力。所以,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加快三明发展的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举措,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更快更好地发展,并以实实在在的发展业绩和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是“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必然要求。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思想认识也应不断前进。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历史条件下,我市目前相对单一的所有制结构难以适应生产力发展和激活微观经济活力的需要。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一个时期以来,我市无论是经济增长速度、总量、规模,还是发展质量、活力、后劲,都与沿海地区的差距在拉大,与山区其他市的优势在减弱。“十五”期间要实现“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奋斗目标,必须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抓住当前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着力点,坚持科学态度,大胆进行探索,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使之真正成为新世纪极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增长点之一。 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个体私营经济具有机制灵活、涉及面广、就业容量大等特点,对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特别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能够起到重要的催化和聚集作用。沙县近年来成为我市发展最快的县份和全省山区变化较大的县份之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益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和城乡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大大加快了当地的城镇化进程。但就全市总体而言,目前个体私营经济总体素质偏低,在国民经济所占份额小,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也还不明显。差距就是发展的潜力,落后孕育着未来的希望。我们必须奋发努力,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快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步伐,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整体实力,牢牢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增加就业、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一个时期以来,我市由于企业职工下岗和改制问题而集体访、越级访的现象增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解决这类矛盾和问题,除了要继续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把依法治市同以德治市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之外,根本的途径还在于不断提升经济总量和综合竞争力。个体私营经济分布面广,可容性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尤其是我市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农业产业化等领域还有许多就业岗位等待人们去开发、去拓展。我们必须大力打破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束缚,引导更多的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自觉主动地转向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领域,积极拓展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的有效途径,努力增加社会就业机会,稳定人心,稳定社会。 三明是传统的农业地区,又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起来的工业城市,长期以来所有制结构单一带来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矛盾突出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在人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推动上,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一是认识不到位。由于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思想认识和陈旧观念还没有根除,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对非公有制经济政治上歧视、发展上不放心、服务上不主动等现象。二是环境不宽松。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仍屡禁不止,各种名目的变相收费、随意收费比较普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三是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一些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基础管理薄弱,家族式、经验型管理突出,人员素质不高,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必须着重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共识为共为。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党的基本理论和《讲话》精神的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中解放出来,努力营造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你创业、我扶持,你发展、我服务,你赚钱、我发展”的良性互动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机制。二是变被动为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的职能很重要的就是要搞好服务。但是,长期以来,我们一些部门、单位“衙门”作风严重,办起事来推诿拖拉扯皮,今天能办的推到明天,现在能办的推到以后,自己能办的推给别人,个别人甚至发展到“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种状况,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坚决加以克服和纠正。三是变求稳为求进。现在一些同志对解决个体私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往往习惯于凡事先对本本。“照搬照套、安全可靠”的实质是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我们必须勇于和善于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大力摒弃循规蹈矩、抱残守缺的旧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解决环境不宽松的问题,必须突出强化“三个到位”。一是政策到位。进一步打破所有制界限,放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领域,实行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和行业开放政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加限制的领域,都要向外资和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开放;凡是已经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开放;鼓励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行业;支持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继续参与量大面广的国有、集体中小企业的改制、改组、改造;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和少数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外,登记前置一律取消。二是服务到位。对一些不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投资,允许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介入。对过去依靠财政拨款建设的一般性项目,或已由政府投资建设尚未建成的在建工程,以及政府已筹措到部分资金包括国债资金但尚有投资缺口的项目,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面向市场拓展,吸纳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民间资本入股建设;落实个体私营经济的国民待遇,使其与其它类型经济在市场准入、信贷、税收、上市融资、人才吸纳等各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切实解决对各种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问题;坚决制止“三乱”行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合法收入和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平调和侵占。对其中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纳税较多、依法经营的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可以实施挂牌保护;对他们提出的投诉,认真及时办理,该办的事坚决办,能办的事立即办,有困难的要创造条件办,确实办不了的要解释清楚,严格办事时限,切实取信于人。三是管理到位。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加强整治经济欺诈、制假售假、逃税骗税、贩私走私、扰乱金融秩序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行业垄断和无序竞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德治的社会功能,加强对包括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业主在内的全体公民的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的教育,增强信用意识,共同营造人人讲道德、个个讲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好本地区的公平竞争、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和诚信体系,树立起社会和经济的良好信用形象。规范和完善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解决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必须大力推进“三个创新”。在技术创新方面,重点从主要依靠成本、低档次、低价格求生存向主要依靠科技、质量、品牌求发展的方面拓展,以技术制高点占领市场制高点。积极引导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不断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鼓励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建立联系,选择双方适合的合作开发项目和产品,开展技术中介、技术孵化、技术集成、技术培训、企业技术诊断等服务,增强个体私营经济的技术开发能力和科技含量。在制度创新方面,引导个体私营经济从“低而散”向公司化、集团化的方向拓展,实行产权由一元化、封闭式向多元化、开放式的变革,进行股份制改组、改造,使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并通过不断引入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改善企业的资产结构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制度创新上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在管理创新方面,着力引导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由家族式管理向现代管理、由粗放式经验型管理向科学民主管理转变,逐步从家族式的封闭管理中走出来,善于吸纳先进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科学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管理上水平。 ——解决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必须着力从责任、职能、协调、保护、宣传等“五个方面”加强引导。一是落实责任。加强软环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个体私营经济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的公开监督”等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和评议活动。认真受理、调查和处理有关投诉案件,切实维护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个体私营业主反映较强烈的部门、落实不到位的政策措施、容易梗阻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限期整改,对损害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认真严肃的查处。二是转变职能。结合市、县、乡机构改革,逐步减少政府审批事项,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调控经济运行,减少对个体私营经济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限制,该管的认真管好、管住,该放的彻底放开、放活,使政府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针对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对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政府已取消的审批审核项目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等,认真组织集中检查清理,区别情况,具体分析,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对原有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和服务制度,在不断改进完善的同时,进一步讲求效率、增强实效,摒弃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三是强化协调指导。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按照改革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抓紧推出一批优势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资产重组项目、旅游产业项目,为个体私营经济投资提供查阅、咨询服务。规范个体私营经济贷款担保运作机制,加大融资扶持力度。指导和帮助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通过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密切银企关系等途径扩大筹资渠道。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中介机构,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法律、经济、技术、管理、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切实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牵线搭桥,及时协调关系,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四是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业主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的教育和引导,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大企业争创品牌力度,为他们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争创品牌提供指导和服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护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五是扩大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光荣,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光荣的浓厚氛围,克服恐私、避私、歧私、限私等错误观念和做法,真正在思想上放心、经营上放开、工作上放手、机制上放活、发展上放胆。培育和树立一批依法经营、开拓进取的典型,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引导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激发个体私营业主的创业热情。依法保护个体私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其生产经营不受干扰,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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