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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后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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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园老董 发表于 2009-5-8 19: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市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后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三明市委课题组

作为老工业基地的三明市,近年来,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改革,其中有115家国有企业通过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实施破产、兼并、终止清算、售让、承包、租凭等形式,逐步实现了国有资本有序退出,相继转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目前115家转制非公有制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的96家,占83.5%。为了全面掌握这部分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我们对我市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研。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查了解到的总体情况看,我市转制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组织设置难、党员管理难、党员发展难、活动开展难、作用发挥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之所以存在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原因有多种多样,但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上级行业和主管部门党组织认为转制非公有制企业经济成分和性质变了,企业发展是企业主的事,企业家只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就可以了,党建工作抓不抓无所谓,或认为转制非公有制企业情况复杂,党建工作难度大,存在畏难情绪,不是积极主动探索,而是等着上级拿出现成的办法。有的党员认为原来在国有企业是“主人翁”,现在在非公有制企业是“打工仔”,因此考虑更多的是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是否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从调查中了解到,认为如果现在不是党员却还想入党的党员仅占50.8%。有的企业党务工作者认为过去在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理直气壮,现在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要看企业主的脸色行事,产生了失权失位的失落感,工作积极性下降,导致开展党建工作理不直、气不壮、抓不好。调查结果表明,63.2%的企业党务工作者认为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最主要取决于企业主。有的企业主认为企业资产属个人所有,建立党组织没有必要,有的对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心存疑虑,担心党组织活动多,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或担心党组织会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或担心建立党组织会削弱自己的权威。

2.能力素质不适应。有的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身兼数职,再加上又不能正确处理好几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使得抓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大;有的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虽然当过党务干部,但由于不重视学习和提高,习惯用旧框框认识新问题,用传统思维分析新问题,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导致工作方式方法上的严重不适应;有的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因未从事过党务工作,缺乏党建知识,难以高水平、高效率地开展党建工作。

3.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转制企业的隶属关系复杂,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问题,规模相当、行业相近的不同企业,其党组织有的隶属原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有的隶属机关党工委,有的隶属街道党工委,使得有的党工委既要抓机关党建、又要抓国有企业党建或社区党建,还要抓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因此,花在抓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上的精力较少,甚至出现有的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在参加有关会议时所听的都是讲机关党建工作内容的现象,致使指导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到位或缺位。调查结果表明,有60%的党务工作者希望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行业类型归口管理或设立专门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来管理。

4.上级指导不得力。有的地方党组织对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还比较重视,而经常性地指导转制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则做得不够,往往每年只是开一两次会议或发发文件进行面上部署,再加上担心到企业去可能会不受欢迎,所以很少深入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存在重“建党”轻“党建”的现象;有的地方党组织照搬照抄传统的机关、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套路,没有针对转制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提出符合实际的目标和要求,使得工作指导效果较差;有的地方党组织对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定,宣传不到位,致使个别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还不知道中央和省委已经有这方面的一些规定。调查结果表明,企业党务工作者认为上级党组织指导难到位和不到位的占22.3%。

5.政策规定不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个新领域,目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缺乏系统明确的政策规定;已有的一些规定、意见也只是泛泛地讲一讲,缺乏有实质性、操作性强的条文,对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对策与建议

  我们认为要开创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不能照搬照抄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形成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原则、思路、工作制度,而必须把加强和改进结合起来,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做到既注重借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适应转制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更加灵活有效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新途径。

1.在宣传教育中形成共识。一要提高各级党委的认识。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改制后为非公有制企业经济成分和性质变了,但党的工作不能停,不仅要在转制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更要使企业党组织真正发挥作用,还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迫切需要;是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从而进一步增强做好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要提高企业主的认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只有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导入并转化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最大资源,才能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从而使他们从内心深处理解和支持党建工作。三要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认识。教育和引导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相比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传统的党建理念、模式中解脱出来,主动适应角色由原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者”向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转变,职务由原国有企业“专职化”向非公有制企业“兼职化”的转变,待遇由原国有企业“同级同酬”向非公有制企业“无级无酬”的转变,工作由原国有企业“有位领导”向非公有制企业“有为服务”的转变,理直气壮地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四要提高党员的认识。教育和引导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都是国家的经济组成部分,无论是在国有企业工作,还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同样都是工人阶级,同样都是为国家作贡献,同样都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在规范有序中壮大力量。一要摸清党员底数。全面开展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调查摸底工作,切实了解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分布情况,让“口袋”党员、“隐身”党员亮明身份,为党的工作开展和党员作用发挥奠定基础。二要简化接转手续。建议改变过去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上的传统做法,可以研究开发全国联网的党员管理电脑系统,由各基层党委将党员基本情况输入电脑,并给每个党员发一张“IC卡”,党员凭卡接转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还可以考虑让党员组织关系留在原支部,并由原支部出具证明信或介绍信,再参加所在企业的支部活动。三要注重发展党员。首先,要突出重点。树立“注重质量,改善结构,突出重点”的观念,一方面把发展重点放在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骨干上,尤其是要放在经营管理层上,以提高决策层中党员比例,为党组织参与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要把发展重点放在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生产经营稳定的无党员企业,积极培养发展企业中的大中专毕业生,为这些企业日后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打好基础。其次,要严格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发展党员,既防止求全责备,又防止降低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把发展党员的审批权限放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上级统管党委,以确保党员质量。第三,要改革程序。建议改革政审手续,可着重审查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对于其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现在职业、政治表现等可以不必进行审查,改变过去政审需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的传统政审方法。改革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方式,变集中培训为分散自学,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学规定篇目,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心得体会,再由党委通过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组织测试的方式,来检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成效。

3.在循序渐进中抓好组建。一要因人制宜多沟通。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特殊性,一方面上级领导要主动与企业主多沟通,做耐心细致深入的工作,这样更容易赢得企业主对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上级党委要切实抓好对党员企业主和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非党员企业主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增强他们对党的感情,为党组织的建立和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二要因企制宜抓组建。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根据转制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采取同步改建式、单独组建式、联合组建式、挂靠组建式等方式组建企业党组织,真正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对那些稳定性不强的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在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情况下,不要硬性规定非得建立不可。三要因时制宜促成熟。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员人数特别少或没有党员的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思想觉悟、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系员,或推荐下岗职工和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党员到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4.在求真务实中开展活动。一要改进活动方式。在活动方式上,应从过去在国有企业以“固定集中”为主向在非公有制企业以“灵活分散”为主转变,在坚持某些特殊党内组织活动要统一集中的同时,把党的活动与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素质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以及群团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改进活动内容。在活动内容上,应从过去在国有企业以“单一型”为主向在非公有制企业以“综合型”为主转变,既加强党的政治理论教育,又加强市场经济理论、岗位技能、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要实施分类实教,突出针对性,对企业主党员,引导他们带头合法经营,热心公益事业,处理好劳资关系;对管理层党员,要求他们加强同企业主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并注意在保证监督方面发挥作用;对一般职工党员,则教育他们通过做好本职工作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广大职工为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贡献。三要改进活动时间。妥善安排活动时间,尽量利用工作空隙和业余时间开展党建活动。

5.在引导协调中发挥作用。一要发挥服务促进作用。在企业决策前,围绕关系企业发展的问题,关系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问题,提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动脑筋、出主意、想办法,积极提出带有前瞻性、方向性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中,努力发挥决策层中党员的作用,宣传党组织的意图,保证决策正确、可行;决策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决策的有效实施。二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旗帜鲜明地向企业主和广大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地方党委和政府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三要发挥团结凝聚作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群团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搞好职工的培训,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强化职工主人翁精神,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上来,凝聚到办好企业的目标上来。四要发挥协调监督作用。协调好企业主与党组织、群团组织的关系,与企业主多沟通、交朋友,并通过党组织、群团组织主动作为、主动服务,以“有为”赢得“有位”,赢得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协调好企业主与职工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自身的政治优势,依靠群团组织的通力配合,加强企业主与职工的沟通,特别是要做好劳资矛盾的化解和协调,做到既引导企业主守法经营,以人为本,在稳定中求发展,又教育职工顾全大局,消除顾虑,依法维权。协调好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既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又大胆监督企业守法经营,引导企业为国家多作贡献,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现象,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6.在公补自助中提供保障。一要提高政治待遇。在推荐各级代表和评先评优时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要优先考虑,以充分肯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成绩;对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较长、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务工作者,可颁发荣誉证书。二要保障经济待遇。建议明确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享有企业中层以上技术或管理人员的经济待遇;对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所在企业党建工作业绩突出,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党委要给予每月一定数额的固定补助。三要维护合法权益。建议明确规定企业解雇党务工作者,须事先向上级党委说明原因,征求意见;企业党务工作者与企业主发生矛盾,须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仲裁。四要保证必要经费。采取上级拨一点、企业支持一点、党费返拨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党建工作经费。上级应从每年的党建经费中拨出一定经费,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购买学习资料,对企业党组织开展较大型的活动,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对企业可参照《工会组织法》的有关条文对保证党组织活动经费作出具体的规定;上级组织部门可把企业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返拨给企业作为党组织活动经费。

7.在帮助指导中齐抓共管。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做到态度要鲜明、工作要细致、方法要稳妥,逐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把党组织建立健全起来,把党的工作真正开展起来,把党的优势切实发挥出来。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健全工作网络,形成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工作格局。二要配强党务工作者。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趋势看,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在一定意义上关系到党对非公有制企业领导的实现程度和执政地位的巩固。一方面要选配好党务工作者,把那些懂经营、会管理、党性强、素质高的人选拔到党务岗位上来,特别是要采取内选、下派、推荐等方式选准配强党组织负责人。企业主党员是否兼任党组织负责人,要从企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出发,不宜搞简单的一刀切,可作为过渡性的措施,待党组织建设走上规范化轨道后再逐步退出,最终不兼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之成为既熟悉党建理论,又能够参与经济工作,政治强、业务精的专家型人才,以适应公有制企业的特殊性要求。三要理顺管理体制。以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为原则,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可建立市总商会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县市、区商会非公有制企业党委,这样就有专门的力量来统一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以解决目前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和管理不力的问题。四要加强分类指导。从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出发,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的同时,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在要求、模式、进程和方法上不搞一刀切,防止急于求成,有名无实。对没有党员的企业,重点指导其抓党员发展工作;对已有党员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重点指导其抓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对已建立党组织但工作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的企业,重点指导其抓规范化建设。注重典型引路,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建立一批模范企业党组织,推广一套党建工作好经验,树立一批支持党建工作的企业主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事迹,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协调好有关方面的关系,督促没在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把组织关系转到社区或新的工作单位,以减轻转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不必要负担。五要提供政策保障。建议上级尽快制定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定,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组织活动的开展、发展党员的要求、活动经费的来源、党务工作者的激励、隶属关系的理顺等重要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促使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课题指导:庄奕贤

课题负责人:阎伟强 陈幼辉 王坚英

课题组成员:余迭荣 朱跃锋 吴益坚

      陈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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