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商务局机关党委课题组聚焦“部门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文献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回顾总结党组(党委)加强党建工作的历史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问题挑战,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一、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作为部门领导核心,党组(党委)承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共同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等重要职责使命,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机制安排。因此,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对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2020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党组(党委)既是双“责任主体”,又承担着双“主体责任”。因此,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互促进,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19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理顺了机关党建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厘清不同主体的责任边界。依据上述规定,党组(党委)是本部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也是牢牢牵住责任制“牛鼻子”、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责任主体。 二、党组(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的历史考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应运而生并初步探索。1925年党的四大正式提出组建中00团,并明确“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这就是党组前身。1928年,党的六大党章再次细化党团的任务,即“在于非党的组织中,加强党的影响,实行党的政策,并监督党员在非党组织中之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党制定发布《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将党团作用发挥作为关键点进行系统规定。1945年,党的七大全面正式将“党团”改为“党组”,规定“党组的任务,是在各该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指导党员为加强党的影响、实现党的政策而工作”。从探索成立到逐步发展,党组始终担负着宣传党的政策、壮大党的力量等重要职责,对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和推动中国革命迅速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逐步规范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党组在机关党建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细化。1949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要求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共产党员组成党组,以在政府工作中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及各项政策。1956年党的八大党章规定,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对于机关中每一个党员(包括行政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情况进行监督”。赋予机关党组织对本机关党员监督的职责,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创新,党组承担的具体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调整探索中实现制度化发展。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逐步撤销政府部门中00组。随后,党中央认识到党的领导被削弱和党的建设弱化会带来不良后果,本已处在被撤销过程之中的党组又开始逐渐恢复。1998年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部门党组(党委)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负有指导责任。2006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要“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这标志着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正式迈入制度化和规范化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断强化并开创新的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系统总结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大力加强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2015年以来党中央先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文件,将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由“指导”改为“具体领导和管理”,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开创了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通过历史梳理可以看出,党组(党委)始终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组(党委)作用日益凸显,承担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同时,党组(党委)坚持把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作为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履职能力。这些宝贵经验对推动新时代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当前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显著成效。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健全机关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理直气壮抓机关党建成为各级党组织的普遍共识。同时,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部门党组(党委)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在引导党员干部深化对机关党建责任制的认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调查显示,少数调查对象对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党总支)等不同层级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内容认识不够明确,对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的责任定位认识不够清晰。这表明,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在畅通政策传导机制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传导机关党建工作压力还不够到位。根据有关通报,机关党建相关责任主体存在履职不到位现象。例如,作为重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发挥议事协调功能;责任传递到党支部、党小组出现层层递减现象,如理论学习不够严实、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等,履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三是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对机关党建“重视不重视”“抓不抓”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部门内部各责任主体普遍存在“本领恐慌”现象。调查显示,围绕新时代部门党组(党委)如何继续履行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调查对象认为,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各级党组织书记都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能力。 四是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仍需加强。近年来,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大力推动和部门党组(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机关党委工作力量普遍加强。但是,党务干部队伍整体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调查显示,**%的调查对象认为“兼职党务干部居多,抓党建工作的精力有限”,**%的调查对象认为,需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帮助提升专业能力。 四、新时代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践取向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系统管理,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强化党组(党委)领导作用。部门党组(党委)作为最重要的责任主体,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三个引领”上。在方向引领方面,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和部门中心任务,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坚决做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决策引领方面,坚持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通过召开党组(党委)会经常性研究党建工作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督责引领方面,建立督办机制,围绕党中央关于机关党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组(党委)会研究决定事项等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定期督查通报,督促抓好责任落实。二是完善组织管理架构。以制度建设理顺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效能是党组(党委)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经验。近年来,商务局党组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四级党建工作体系。先后印发商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围绕推动分支机构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和改进驻外机构党的建设等印发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以总局机关带系统的党建工作机制,有力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二)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形成鲜明导向。一是建立系统性、个性化的责任清单。按照机关党建领导机制的核心架构,研究制定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议事责任、机关党委履行协助责任和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具体落实责任等“四个层级”责任清单,以及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五个岗位”责任清单,着力解决责任不清和履责不明等问题,做到量化到岗、细化到人,为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提供具体指导。二是强化上下贯通、全方位的责任传导。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要不断强化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具体责任,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商务局党组以内部巡视为抓手,把基层党建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央巡视反馈和工委党的建设专项督查通报,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专门台账,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商务局已实现对内设单位的巡视全覆盖,有力传导责任压力。 (三)健全指导引导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提升精细化水平。一是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部门党组(党委)要坚持宏观领导和分类指导相统一,依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分类指导,重点推动优秀支部建品牌、后进支部提质量。指导机关党委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好、中、差”标准,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合理搭配、差异捆绑,通过联学联建、定期研讨等方式,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共建共享,增强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商务局党组把宣传作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软实力”,建立工作机制,拓展宣传平台,积极展示各级党组织工作成效。目前,逐步形成“1+1+N”宣传模式,其中,“1+1”指内部平台,包括商务局《党建通讯》和局官微党建工作专栏;“N”指外部的各级各类平台,营造了“抓党建、促业务”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结果管理,形成工作闭环。一是健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2020年商务局修订并印发《商务局机关党建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形成包括四大方面、46条可量化指标的基层党建考核体系。2022年研究增加党组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评价权重,形成党组评价、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和日常党建工作量化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反映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绩。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实现党建与业务的联动式评价,有力推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委的工作考核。作为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参谋助手”,机关党委履职情况直接影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实行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工委、部门党组(党委)述职基础上,部门党组(党委)可探索加强对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的考核,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年度满意度测评,建立奖惩机制,督促机关党委履职尽责。 (五)加强部门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提升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能力。一是工委做好指导督促。《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工委要着力加强专业化指导,探索建立机关党的建设专项督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2019年以来,工委开展党的建设专项督查,通报了总体情况和相关部门个性化问题,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有力帮助部门党组(党委)明确短板弱项、找准改进方向。二是党组(党委)加强能力建设。政治性是机关党建工作最突出的特点,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政治能力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全局出发抓党建,以过硬的政治能力确保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持续提升抓好党建工作的专业能力,坚持“学习+研究”并重,高质量开展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六)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人才支撑。一是选育并重建好人才梯队。商务局党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研究制定《商务局干部政治表现负面清单》,推动政治标准具体化,着力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强化分层分类培养,印发《商务局落实〈关于加强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工作任务一览表》,通过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党小组组长培训、党务和纪检干部培训、开展党建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多措并举畅通成长通道。商务局党组把“推动将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作为近年来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事项,机关党委会同人事部门推动落实,并把党建工作经历作为干部考察的参考内容,有力激发党务干部的积极性。压实人事部门责任,探索有计划地开展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进一步提振党务干部精气神,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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