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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林改工作会上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安永老秘    时间: 2009-3-30 09:17
标题: 在林改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这个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传达全省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视察**时对林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我县前阶段林改主体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的林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县委、县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县委常委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等下,县委**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对全面贯彻落实温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加快我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全力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提出明确指示要求;省林改督导组  、市林业局副局长 也专程莅临会议指导,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先传达一下全省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前一阶段全县的林改工作进行小结,并对下一阶段的林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1、会议概况
  5月31日下午——6月1日,省委、省政府举行全省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分两段举行,5月31日下午,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县配套改革现场,6月1日在**举行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视察我省林改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研究部署深化全省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长**,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到会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对下一步林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出席会议。副省长**作总结讲话。
  2、会议的主要精神
  (1)**讲话的主要精神: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林权制度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4月20-21日,国务院总理**亲临我省视察农业和农村工作,对我省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概括为三大变化。一是人定心了。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分山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达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工作目标;二是林农增收了。2006年全省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490元,比上年增长32.5%;三是造林护林积极性高了。近三年来,全省每年完成造林都在320万亩以上,今年完成352.4万亩。我省计划“十一五”期间造林700万亩,到今年一季度就已超过了计划目标。二要进一步巩固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全面深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要做好“巩固、深化、发展”三篇文章。即要进一步巩固主体改革成果。善始善终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妥善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全面完成确权发证工作。要巩固税费减免成果,把利益最大限度地让给老百姓,确保林农负担不反弹;要全面深化各项配套改革。要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关系,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合理分配采伐指标,要规范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划建设好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公平交易。要加大林业融资改革,帮助广大林农解决发展林业的资金瓶颈问题。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林农利用好山林、经营好山林;要大力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始终把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把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做到确权到位,确保对林农的补偿到位。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确保各项深化改革措施的落实。**记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执政水平,做破解林改难题的能手,确保各项深化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2)**讲话的主要精神概括为“五个进一步”:一是要进一步巩固明晰产权的成果,千方百计提高分山到户率,对已分山到户的责任山做到承包期50至70年不变,加快林权证发证进度;二是要进一步巩固减轻税费的成果,坚决杜绝林业乱收费现象的反弹,切实维护好林农的利益;三是要进一步巩固放活经营的成果,在努力建立公开公平的林业交易市场的同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四是要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的成果,引导群众大力植树造林,保护好**的青山绿水;五是要进一步巩固林区社会稳定的成果,通过继续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措施,始终保持林区社会的持续稳定。
  二、林改工作现状
  自2005年5月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各地团结带领全县广大林业工作者齐心协力,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主体改革工作完成了60%左右,分山到户率80.9%,发证率21%,成功调处了山林权属纠纷466起,调处率达到92.6%。通过改革,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有力促进了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表现在以下“三个转变”:
  一是林农收益从过去得“小头”向普遍得“大头”转变。通过改革,使木竹税费由原来的62%下降到12%;木材平均销价上涨了30%,毛竹平均销价上涨了近50%,现在林农卖一根毛竹可得到10多块钱,卖一方木材可得到400多块钱,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大幅度增加。据调查,2006年全县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到282元,比上年增长22.8%,林业开始成为兴山富民的 
  “希望产业”和“绿色银行”。
  二是林业经营从过去“千把斧头砍树”向“万把锄头植树”转变。通过改革,明晰产权,还利于民,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租山、买山造林蔚然成风。去年以来,全县完成造林17.5万亩以上,今年春季完成造林8万亩,比去年增加近2万亩,创近10多年来的社会投资造林新高。同时,林权制度改革还为广大农村劳力提供了最适应、最直接、最可靠的就业机会,全县有3000多外出打工农民返乡务林,新增林业从业人员1500人。把山林看作是“潜力股”,“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是不少林区从过去“纷争不断”向“定纷止争”转变。在这次林改中,通过乡村干部主动牵头、农民群众自主协商,全县成功调处了466起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率达到92.6%。一些过去纠纷不断、争斗不止的村组之间、邻里之间,现在都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同时,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还联合组织了持续两年多时间的“绿色旋风”和“绿剑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森林案件发生率连年下降。2006年全县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分别比上年下降了23.6%和15.2%。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林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大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进度缓慢。根据省明察暗访组反馈的情况来看,我县林改工作基础不牢,工作质量不高,进展速度严重滞后于省、市的平均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外业进度太缓慢。截止5月底,全县仍有15.9万亩外业面积未完成(其中,包括纠纷面积11.6万亩,未勾面积3.2万亩,需返工和无山主面积1.1万亩);二是输机进度不理想。全县总宗地数10.1万宗,目前只完成输机宗地数8.4万宗,宗地输机率83.2%(其中,林地所有权宗地数已输0.16万宗,面积59.9万亩;林地使用权宗地已输8.18万宗,面积188.64万亩;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合并发证已输56宗,面积1.16万亩;林木权宗地已输547宗,面积10.72万亩);三是制、发证工作差距大。已完成打证2.2万本,占全县应发林权证4.5万本的48.9%,县林业局发放给各乡镇的林权证为2.1万本,占应发总数的46.7%,而省明察暗访组反馈我县发证到户率仅为21%,列全省倒数第九,与全省林权证发证率89.7%相差甚远;四是合同签订欠账多。我县应签订合同面积73.2万亩,只占总签订面积53.2万亩的72.7%,且大多数采取边发证边签字的办法。
  二是山场纠纷过多。目前全县我县有待调处的山林权属争议仍有37起,涉及面积11.13万亩,除**林场与杨村6.5万亩、**林场林洞1.1万亩属历史遗留纠纷外,仍有大量的纠纷影响了林改发证工作的进程,甚至影响了外业勾图,如**乡**村、**乡**村、**村、**镇的**村、**与本镇**村、**林场与本场林**村、**林场与**镇、**镇等等。且我县的纠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越级上访,在省、市林改办挂号多达11件,列全省、全市首位。离全省提出的“到今年8月底,全省山林纠纷调处率确保达到96%以上”的目标相差甚远。
  三是联户勾图现象严重。据统计,本次林改涉及林改农户约7.2万户,但实际全县打印林权证总本数为4.5万本左右,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农户家中将无林权证,出现这种现象,说明我县集体山场和联户勾图过多,造成分山到户率达不到要求目标。
  四是宗地建档不完善。各乡镇普遍没有重视档案的重要性,在已打证制图的宗地档案袋中,缺项太多,不完善的占大多数。目前,全县已建档村小组887个,占总数1300个中的68.2%。
  我在平时下乡调研中发现,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字。
  一是领导不力。不少的乡镇,主要领导没有进入林改角色,开完动员会就束之高阁,既没有掌握林改的精神实质,又说不清规范操作的程序,没有把林改列为中心工作,积极调度、形成合力,而是任凭分管领导一人窜上跳下去抓,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级书记抓林改”的决策没有落实到具体工作上,被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
  
  二是宣传不广。就是没有把林改的政策精神,宣传到广大群众这一层面中去。林改工作的基础和重心本应当放在村民小组,要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让广大群众做林改的“明白人”,让群众在林改中“当家作主”。而我们有的领导、有的乡镇把话说一半,留一半,泼给群众一头雾水,致使山场纠纷层出不穷。
  三是操作不细。对这次林改,省委、省政府经过了广泛调研,进行了慎重试点,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林改的操作程序和规范要求,都是经过科学论证和研究制订出来的,我们只要老老实实地照章实施就行了。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工作做得不够细,基础工作打得不够牢。比如:调查摸底公布一榜敷衍了事,内容格式很不规范,有的甚至没有公榜;方案制订、林改形式的选择确定,要求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票决,做到“四签两不准”,但有的地方就没有开会,甚至只是由干部带着票决票上户让群众稀里糊涂地签了一个字。
  四是督导不实。县委、县政府经常性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的林改进行专项督导,也指定了林业局领导干部分片挂点乡镇指导开展林改工作,但是,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督导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只是蜻蜓点水,未能严要求、高标准向乡镇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导致我县林改工作质量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以上这些问题,希望大家能认真对待、深刻反思、切实整改、高效推进林改工作。具体做到“三个强化,两个加快,一个确保。”
  “三个强化”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林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认识,就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林改工作即将在全国铺开,我省作为林改先行省份,必将成为全国各地观注的焦点,因此,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林改工作的领导,将这项为民、惠民的民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样板。一要坚持“三级书记”抓林改。各乡镇要将林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切实形成 
  “三级书记”抓林改、林业部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村组两级具体操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挂点负责制,具体指导各地开展林改工作。二要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林业工作站、村委会在林改工作中的具体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序、高效推进林改的各项工作。三要制定倒计时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深入调研,精心制定林改工作倒计时工作方案,采取一乡一册,确保林改工作任务按照保质完成。
  二是强化林改质量。一要坚持原则。林改要保持进度,但进度要服从质量,要坚持“四不”的原则,即不走过场,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二要严格发证程序。各乡(镇、场、管委会)林改办要组织好申领林权证工作,林权证的发放要以村小组为单位逐级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发证申请。发证申请要逐级存档至林改办。发证前,要收集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完善的权源依据,提供不了身份证明的、权属有异议的、林权登记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宗地建档案不健全的,暂不发证。三是建好林权档案。不管发证进度如何,都应围绕紧抓林权档案不放松,档案不全绝不发证,切实做到“一户一袋”归档。
  三是强化纠纷调处。调解处理好矛盾纠纷,是林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林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是要广泛宣传林改政策。做到林改政策100%宣传到户,让群众全面了解政策,正确行使应有的权利;二是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按照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镇)和乡镇间的纠纷不出县的原则,设立各级纠纷调解组;三是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有效的调处方法,认真处理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的问题,确保林区和社会稳定。
  “两个加快”即:
  一是加快制、发证工作步伐。要依法规范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将登记发证的程序、条件和期限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按时发证,依法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采取有效措施,采取逢圩日统一在集圩发证,或由工作站配合村委会发证,或由乡镇政府监督,或逐村逐组逐个完善,不管采取何种措施发证,切忌全面开花,四处散点,无秩序无登记,发成有问题、有后遗症的林权证。
  二是加快配套改革工作步伐。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一个中心,六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工作,即“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林业政策法规体系、林业产业体系、林业科技人才服务体系、林业投融资体系、林业保障体系六大体系”,要尽早制定配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调度,力争使配套改革工作上走在全省前列。
  “一个确保”即:确保在8月底全面完成林改主体工作任务,同时,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率务必达到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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