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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小敏同志在学习贯彻民法典座谈会上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释然    时间: 2020-7-18 10:09
标题: 李小敏同志在学习贯彻民法典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小敏同志在学习贯彻民法典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0年7月10日)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作出科学部署,为我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指明了方向。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指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结合人大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举措,切实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省委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对此提出明确要求,这次又专门作出批示,强调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民法典的宣传实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了贯彻好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学习贯彻民法典座谈会,动员全省上下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民法典在江苏全面有效实施,以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全面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注入强劲的法治力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刚才,省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厅、法学会、律协负责同志和立法咨询专家作了发言,谈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深入理解民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才能切实增强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才能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民法典实施的强大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民法典重大而深远意义的深刻揭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
  其一,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涵盖了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涵盖了广大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涉及到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生产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积极而全面回应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权利需求,不仅吸收了既有民事法律中的民事权利,而且根据时代发展增加了隐私权、居住权、土地经营权等诸项权利,进一步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人格权单独成编是民法典编纂的一大亮点,强化了对健康权、名誉权等权利的保护,凸显了民法典作为“人法”的显著特点和本质属性,改变了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超越了以物为本的法国和德国民法典,蕴含着对人民权利的充分尊重和保护,为世界民事立法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实施民法典,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就会更加充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会更加有序,经济活动就会更加充满活力,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能得到显著提升。
  其二,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生活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法典坚持“民商合一”立法传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事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比如明确各种能够进入市场交易的客体并规定了交易的规则和形式,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公平交易制度、合同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等,这些对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是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遵循。
  其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求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编纂民法典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布局,实施好民法典将有力推动民事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助推和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对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更好地推动民事司法、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民法是对民事权利的宣示,民法典系统完整构建了私权保障体系,相应地对公权行使的规范化提出了度量标准。各类行使公权力的机关,要树立善意对待民事权利、平等对待民事主体的施政理念,将保障私权作为公权行使的底线,把损害私权作为公权行使的红线。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的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如何,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对于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全面把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民法典内容丰富,博大精深,要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工作,必须对民法典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和研究,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全面把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制度设计和各方面要求。
  一要深刻理解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民事立法史告诉我们,民事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是正向相关的,世界著名的民法典通常诞生在政治昌明、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以及重视人的价值的时代。中华民族的历史同样显示,编纂法典往往是一个朝代、一个时代走向繁荣强盛的制度保障和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趋于成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单行的民商事法律相继制定,这些为民法典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启动民法典编纂的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时代。民法典的编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全面依法治国的纵深推进,在深刻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单行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以法典化方式消除单行民事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的疏漏、重复和冲突,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系统、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国家崛起、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以及人的发展等重大成果的全景式记录和系统性表达,是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代表性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性法典,是维护人民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示范性法典。
  二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的编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立法为民要求;坚持立足国情实际,以实践需求指引立法方向;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既注重法律制度和规则的合理安排,又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民法典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确立了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是民事法律制度精神实质的高度凝练和集中概括。民法典把宪法确立的新发展理念融进法典,体现绿色发展的要求,在总则编中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分编中也都有具体制度安排,为全面和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我们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编纂过程所遵循和条款内容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并将之作为贯彻落实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
  三要全面掌握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内容极其丰富,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为复杂的一部法律。只有学好民法典,才能用好民法典。要重点关注涉及重要制度的关键章节和核心条款,学深悟透调整所有权关系的物权制度,调整交易关系的合同制度、担保制度,调整侵权诉求关系的侵权责任制度,调整市场主体的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民法典确立的一些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质内涵,努力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三、在全面覆盖中强化针对性,精心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
  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与直接使用、运用民法典一些人员关联更大。在推动民法典的宣传教育中,既要做到全面覆盖,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又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提高民法典宣传贯彻的实际效果,最大程度发挥民法典对不同群体的惠及作用。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面向社会公众加大宣传力度。将民法典作为我省“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制度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民法典的全面有效实施打牢基础。各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送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突出重点群体,强化对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士的业务培训。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引导其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政法工作者的业务辅导,尤其要加大对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民事法律直接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典最新精神,与时俱进完成专业知识的更新迭代,为依法开展审判、检察、调解、仲裁等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注重分类施策,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对于不同群体要有针对性、有区别、有侧重地开展宣传教育。对广大民众,要聚焦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相关规定和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接地气的案例进行宣讲,提振学习兴趣,回应重点关切;对专业人士,要全面辅导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制度设计及其变化,以及与将要废止的单行民事法律之间的区别,着力提升其利用民法典解决问题和纠纷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对领导干部,要重点培训厘清公权力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之间的边界、公权力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引导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四、结合省情、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
  江苏实体经济发达、市场主体活跃、民商事活动频繁,民法典在我省实施得好,具有示范意义。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要主动作为,结合省情实际,多措并举,为民法典顺利、全面、有效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第一,及时开展清理工作,为民法典在江苏的实施扫除障碍。民法典生效施行时,将同时废止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9部民事单行法律。我省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出台之时是以这些民事单行法律作为上位法的依据制定的,有的与这些民事单行法律相关联、相配套。民法典颁布实施后,要对我省的物业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经纪人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清理,对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相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保证民法典在我省的顺利实施。
  第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时出台一批促进民法典实施的政策措施。要把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放到服务国家战略与推动江苏发展中去谋划和推动,找准民法典实施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六稳六保、六个高质量发展等之间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民法典的有效实施推动相关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在切合江苏省情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民法典精神、属于地方权限、体现江苏特色、便于操作执行、切实有效管用的政策措施,与民法典统筹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规范市场秩序,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调动各类民事主体参与民商事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激发江苏的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
  第三,全面贯彻立体落实,将民法典的实施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推动民法典引领立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沁入守法,全面、立体推动民法典贯彻落实。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是否符合民法典的精神作为重要标准;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要将是否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作为审查内容;各级政府要将民法典有效实施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不得违法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各级审判机关要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各级仲裁机构、人民调解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务实解决民事纠纷,齐心协力推进民法典的实施工作。
  为了有力有效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专门成立三个工作专班,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协调推进相关重点工作。一是成立法规清理工作专班,对涉及民法典的我省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及时处理。二是成立督促检查工作专班,对“一府一委两院”和相关部门实施民法典的情况进行督查推动。三是成立宣传教育工作专班,会同有关方面统筹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的组织推进工作。会后,各工作专班要根据会议要求抓紧起草工作方案,拿出具体意见举措。要以民法典的实施时间为节点,年底前着眼于做好民法典施行的准备工作,明年1月起着力跟踪推进民法典的全面有效实施。
  同志们,推进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需要各机关、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相信在大家和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将民法典的良法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省的实际效能,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的民法典实施助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作者: yuezongjun32    时间: 2020-10-21 14: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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