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对工作汇报的改稿时,发生了一个令人深思的趣事。如下:
原稿:某项目1号、2号楼模板拆除。
改稿:某项目1号、2号楼模板完成拆除。
区别是,在原句中加上了“完成”二字。这时就产生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完成”二字可否不加?如果删去此二字,句子的意思变不变?
也就是说,对“某项目1号、2号楼模板拆除”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呢?
假如,不加“完成”二字就理解为“拆除没有完成”的话,就出现了一个剧烈的问题:如果这项拆除仅仅做了一部分,甚至是做了很少的一点,在汇报稿中如何描述呢?能不能也说“拆除”呢?如果这样说,不是夸大了工作进展吗?对于好逸恶劳、好大喜功者来说,这不就是一个可钻的漏洞吗?
话说回来,还是对“某项目1号、2号楼模板拆除”这句话,究竟应该怎么理解?
假如,当你作为领导听汇报听到这句话时,你会不会如此疑问:“你所谓的“拆除”,是全部拆除呢?还是部分拆除呢?”(是不是很滑稽?)如果此时此刻,汇报人清清嗓子说:“领导,是这样,我们即将拆除。”你猜,领导听后会如何反应?(会不会投水杯?)
笔者认为,从本来意义上说,改稿与原稿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拆除”就是“完成拆除”,假如是部分拆除当然不能说“拆除”,即将拆除更不能说“拆除”。否则,应大刑伺候!但是,从现实意义上说,为了表达准确、精确、确凿、确实,加上“完成”二字是可取的,它不会再有什么歧义。
请注意!可取归可取,在可取的背后,也带来了一个不可忽视的文字游戏问题,就是形式主义的作风和文风问题。特别是,这个问题很可能入乡随俗、习以为常地存在着,是没有形式主义印记的形式主义,十分隐蔽,所以更加值得深思。
言重了吗?没有。下面,试从中文语法角度阐述这一现象。“完成拆除”才是“拆除”这一思维现象,隐含着一个动词名词化的普遍性问题。单个的“拆除”,本身是个动词。“完成拆除”中的“拆除”,则成了名词。
动词怎么变成了名词呢?这在现代汉语上,并不为怪。因为我们的现代汉语,有很多兼类词,即一个词语可以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词性。
《道德经》讲“名可名,非常名”,启示我们不要固执于名词这个死的概念,所有的名词都是权宜之说,名词所代表的实际意义绝对不是名词本身,每个名词都是对事物某个一定状态的临时性表述,就像影视频的截图一样,干巴巴的,薄薄一片,稍瞬即逝。
人之初,性本善。牙牙学语的孩子,是没有名词、动词区别的,在孩子的眼里,所有的具有名词意味的话都是包含动词意味的意义的。孩子如果说“饭”,意思是肚子饿了要吃饭。如果说“外”,意思是想到外边去玩。孩子们所说的名词,都包含了丰富的动作、行动、行为,都不是一个空洞的名词。
倒是成年的父母可能有时不理解他们,对孩子提出的名词,用不同的动词,组成动宾短语来进行试探性询问,然后理解孩子的话。如果再留心一下,会发现几岁的孩子,让他读一首唐诗,却能理解其中的意思,而在成人看来却很难。
说明孩子的质朴心灵对语言有着超脱性的、全方位的直觉感知,没有词性等语法的障碍,可以和古人古文神交,往往可以对古代语言进行更加深刻、精确的领会。由此可见,质朴的心灵,本身就充满智慧。
历史上,不知道汉语的词类概念何时产生?是否借鉴搬用了西方英语的语法,套用在了汉语上,以此来作分析研究。总之,汉语的词性概念的引入,也许让汉语的语法问题貌似更加清晰了,但是大大限制了国人的思维模式。
在汉语古文中,没有什么词性的羁绊,无论是唐诗宋词元曲,还是数不尽的古代散文,对于作者是创作思维的大解放,对于读者是阅读理解的大自由。
阅读文言文,不应该把某个关键词强制性地作为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等来理解,否则就意境顿失、光彩瞬散,而是把关键词作为任何可能的词性综合起来理解,从而爆发出无穷无尽的美趣、意趣、智趣、慧趣,此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妙!
反映到实际工作中,不应该肤浅地穿梭在工作的概念里,而应该深刻地躬行在工作的实践中。例如,对“工作创新”,实干者会通过理念、思路、举措、方式等一系列动作,用实际效果来诠释工作创新的应有之义;而非实干者却天天喊着工作创新,沿用着老办法、老教条、老框框,甚至到处寻找新名词、新概念,为自己的平淡无奇的工作进行命名。
会干的不如敢说的,是一个极大的噩耗。为人为事为文,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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