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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防范处置群体性纠纷苗头的几点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心包太虚    时间: 2009-3-15 22:32
标题: 关于防范处置群体性纠纷苗头的几点思考

 

群体性纠纷苗头因参与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社会负面影响大,倍受各级和社会各界关注。如何有效防范并成功处置群体性纠纷苗头,已成为加快改革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面对与破解的一大难题。当前我县经济正处于爬坡过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处于刑事案件的高发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以08年为例,今年以来我县努力克服因金融危机蔓延致使企业外销受阻,铁矿、煤炭、水泥等工业产品价格下挫等诸多不利因素,逆势向上谋发展。截止10月底,全县实现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81.8亿元,国民生产总值42.1亿元,完成财政收入7.2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66亿元。与07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80%28.1%、、57.5%51.6%。但在经济提质提速加快发展的同时,各类社会矛盾尤其是群体性纠纷苗头也日渐显露,并随之上升。据相关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县范围内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913起,其中群体性纠纷苗头32起,同比分别上升11.1%52.4%32起群体性纠纷苗头中,因权属争议、非正常死亡、企地关系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居多,分别占28.1%21.9%15.6%

针对上述问题,县委、县政府及四套班子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政法、综治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维稳、协调、指导和督促职能,成功防范处理了影响全局的不稳定因素。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的维稳工作,全县上下感觉,在防范处置群体性纠纷中,防范是基础、处置是关键、善后是保障。具体工作中应牢牢把握五点准则:

1、上下齐心,把牢领导重视这一根本点。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置于突出位置,注重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稳定工作。通过加快发展、聚集财富、加大投入,破解社会稳定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公安2.1万元/人、两院3万元/人、司法1.6万元/人标准,累计安排预算资金1659万元,对政法系统公务支出实行全额保障,改变了以往以罚没返还保工作运转的被动局面,改善了警民关系。并下拨专项资金,设立边际和谐平安创建、息诉罢访稳控“两项基金”,推动了边际联谊互访、涉法涉诉息访等工作,妥善解决了杨桥镇泉邱村与袁州区寨下乡凌背村———“麻衣庙”权属之争、分宜镇芦塘村与袁州区彬江镇船舫村———“船舫大桥”建设纠纷以及双林黄牛生上访案、钤山陈梅花上访案、凤阳郭六英上访案等15起重大矛盾纠纷隐患,逐步扭转了一度“忙于救火、疲于应对”社会稳定工作被动局面,基本实现了“大事不出乡镇、疑难复杂问题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2、警民参与,把牢普法宣传这一基本点。近年来,全县以“明事理、辩是非、警长鸣”教育为主线,以法制文化阵地、街头普法阵地、法律服务阵地“三大阵地”为依托,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 8118”工程、“135”宣传月、“151”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在具体宣传教育活动中,注重上联精神、下切实际,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新思路、新机制,推出了“结对创安促和谐”措施,组织政法各部门所属科、所、队、庭、室下到基层,进行“一对一”挂点联系维稳,全面了解基层81个重点行政村、组实情,及时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教育村民摒弃宗族意识,树立全新的法制观念。同时,在分宜电视台开辟了《平安分宜》电视专栏,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新分宜”这一主旨,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展现政法综治战线风采,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3、超前化解,把牢排查及时这一着力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由量变到质变,量的积累必将影响到质的变换。群体性纠纷看似突然,实则不然。其必然经历启发、酝酿、僵持、升级等阶段,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健全了县、乡镇(县直驻县单位)、村委(社区)三级排查调处网络,畅通综治维稳、信访接待、政务信息三大信息渠道,出台了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十大行业系统应急预案。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严格落实“四定四包”措施,并综合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各种手段,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对重大纠纷苗头则采取“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解决,实行挂牌督办。通过及时排查化解,使得煤矿电机厂破产改制、问题奶粉筛查、县城出租车司机闹访等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不稳定因素,在萌芽状态中得以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因纠纷引发械斗和群体性事件的概率。

4、闻警即动,把牢处置得力这一关键点。群体性纠纷因事发的突然性、行为的激烈性、问题的复杂性,致使处置难度加大。实践中,我县各级、相关部门注重贯彻落实好“快、稳、化、活、公”五字方针,做到遇事城区5分钟内、农村地区30分钟之内,公安警力全部抵达现场,辖区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一线掌握实情、一线直面群众做工作。在具体处置中,坚持教育疏导先行,落实“三个结合”:教育疏导与依法打击相结合,坚守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惩治少数违法犯罪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去年年底,分宜镇池塘村部分村民与中信国安江锂公司之间,因征地、饮水等问题引发争议。当晚十时许,百余池塘村民欲前往公司车间阻扰生产,县委郭书记闻讯,携县委、县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以及公安干警,火速赶往事发现场,直面群众做工作,依法抓捕3名蓄意滋事者。同时,当即表态,拨款80万元解决村民饮水难问题。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我县范围内先后成功处置了53起群体性纠纷苗头,无一因方法不妥、处置不当,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height=340 hspace=14 src="net0812/081215a.jpg" width=500 align=right border=0>5、心系民生,把牢社会保障这一关注点。群体性纠纷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表现的不合理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致使问题错综复杂。在抓好教育防范、打击处理的同时,我县始终坚持把“关注民生、落实保障”作为防范处置群体性纠纷的治本之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近年来全县先后划拨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解决经贸、农业系统部分改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养老保险金以及原涉法信访老户合理索赔问题。并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深入推进了城乡医保、低保制度改革,落实了伤残退伍军人生活待遇,构筑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9月底,为应对金融危机可能引发的社会动荡,县委、县政府又出台了鼓励境内企业招收本地员工、倡导务工返乡青年自主创业等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消化吸收剩余劳动力,努力实现危机“软着陆”。通过社会的大发展、大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大稳定、大和谐。

(作者系分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责任编辑:黄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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