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以来,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的消费需求形成了较大的冲击,随着疫情在世界范围持续蔓延,导致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全球需求萎缩明显,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也造成了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释放消费潜力,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扩大居民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通过刺激消费保民生、促发展、稳大局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
扩大居民消费是当前我国尽快恢复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现实选择。目前,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刺激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要求,已纷纷出台刺激居民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580亿元,同比名义下降19.0%,幅度较大,但3月份比1-2月份明显收窄,居民消费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促进消费的政策通常都是短期的,政策实施中应立足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在保障市场供给的同时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在惠及城乡居民的同时突出对特定群体的关照,在刺激短期需求的同时兼顾经济的中长期发展。
打好保障市场供给与优化市场环境的“组合拳”
自疫情发生以来,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各级政府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着力强化市场供给,最大限度保障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类网络市场平台创新商业模式,通过与基地协作、共享员工等措施加大市场的供给力度。在疫情防控呈现出积极向好态势之时,逐步放开城乡客运、城市商业综合体、各类连锁店便利店等的经营,人员流动、商品流动不断恢复,消费总量明显增加。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加快释放国内市场消费需求,是当前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企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抓手。日前,国家发改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从市场供给、消费升级等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举措。刺激政策一出,市场反应明显。要使这种市场“热度”不断持续并保持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亟须市场监管的及时跟进与有效施行。
加强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量是产品的生命线,获得质量合格的商品是城乡居民生活中的重要事项。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做好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吃住行等基本需求供给的质量监督,提升“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质量溯源体系构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违法行为。
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预期。受疫情影响,虽然各地都在采取积极措施复工复产,但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前提下,总体的生产能力不可能快速恢复到疫情冲击之前的水平。这导致在各种需求刺激政策的推动下,一方面社会总需求会快速抬头,另一方面社会总供给却无法及时回应或满足,从而引发因供需结构变化导致的市场价格波动。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已同比上涨4.9%,若在需求刺激政策影响下物价水平进一步上涨,有可能造成居民的消费压力。因此,在做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的基础上,需要更加注重对市场价格尤其是日用消费品价格的监管,使其保持在合理的上涨区间。
加强秩序监管,保持市场健康发展。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少数经营者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农产品、日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尤其是要防止倒买倒卖、虚假交易、套现消费券的不法行为。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秩序管控,增强商业诚信行为教育引导,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把市场的真实状态展现出来。
打好普遍惠及城乡居民与关照特定群体的“组合拳”
疫情的影响和冲击波及全体社会成员,以整体经济恢复为目标的消费刺激政策,是公平惠及每一位城乡居民的。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对困难群众进行特别的关照,这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从刺激居民具体需求看,给予同样数量的货币,收入水平低、生活困难群众的消费意愿要明显高于其他群体,因此,提升这一群体的购买力,是刺激消费的有效措施。当前,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央财政通过为困难群众给予社会救助、向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以及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等措施,持续加强了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目前各地区刺激消费的政策总体上是一种普惠型的政策框架体系,需要在坚持普惠公平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特定群体的政策扶持与激励,形成有针对性的差异性政策举措,进而构建多层次的消费动力源。
以保障日用消费品为重点“托底”困难群体。应在总体上形成对城乡困难群体的疫情应对保障措施,重点关注鳏寡孤独、残疾残障、零就业家庭等面临特殊困难且抵御风险能力极弱的群体,通过直接给予其水电煤气等基本民生服务和日用消费品,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临时救助等方式,确保这一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进一步满足中等收入群体对耐用消费品的需要。国际经验表明,中等收入群体是支撑消费的主力军,在形成内需动力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等收入群体是耐用消费品的购买主力,为此要尽快采取措施,通过降低消费贷款利率水平、举办相关产品的在线促销等方式,降低中等收入群体对家用电器、家具、汽车等耐用消费品消费的成本,扩大其对这类商品的购买需求,有效释放中等收入群体被压抑的消费潜力,形成较大规模的现实消费能力。
降低流动人口的生活成本,解决其在无法获得持续稳定收入时面临的困难。突发的疫情对那些主要依靠外出务工维持生计的农业转移人口造成了较大冲击。已经在春节回到老家的,因无法出门打工不能获得持续收入;尚未回老家的,工厂停工收入下降,但房租等城市日常消费依旧;随着复工复产而返回城市的农民工群体,也需要先进行必要的隔离才能重返工作。这种“赚得少了,但开销不少”的状态,对流动人口的消费能力造成较大冲击。为此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减轻这部分群体的消费开支压力。符合城市困难群体认定标准的要按困难情况给予日用消费品保障,租住企业宿舍或出租房的应当给予房租补贴,以按揭方式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给予一定时限的延期还款,其余诸如隔离期间食宿费用等特定困难应给予临时救助,以共度时艰。
打好短期刺激政策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组合拳”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深远影响。不仅要通过短期刺激政策尽快走出经济低迷,更要以辩证的眼光,把危机作为大考,努力实现“危”中求“机”。当前刺激居民消费需求,应当与谋划促进经济复苏持续新动力相结合,将短期的一揽子刺激消费计划延伸至一系列中长期发展规划,实现以提升消费为主拉动经济增长的中长期目标。
着力推进有就业增长的复工复产。收入是消费的基础,收入水平决定消费水平。现有统计数据表明,对于绝大多数城乡居民而言,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于工资、奖金和津贴等,这些工资性收入依赖于劳动者的就业。因此,短期内提振经济的重点在于促进那些能够吸纳更多就业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要对此做好长远规划。
引导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科学研判消费趋势,引导居民消费扩量提档,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是立足长远的重点所在。从消费内容看,更加注重引导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健康服务等品质化大健康领域的消费;从消费方式看,巩固疫情期间所形成的新的消费方式如网络消费、机器人服务、无人机配送等,努力保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从消费群体看,要注重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的挖掘,着力改变其消费观念、改善消费环境。
改革掣肘消费的体制机制。受疫情影响居民消费难以全面启动,不仅在于即时消费能力的限制,更在于对未来发展预期的判断。为此,亟须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稳定人们的市场预期,从而愿意消费、敢于消费。一方面,要优化并强化社会保障体系,以教育、养老、医疗保障为核心,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以自由流通与顺畅接续为特征,形成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由此减少居民应对未来消费的后顾之忧,降低居民当前的储蓄意愿,从而进一步增加现在的消费总量;另一方面,构建并完善应急救助服务体系,在防范突发状况的同时,积极做好应急应对与救助服务,比如,可以设立惠及全民的应急风险救助基金,以减轻出现突发状况时,群众可能面临的生活压力。
(作者系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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