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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坚持“四个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 [打印本页]

作者: 福建老秘    时间: 2009-3-15 22:28
标题: 坚持“四个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

市经侦支队20045月升格为副县级单位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为目标,坚持做到“四个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取得了优异成绩。2004年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并荣记集体“三等功”,2005年分别被省总队和市局评为先进集体,2006年被省总队评为先进集体和打击涉税犯罪先进单位,2007年省总队评比的“五项专项行动”全部获奖,位居全省第一。

一、关注民生,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一是强化服务理念。几年来,我们在认真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大讨论大接访”、“大学习大讨论”、“行风评议”等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增强群众观念,促进警民和谐”、“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解决突出问题,树立良好警风”等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观念,强化了服务意识。二是热情接待群众。做到笑脸相迎,一句“您好”问候,一张椅子让坐,一杯热茶暖心,认真听取群众倾诉。如涉嫌犯罪当即表态依法办理,尽力挽损;如不涉嫌犯罪或不属于我们管辖的其它问题,详细告诉其处理方法,确保群众满意而回。三是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几年来,共接受群众报案365起,破案272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受到人民群众高度赞誉。先后收到群众感谢信56封,锦旗18面。

二、立足本职,坚持为公司企业服务。一是走访了解企业。从省属重点到个体企业,我们支队领导和一般民警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基本情况,掌握企业发展动向,关心企业困难疾苦,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全面发展。2006年,成功阻击了新余长林机械集团公司一宗80亩土地竞拍过程中的串标行为,得到了市领导、拍卖公司和新余长林机械集团公司的充分肯定。二是维护合法权益。坚持与公司企业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和协作机制,针对企业经营特点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堵塞漏洞。定期不定期地给企业人员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当他们提请法律咨询时,我们不计报酬及时解答。当企业发生经济犯罪案件时,我们做到及时受理,迅速侦查,尽力挽损。2007913日下午,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20067月与上海某公司葛某签订200万元硅原料合同,至今不发货不退款,人也找不到。次日尽管是公休日,支队长携民警深入该公司了解案情,立即展开侦查,很快在上海将犯罪嫌疑人葛某抓捕归案,此案仅用10天时间成功告破,追回赃款198万元,损失全部挽回。同时,我们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诚恳地给该公司提出了5条积极的建议,公司领导非常感激,主动提出要给支队上十万元钱回报表示谢意,被我们婉言谢绝。

三、突出中心,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一是当好参谋,预防犯罪。我们紧紧围绕规范经济秩序、确保经济安全,坚持建立以信息情报为主导,以案件侦破为核心,专群结合打防经济犯罪机制。先后与经济管理、工商、税务、烟草、药监、盐业等单位部门分别建立了协作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座谈、联合行动等形式,了解市场,整顿市场,规范市场。当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仅靠职能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市领导汇报,并提出积极的建议,切实当好参谋。2007年,全市统一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00多人,一举捣毁传销窝点12个,查获传销人员456人,使传销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二是专项整治,规范秩序。我们在认真抓好上级部署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市场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2004年以来,我们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先后对拍卖、汽车销售、房地产、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犯罪,有效规范了行业秩序。三是打击犯罪,保护经济。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作用,做到既打击经济犯罪,又保护经济发展,不因查案而影响经济发展,不因查办一个法人代表搞垮一个企业。2006年,我们侦破了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系列案,涉案票额2400万元,涉税金额170多万元,涉及受票单位42家,按规定要追究近百人的法律责任,42个企业将关闭,严重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对此,我们写出专题报告,建议对开票、介绍获利的犯罪嫌疑人和多次受票数额很大的企业责任人,以予坚决打击。对受票数额小、情节轻微的企业责任人员,以教育警告为主,追缴非法所得。我们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后,得到了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立即召开公检法负责人会议,通报案情,讨论处理意见。通过认真讨论,统一了思想,一致赞同我们的意见,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此案只移送起诉18人,非法所得和偷税款全部追缴,这样既打击了犯罪,又保护了企业,得到了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打造平安,坚持为社会稳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警察首要任务,我们支队作为基层实战单位,始终围绕“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努力工作,确保了社会稳定。一是抓源头增和气。我们身处一线,经常跟群众打交道,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着社会和谐与稳定。因此,支队民警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善待群众,关爱群众。群众上门热情接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群众有怨气尽力帮助化解,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几年来,没有发生因支队工作不当而上访闹事问题。二是抓苗头理顺气。几年来,支队的工作绝大多数群众是理解支持和认可肯定的,但因经济纠纷不是犯罪案件、破了案没有挽回经济损失,有的群众不理解,误解我们不作为,不努力。有的还扬言要去市、省甚至北京上访。对此,我们一方面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如有问题及时纠正;另一方面找其做工作,详细汇报我们所做的工作,讲清没有满足其要求的原因,恳请其理解,解开心结。2006年,我们破获了一起涉案700多万元合同诈骗案,涉及受害群众32人,因只追回赃款67万元,受害人很不理解,扬言要派代表去南昌,去北京上访。了解此情况后,我们及时上门逐个见面做工作,讲清挽损少是因犯罪分子乱挥霍所至,不是我们工作原因,经反复做耐心细致地工作,解开了他们心中的疙瘩,打消了上访念头。三是抓“头头”消怨气。群众上访闹事尽管方式方法不对,但从他们角度总是有一定的原因,只要我们弄清情况,抓住关键问题、抓住关键人员做好工作,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对因经济问题引发的上访闹事事件,我们总是提前介入,主动开展工作,查问题,找原因,积极为社会稳定服务,为政府分忧。

(作者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

责任编辑:简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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