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渝水区坚持以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建设为平台,以“服务人民的窗口,安商富商的平台,优化环境的前哨,高效政府的形象”为理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渝水区除行政服务中心外,还有10个单位共设立了46个专业办事大厅。
各专业办事大厅经过十多年来的建设发展,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明确的符合法定条件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机构。虽然渝水区委、区政府明确指出:“有关部门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应当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协调,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考核”,但行政服务中心(股级单位)级别太低,导致其对各专业办事大厅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基本处于空白。二是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虽然区经管委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授权,下发了《关于印发<渝水区经管委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外的各专业办事大厅实行监督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但由于该监督办法缺乏法律背景和地位,致使监督无力,甚至监督处于虚位。三是管理松懈,办事推诿拖拉现象仍个别存在。四是有的专业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不具备依法办证办事资格,有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业务不精,服务态度粗劣。五是各专业办事大厅之间,服务管理规范不尽一致,有的大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和服务。
以上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制约渝水经济发展,建议:
强化经济发展环境形势教育。要在全区干群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形势教育,引导大家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学习外地经验,增强危机意识,从而提高各专业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对优化经济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组建强有力的既有法律定位又有政府权威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机构。由区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如:纪检监察、经管委领导任副组长,法制办、物价局领导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由经管委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行使监督指导、协调服务之责。二是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经管委、法制办、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等组成的监督协调机构发文,制定对各专业办事大厅实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统一在各专业办事大厅设立举报投诉箱,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簿。由监督管理、协调服务机构统一受理、监督。对举报投诉由该机构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该机构及有关部门。四是开展民意调查,向服务对象印发征求意见函。及时向大厅所属单位和区领导报告信息。五是聘请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监督员,重点对各专业办事大厅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五是挂牌上岗。各专业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要佩戴上岗证,接受监督。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一是建立《渝水区各专业办事大厅年度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勾。二是开展争当“业务能手”、“服务标兵”和争创“文明办事大厅”等项活动;设立流动红旗,对各专业办事大厅的服务进行月、季评比,设立若干红旗,鼓励大厅及单位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大厅所属单位提拔干部时,应将提拔对象放到专业办事大厅锻炼服务一段时期,观其表现,再提拔任用,以增强服务意识。
建立学习交流机制。一是组织各专业办事大厅定期交流。二是举办讲座培训和演讲,以此提高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三是编写简报。交流工作动态等信息,以达到相互借鉴、促进的作用。
建立制度规范服务。制定并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设立咨询服务台(电话),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着力推进网上申报、审批行政事项进程。
(作者单位:渝水区经管委)
责任编辑:沈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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