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信访举报工作,对信访举报工作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通过调研,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过去五年信访工作进行了回顾,同时对今后五年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考。
一、十六大以来信访举报工作回顾
十六大以来,市纪委信访室在省纪委信访室和市纪委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十六大精神,坚持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职责,扎实勤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1、认真受理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筛选了一批有价值的信访举报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2003年至2007年全市信访举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网上举报共3780件(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补偿不足,拆迁安置不到位,企业改制侵害职工利益等问题,我们加强综合分析力度,及时反映信访举报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办案线索提供有价值的办案线索,从2003至2007年全市共立案查处827个案件,其中,县级干部40件,科级干部254件人,一般干部533件,移送司法机关38人。
2、督办和直接查办了一批信访举报案件。新余市纪委信访室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办力度,采取电话督办、派人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对信访案件和一些重要信访举报事项加强了督办力度,2003年至2007年新余市纪委信访室共督办信访案件378件,为发挥信访举报直查快办的功能,我们还直接查办了一部分信访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65.42万元。
3、加强信访监督工作,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我们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一般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采取发信访监督通知书和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监督,五年来,信访监督总量130余次,通过交办、督办等形式解决信访问题约370余件。
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的同时,我们采取多种途径加大信访举报渠道,千方百计为群众信访举报创造便利条件。一是组织干部下访,倾听群众诉求,把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开通网上举报网站,通过现代传媒手段,收集信访举报线索,从2004年元月至2007年12月共收集网上举报线索近400条。2004年出台了对署真名举报实施奖励的办法。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
4、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根据省纪委信访室和市纪委的工作安排,我们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主题活动,2005年和2006年先后二年开展了“信访宣传月”活动,委局领导先后到信访室接待群众上访,包案解决群众的诉求,每年春节前均组织干部到贫困群众家庭访贫问苦。另外,我们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查处干部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案件查处,化解了群众纠纷,处理好二十余起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
在县区我们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结合新余实际,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围绕信访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等重要环节推行办事公开,对署实名举报实行答复和奖励政策。
二、对今后五年信访举报工作的几点思考
1、锐意创新,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实效机制
(一)创新畅通信访渠道、打造办信工作“绿色通道”。从工作制度上,建立完善办理信访调研排查、办信督查、办信回复回访等制度,以保障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得以及时妥善解决;从工作措施上,建立和完善信访值班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采取下访包案,变被动接待为主动下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从工作方法上,畅通群众信访“快车道”,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设立信访热线电话,并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统一电话号码,省、市、县开通网上信访电子信箱等,为群众信访畅通新渠道。
(二)建立信访长效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激励机制。其一,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双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单位或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中,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进行统一专项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者给予及时的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其二,建立重点单位或部门“信访工作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信访问题久拖不决、集体访、越级访、重复上访连续发生的单位或部门列入信访重点单位进行管理,限期解决到位。其三,将信访工作业绩与其经济利益、政治进步挂钩,严格奖惩,赏罚严明,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信访工作整体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中,对上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机关的支持;对下要加强领导,协调下级纪委、基层党组织共同解决问题,以形成上下联动;对内规范管理,由纪检监察机关统一归口处理信访举报件,其它各室负责协办,以形成内部密切配合;对外密切联系,与各职能相关执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沟通情况、密切配合,以形成横向互动机制,有效发挥整体合力作用。
2、关口前移,加强信访事前防范和监督
从措施上,一要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信访问题。要着力解决好最容易引发群众信访、损害群众利益的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钱代法和执法不公等问题,建立科学完备的信访法制化监督机制,使之贯穿于“三个代表”的实践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要劝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解决信访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信访来源。二要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动态梳理排查工作。随时摸清和掌握不同群众对象和不同时期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思想动向以及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三要充分发挥信访释疑解惑机制。通过接待来信来访、下基层接访以及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信访法规,教育疏导群众有序信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四要通过处理来信、来访、查办信访案件等对当事人适时采取信访谈话、发放信访监督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具体,但又存在某些不良形象的党员干部,实行“信访诫勉谈话”,及时予以警示;必要时由纪检监察机关向当事人发放“信访监督通知书”,限期对其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作出负责的书面说明。
3、强化责任,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一要做好信访处理的“分流”工作。对信访举报反映腐败问题的信件不积压,按照“抓重点、分层次处理”的原则,减少中间环节,加快信件运转;县区纪委监察局和县(处)级单位应坚持多办少转,乡镇纪委、街道办事处或科以下单位或部门应坚持只办不转,以保证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要加大对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按照信访处理有关规定,对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忌草率从事,属于自办的案件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初核,不推不拖;属于下转的信访件要迅速转办,并督促其承办单位快办快结,并报告办案结果;对内容重要、情况紧急、线索清楚、案情单一,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要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制度;对群众匿名举报件,只要有事实,就要同署名信访件一样对待,认真办理,严禁拒绝受理;对来访群众,要耐心听取他们的情况反映和要求,凡属合理或基本合理的要求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对要求过高者,要认真做好说服教育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中有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组织初核,情况属实的要尽快立案查处。
三要加大对信访处理的督查力度。凡要求查报结果或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件,若属自办的,纪检监察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其工作进程,了解情况,加强督促和检查,保证按时结案;若属转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通过电话催办、发放督办通知书等形式督促其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及时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对下级报送的信访案件调查结果,要坚持“结案审查”制度,以确保办案质量。
四要强化责任,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职责、任务、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分解到人;按照“定办理部门、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时间、定办理质量”和“领导包案”的“四定一包”制度,把信访问题处理责任落到实处;在监督管理上,严管严查,对因“不作为”行为而导致严重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不重视信访举报查办工作致使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协调不力而产生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均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实现和达到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作者单位:市纪委,白林系市纪委信访室主任)
责任编辑:邓舫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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