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工厂良性互动平稳实施地方军工政策性破产改制
江西电工厂,一家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军转民企业,几经转型改造,终因机制、产品等等局限,资不抵债,难以维系,被迫实施破产改制。2003年,江西电工厂开始实施破产改制。面对改制,职工群众产生了较大的思想波动,对自己的前途命运表现出极大的忧虑。改制初期,实施者在把握政策规定和职工意愿的有机统一上有失偏颇,在处理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时过于急躁、生硬,以致职工群众对破产改制产生了较大的抵触情绪。而实际工作中,认真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又没有及时跟进,导致矛盾不断激化,最后发生了行为过激的群体性信访事件。一时间,职工对改制议论纷纷,甚至到了“谈改色变”的境地,致使改制刚刚起步,便被搁浅。2004年3月,市委、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更换了厂领导班子。新的领导班子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汲取改制初期的深刻教训,规范企业改制,紧紧团结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公正合理地处置企业资产,设身处地地安置职工,围绕破产改制的重点、焦点、难点、疑点,情理结合,依法运作,把握好情、理、法的尺度,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改制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使政府意愿和职工要求有机统一,把企业破产引发的“阵痛”降到了最低点。广大职工热情参与改制,积极支持改制,“阵痛期”在良性互动中平稳渡过,实现了破产改制“软着陆”。
一、纳众意慎决策,优化改制方案,突破重点
常言道:纲举目张。在企业破产改制工作中,决定企业破产顺利进行的关键就是制定出职工群众拥护和支持的改制方案。改制方案是纲,是指导破产改制工作的行动指南,纲举目张,只有抓好了纲,其他工作才会迎刃而解。
在企业破产改制的具体工作中,江西电工厂把制定和优化破产改制方案作为工作重点。新的领导班子上任伊始,审时度势,确立了一手抓生产经营,一手抓破产改制的工作思路,在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同时,抓紧制定改制方案。厂长亲任改制方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集中精锐力量反复研究、反复酝酿、反复修改,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充分体现法律和政策的基本要求,按照政府确定的原则和方向,循序渐进达成既定目标;充分体现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的合理要求,在职工密切关心的企业财产处置、员工安置等焦点问题上为职工谋利益;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方案制定到改制实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阳光操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和职工群众全程监督。
基于上述指导原则,江西电工厂在制定破产改制方案时,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方案内容没有超出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对职工正当合理的要求予以充分考虑,对不当要求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以理服人,对职工的真挚情感予以充分理解。通过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多次反复,方案不断得到优化和完善,逐步达成共识。方案定稿后,严格按照《破产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法定途径,对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议。为使改制工作不偏离法律轨道,特聘请知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对改制工作,从方案制定到具体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法律指导。
职工代表审议改制方案时的心情是沉重的,毕竟与企业休戚与共四十载。老军工们,为了企业的发展献了青春献子孙,在四十年水乳交融的岁月中,他们见证了企业由兴起到解体的全过程,二代人曾为之流血流汗、牵肠挂肚的企业就这样画上了休止符,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对于员工这种难以割舍、无比依恋的情感,企业领导表示充分理解,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厂长动情地说:江西电工厂虽然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但在江西电工厂基础上必将再造若干个企业,尽管他们的运作体制和经营机制不同,但都与江西电工厂脉络相连,血脉相通,江西电工厂作为一个企业不复存在了,但她的产品、她的市场、她的技术、她的精神将永远延续下去。肺腑之言,引起强烈共鸣。真诚赢得了感动,结果《江西电工厂改制方案》于2004年7月14日在江西电工厂七届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江西电工厂职工安置方案》于是2004年12月23日在江西电工厂七届十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除一人弃权外,全票通过。2007年元月,上级正式批复同意江西电工厂实施政策性破产。同年8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宣告江西电工厂破产终结。
二、力求存量增值,秉公处置资产,化解焦点
实施破产改制过程中,如何处置企业财产是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财产处置的目的在于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为企业破产改制筹措必要的启动资金。因此,在处置企业财产时,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切实维护好国家、企业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同时,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根本利益,把真心实意地为职工谋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格遵法守纪,秉公处置,按照职代会通过的改制方案规范操作,决不允许乘企业破产之机违法违纪,化公为私,捞取不义之财;要坚持情理法的统一,财产处置的途径不能超出法律和政策的范围,把解决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件摆在首要位置,职工的正当合理要求要充分考虑和满足,对困难职工的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给予适度倾斜,体现关爱困难群众的殷殷情感。
为筹集更多的启动资金,江西电工厂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将存量资产变现,力争使有限的存量资产增值。一是拆除生活区内的临时住房,空出土地由政府收回,公开拍卖,出让变现,争取出让金全额返回;二是将企业的现有产品、设备连同七个分厂依法评估作价,由新余市国资委在厂内拍卖给本厂职工,易地重新建厂,腾出生产区所有土地;三是通过依法破产,将生产区内土地由政府收回,公开拍卖出让变现,筹措改制经费。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产权交易中心对企业的土地、设备、资产进行公开挂牌交易出让,共筹措改制资金8448.65万元,比2003年8月签订的原准备由一家外地私营企业用2600万元整体收购工厂(其收购资金还需5年付清)的方案,净增收入5848.65万元。筹措的资金除用于安置职工外,还在市经济开发区征地59.39亩,新建厂房7500平方米,形成了原值791.86万元归市政府所有的资产,并让改厂改制前七个分厂的产品全部落户于该工业园区,还解决了原企业部分职工重新就业的问题。改制结束后,帐户上尚余1971.10万元土地出让金。他们还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用不到350万元的资金了断了四大资产经营公司和银行1个亿的负债,并在政策性破产项目终结时,全部处置完毕。
企业存量资产通过法律、政策途径变现处理后,首先用于职工身份置换的“三金”缴交和经济补偿、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债务清理、拖欠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其他费用;其次,争取政府给予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住房的优惠政策,通过土地出让,在生活区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空地上建造职工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108户平房住户多年来对楼房的渴望;第三,投入资金为厂区实行社区化管理创造条件,改造和添置了一些生活设施、安全设施和健身娱乐设施。通过以上途径,企业资产变现所得,集中用于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急事、大事、实事,用于解决职工的即期困难和后顾之忧,得到了职工群众的普遍肯定与支持。
三、情理法交融,妥善安置职工,攻克难点
企业破产改制最难的问题就是安置职工。妥善解决好人往哪里去的问题是成功实施企业破产的标志。长期以来,国企职工将自己的生老病死、吃喝拉撒全托付给了企业,与企业产生了一种无法割舍的依恋情结。企业破产后,职工的身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国企职工转变为社会人、自然人,成为独立的个体,失去了对企业的依恋感和归属感。因此,调适好企业破产后职工的心态,转变其就业观念,解决好职工的去向,化解由此产生的种种矛盾,是破产改制过程中必须攻克的难关。
江西电工厂在安置职工时采取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做法,先易后难,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一次性为其缴足养老保险金和退养期间直至退休后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金,退养期间的生活费由社保部门发放;对不符合退养条件,男年满44周岁、女年满39周岁的职工实行“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直至其退休,企业从资产变现收入中一次性按一定比例支付其“协保”期间的“三金”(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并将其及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不符合退养、协保条件的职工解除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为其补足欠缴的“三金”后,根据工龄一次性发给一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对土地工、患病或因工伤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享受抚恤待遇供养遗属等特殊群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企业改制后,共妥善安置职工1984人,其中在职1174人,退休职工669人,土地工99人,享受抚恤待遇遗属28人,安置工作和安置费用全部到位。企业改制欠缴、应缴社会保险费2364万元,也已在企业变现资金中足额支付。该厂是全市市属改制企业中唯一一家自筹资金全部交清社保费用的企业。
在各类人员中,退养、协保人员解决了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问题,各得其所,因而欣然接受。危机感最强、思想波动最大的是“经济补偿类”人员,他们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便成了失去航标的船只,顿感生活无着落,前途迷茫,不知出路所在。对此,企业领导并不因企业破产就将其推向市场,撒手不管,而是既讲法,又讲理,更讲情,从大处着眼,细处入手,多方安置,使其重树信心。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释工作,讲清企业破产的目的、意义以及国家有关破产的法规、政策,介绍企业破产的程序和做法;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宣讲政策,解疑释惑,认真听取建议和要求;阐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所有制形式不同,必然会出现就业模式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帮助职工转变思想观念,打破思维定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另一方面,多途径为职工寻找再就业门路,一是鼓励本厂职工集资回购企业产品、设备等有效资产,异地再造重组,作为职工再就业的基地,目前,原江西电工厂下属的七个分厂已重组为7个股份制公司;二是邀请高新开发区企业在厂内召开招聘洽谈会,为职工提供再就业平台,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保荐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组织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后,由企业集体组织劳务输出;四是鼓励职工自我创业,并为其提供产品信息和市场资讯,增强职工抵御风险、搏击市场的能力。与此同时,及时为“经济补偿类”人员补齐欠缴的“三金”,并办理失业手续,使之在再就业前获得失业金和基本医疗保障,渡过暂时困难。通过多管齐下,逐步打消了职工再就业的心理障碍,为他们重新点燃起生活的希望。
四、创建社区管理,解决后顾之忧,消除疑点
中国长期的计划体制运行,使得每一家国有企业都形成了一个小社会,企业在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一些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企业破产改制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自然终止,如果因此而使企业原来承担的社会性职能不能得到妥善衔接,必然会引发不稳定因素,留下破产后遗症,职工也会为之深感忧虑。
如何避免企业破产后职工生活和社会管理陷入无序状态,江西电工厂的领导们对此进行了深入思考。企业破产后,企业作为一个生产经营管理的组织不存在了,职工的身份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企业职工转换为社会人、自然人,假如在厂区单独设立一个基层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那么职工的日常生活和厂区内的社会公共事务便能纳入社会化管理范畴,居民委员会则可以实施有效的社区管理,企业破产后厂区内近万人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水电管理以及党员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等都能得到妥善解决。这一想法,得到了全体职工的拥护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几个月的筹备,电工厂社区居委会于2005年10月12日挂牌成立。为了创造社区管理的有利条件,江西电工厂从企业财产处置的有限资金中挤出经费,增添和改造了一些必要的设施。一是对厂区内全部住户进行水电一户一表改造,全厂1100家住户均实现了水电直供到户;二是为方便居民生活,由社区居委会设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社区的水电维修、环境卫生和楼舍管理。对厂区内原有的简陋菜市场进行了维修改造,增设了摊点,扩充了容量,并且建造了垃圾中转站,设置了十多个永久性不锈钢垃圾箱;三是加强了厂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厂区全部住宅楼的各个单元均安装了电子对讲防盗门,同时通过积极争取,公安部门在厂区设立了警务室,派驻一个巡逻中队维护厂区社会治安;四是为丰富群众业务生活,增设了一些健身娱乐场所,修建了多个室外综合性健身中心和一批羽毛球场、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室内健身房、乒乓球室和阅览室。这样,厂区社区化管理初现端倪,职工没有因企业破产而顿感失落,依旧有了归属感,依旧体验到了家园的温馨,后顾之忧自然消除,疑虑也不复存在了。如今,电工厂居民区社会化管理已见成效,当走进电工厂社区时,可以看到“低保有人管,卫生有人扫;计生有人抓,治安环境好;便民服务送上门,文体活动经常搞”的和谐文明新气象。社区居委会成立以来,获区、市、省级以上多种荣誉12项,居委会干部有9人次获区、市级以上的各种表彰。区委、市委及省许多部门与领导多次到电工厂社区调研与召开现场经验工作会,对电工厂成功改制后的社区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7年6月30日,电工厂居委会应邀在全省综合治理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被誉为是实现了“无毒、无赌、无上访、青少年零犯罪”的四无模范社区,并列入2007年的江西省“十大和谐社区”的重点推荐对象。最近电工厂社区党总支又作为我市社区的唯一代表参加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这些都标志着江西电工厂的干部职工已完成了从“企业人”向“社会人”的平稳过渡,标志着江西电工厂的改制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通过江西电工厂破产改制,我们深深体会到,企业破产改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按照政府的要求稳步推进,又要根据职工的意愿,实现其合理要求,需要有一定的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在具体操作中,既要遵守法律、政策的规定,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既要依法运作,又要理情结合。情理法三者相互兼顾,相得益彰,才会使政府的要求与职工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破产改制才会在稳定状态下有序推进,达到政府满意、职工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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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市国资委副主任)
责任编辑:沈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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