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与发展的新阶段和实现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以家庭承包制为内容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解放了我国农村生产力,但却面临着生产关系落后不相适应的一些新问题,突出表现为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由于农民长期以来处于无组织状态,多数农户在生产与市场之间的主体地位仍不对称,在市场交易中仍处于被动不利地位,无法分享加工增值和销售利润,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解决这个问题,根本途径是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而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最佳组织形式就是合作制。在这方面,尤溪县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针对农民单门独户生产的分散性和单独创办市场的盲目性,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依靠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主打品牌,采取引导农民自办、农村能人领办和基层供销社主办等方式,创办了以八字桥佛手瓜专业合作社为典型代表的10多个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政府引导、能人组织、基地保障、群众参与的合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由此而形成“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就此,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这份报告。
一、当前农村面临的新情况:“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形成的深刻背景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过程中,旧体制的影响和新体制的不健全,旧秩序的打破和新秩序尚未形成,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农村表现更为突出。这些矛盾是推动现阶段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内在力量,同时也是“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的深层次成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市场经济要求的主体理性化与农民市场意识的缺乏。市场经济是以理性的主体存在为前提的。要求每个主体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自由地、理性地作出选择,以形成有效的市场和有效的竞争。这一要求与我国农村的现状有很大的差距。从市场主体的构成来看,我国农村经过改革,确立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主体,但实质上,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而是一种体制的安排;从市场主体的行为来看,我国农村目前以户为单位的市场主体,大多缺乏市场行为能力,很多家庭习惯了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经营方式,虽然客观上已经进入市场,但事实上是被动进入而非主动;从农民的市场素质来看,由于几千年来的小农经济的影响,加上计划经济对市场意识的束缚,农民的市场素质普遍不高,突出表现为市场意识不强,对市场反映迟缓。不仅如此,由于市场意识的欠缺,往往出现一些反市场行为。
2、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要求的生产集约化与生产组织的分散化。实现农村现代化,客观上要求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建立在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基础上,即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然而,我国农村的现状却形成一个悖论:集约化与经营主体的分散化。应当指出,我国农村改革解决经济组织与政治组织一体化、高度集中统一的经营体制,对于农村生产力是一次新的解放,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这一改革是对应着旧的体制作出的选择,而不是对应现代化目标。从一定意义讲,分散经营是按体制改革要求设计的,而并非按现代化要求设计的。所以在实现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生产效率、经营规模的现状与现代化要求的冲突就自然地成为现实问题。
3、现代产权改革要求的资源配置市场化与农户经营的风险性。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同时也是针对实践中碰到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要搞市场经济不可能回避产权,改到深处是产权。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解决改革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首要的是解决各类产权的归属问题。不仅国有、私有资本的产权归属要解决,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关系要解决,而且劳动、技术、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也都有产权归属的问题,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市场来配置各种资源,明晰产权归属。这样做,将使农民得到市场要素的处置权和自主经营权。但是,由于受小农经济的影响,农民缺乏资本运作和管理经验,习惯单家独户生产,单独创办市场,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这在现代化生产过程中,客观上加大了农户经营的风险性。
4、农业产业化要求的产品个性化与产业结构的趋同性。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农业产业化,必须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以基础、以农民合作社等中介组织为纽带,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等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这从客观上要求适应市场需求,以生产特色农产品为主,体现产品的个性化。然而,事实上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的农业产业化,由于农户缺乏市场行为能力,盲目决策,生产跟风,而导致产业结构的单一性和趋同性,造成大路货多、名特优产品少。
5、现代物流要求的区域经济信息化与农村客观环境闭塞的制约性。构建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个方面内容。其主要特征是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而信息化是建立在区域经济基础上的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快区域经济信息化建设,在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调度等方面,都离不开广泛运用信息资源。这就要求以完善的基础设施作为发展现代物流的重要基础和支柱,特别是交通枢纽、工业基地、商贸中心、物资集散地等。而农村目前的自然环境条件,落后的基础设施状况,在很大层面上还处于“老死不相往来”状态,显然难以满足现化物流的发展要求,这从客观上制约着农村的信息化进程。
二、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典型:以八字桥佛手瓜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的主要做法
八字桥佛手瓜专业合作社的前身是八字桥乡农民营销员协会,成立于1998年3月。近年来,经过政府引导和力量整合,现已转型为具有现代农业合作制特征的专业合作社,下属有2-9个自由组合型营销小组、600多位农民营销员,常年联系有四大特色产业生产基地,链接2000多个金柑、佛手瓜生产大户,年销售各类农副产品2万吨,创营销附加值1000多万元,主营产品在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福州、昆明等16个大中城市专业市场占有一席之地。2004年,该合作社已被国家农业部列入农业合作社示范项目。
1、以主导产业为依托,自愿结合组建而成。八字桥佛手瓜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业支柱产业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九十年代初以来,该乡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现已建成万亩金柑、4万亩毛竹和10万藤佛手瓜生产基地,实现人均1亩果、3亩竹、10藤瓜;三大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8%以上。随着支柱产业的日益壮大,一些处于散兵游勇阶段的个体经纪人和专业大户从增强自身实力和为满足群众要求出发,自愿联合起来,组建具有行业协会特征的农民营销员协会组织,直至发展成为以佛手瓜产销为载体、多种产业为支撑的专业合作社组织。
2、以能人牵头为主导,吸引多方成员参加。合作社实现从营销员协会转型过来时,主要由3-5个有经营头脑、有事业心、在当地有影响的经营能手牵头成立。目前,合作社主任是由当地供销社主任兼任,他有多年闯荡毛竹、金柑和佛手瓜市场的经验和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与他共事的合作社主要成员也都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知识和企业管理能力。这些能人以精于打算、善于管理和一技之长在其中发挥排头兵作用,吸引各方成员加入。主要是按照“实物量40%、人才30%、资金3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估,积极吸收佛手瓜等各类生产大户、乡村经济能人和民间信用资金“三位一体者”来投股加盟,签订股份合作协议书;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1%,小股发展不限,保持相对平衡。目前,合作社成员中佛手瓜生产大户占大多数,达350人。
3、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提高进军市场能力。合作社实行大户参与流通,形成有效链接。目前,全乡有400多户生产大户入股联营经销,有75%以上的佛手瓜在营销股份中运行,参与流通环节分配。瓜农成了营销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的瓜进入营销网络成为主营产品,实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和各方面利益冲突,防止出现垄断,促进基地生产健康快速发展。合作社为实现“自由买卖、保护瓜农利益”的根本宗旨,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佛手瓜每公斤最低收购保护价为0.2元,瓜农对此普遍满意。由于多数生产大户参与流通二次分配,形成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实行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团结协作,提高整体进军市场的能力。
4、以民有民营为特征,规范市场化运作。合作社既是完全民间组织,又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政府不干预其任何活动,其组织人事权、经营决策权完全掌握在合作社手里,由合作社成员集体协商、民主表决通过。合作社还是一个规范化的组织,有着严密的组织形式,实行信用加盟、理事会议,团体运作、分工负责。通过制订章程,明确规定了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服务宗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议事规则等事项,因而与政企不分的村级经联社和官办协会以及个体形态的农民经纪人等传统中介组织有着明显的区别。合作社各营销小组内部通过缔约责权、交纳押金和有效民主监督等形式讲究信用,小组与农户之间通过吸收入股、户代表协议、承诺服务、包销到户、互惠互利等方式讲求信用;各小组之间建立统一管理、分组经营、公平竞争、合理定价的机制。由于采取市场化运作,合作社成员中有一半以上年跑营销收入超过1.2万元。
5、以信息服务为手段,培植建立生产基地。合作社本着共生共存的原则,在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的同时,着眼长远发展,创新服务形式,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信息服务,当好基地发展的“晴雨表”。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为基地农户提供季节性和即时性的生产信息,并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近年来,在乡内外培植了绿竹、毛竹、金柑和佛手瓜四大生产基地,引进了生姜、辣椒和反季节四季豆三个种植项目,从而增强了合作社自身的辐射带动力。同时,通过办好技术培训班,设立技术服务信箱,印发生产技术材料,在“八闽农网”上发布价格信息,着手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等形式,促进特色产业基地做大做强。
三、经济和社会效益并举:“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的成效及启示
尤溪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取得了积极成效,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全县15个专业合作社拥有1500多位成员,培植壮大50个特色产业生产基地,链接20000多户农业生产大户,年销售各类农副产品5万吨,创营销附加值3000多万元。“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成为新阶段拉动当地农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新生力量。
1、缩减了主体。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闯市场,捏成一个拳头,市场主体个体数量减少,团体力量增强,能够以大客户身份与对手谈判,大大提高了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主体地位,在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2、整合了力量。以特色产品为依托成立合作社,规模经营,可以统一商标,统一价格,统一做广告,统一调配出口,形成一个拳头。有利于良种和技术的推广,可以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有助于特色产品生产和品牌的创立。
3、降低了风险。合作社专业经营,作为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市场信息来源扩大,有利于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和高附加值商品,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同时,有望深入走向市场,开展期货交易,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的市场风险。
4、提高了效益。以合作社法人身份可以得到现代金融服务和支持;集中购买生产资料,引进技术,可以享受批发价格,降低了生产成本;并通过合作营销统一进入市场,降低了销售成本,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
5、促进了改革。农民自主组织成合作社后,以服务经营为纽带,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降低了乡镇政府管理负担,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大大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推行税费改革。
“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启示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三农”问题,要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放在首位。实践证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改善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以及解放农民、发展农民、富裕农民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换而言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通过强化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让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其应有的优势,提高自主解决转轨时期面临着的困难和问题的能力。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坚持国计民生“农”为首,关键是把农民的发展摆在首位,核心是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的最重要之点,就是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通过组织农民,发展农民。
启示之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致力于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从现实来看,当前农村各类中介服务组织,由于人多、面广、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导致有的成员“朝三暮四”、“见利思迁”,合意则干、不合则散,或是今年干、明年又不干,队伍难以发展壮大;同时由于各级信息机构不健全,有效信息传递出现断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身的作用。队伍不稳定,网络不健全,是当前农村各类中介服务组织的“致命之伤”,所以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显得尤为重要。“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就是本着“民办民受益”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积极的、富有成效的探索。
启示之三,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作用。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离不开财税金融、工商、农技、供销、运输等部门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配合和支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优势,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为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提供适时、扎实、有效的服务。“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的成功实践,就是因为在生产与市场、组织与社会之间找到了社会力量的结合点。
启示之四,加强党对基层中介组织的领导,促进中介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基层中介组织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过渡,由小到大,都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加强党对基层中介组织的领导,就是要发挥非公党建的工作优势,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和流动党支部,增强中介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之所以发展成为现代农业合作制的一面旗帜,就是始终基于地方党委的领导之下。
启示之五,要注重农业产业的培植,更要注重市场的开发。创新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产业是支撑,市场是基础。要通过改善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加大政策等方面扶持力度,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注重培植农产品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和无公害生产基地。同时,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更要注重市场的开发,通过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经营,增强市场计划性,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能够处理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就是在这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实践。
四、“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提出的深层次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是在转轨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探索性,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1、如何认识农村的二次革命?改革也是一场革命,农村经过第一次改革以后,面临着新的革命。如果说,第一次改革把农民从旧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的话,那么第二次革命的重点是思想革命,就是要思想观念上进一步解放农民。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在土地分到户以后,探索建立全新的土地制度,让农民的土地股权化,允许市场流通。
2、新时期如何带动、组织农民?农村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如何解决带动、组织农民的问题,过去我们是通过人民公社这一政治经济集合体来带动、组织农民的,改革以后,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建立,农民由过去的大统一的组织方式,转变为相对分散的组织形式。加上市场因素的介入,基层组织的薄弱,如何带动、组织农民组成为新时期的重要问题,有人把它归结为“农民单干”问题。带动、组织农民至少有三层含义:一是从政治上,只有带动、组织起来的农民才能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二是从经济上,必须提高农民的市场组织化程度,才能抵御市场风险;三是从文化上,只有带动、组织农民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解决农村发展精神动力问题。尤溪县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的同时,创造了专业合作社独立法人这一新的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具有探索意义。
3、如何教育和引导农民发展市场经济?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其中教育和引导农民发展市场经济是核心步骤。目前,各类农民培训班往往主要是传播一些农业新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报纸上常常可以看到科技人员三下乡的消息,可是却很少听说经济学家下乡讲课。农民对市场经济、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相关知识知之甚少,这就使他们在市场面前显得盲从,看到种什么赚钱就一味跟风,或是不顾市场需求盲目运用新技术,很多时候高投入并没有给他们带来高效益。所以,培训农民应该加大普及经济理论的力度。让农民了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些特点和发展方向,还有加入WTO对农业的影响,以及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对农民的要求。同时,还可以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农产品结构调整等,学习市场经济理论,通过普及市场经济知识,帮助农民树立市场主体意识,引导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民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
4、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哪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取得了成功,就是因为它动员起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让农民都能动起来”,这是真正的核心。这些年我们都在研究生产力,而忽视了生产关系的重要。必须真正地认识到“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9亿农民是生产力,同时也是构成农村生产关系的主体,只有农民通过联合,才能使农村生产关系得到调整,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协调统一起来,这要靠农民自己解放自己。结合我国农村实际,从主体来看,就是如何在政治上,让农民当家作主;在经济上,让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在社会上,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从客体来看,就是要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非农化。总之,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任何脱离农民而实施的“三农”政策到最后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是眼下必须深入探索的方面。
5、在广大农村如何实现“官退民进”、“小政府大社会”?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谢扬在中国乡镇发展报告中指出,我国的乡镇体制的改革适合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已经并将继续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目前我国乡镇发展中还存在农民负担问题仍然严峻、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乡镇财政危机等突出矛盾和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行城乡统筹,从本质上对乡镇改革的目标和手段进行调整,切实把乡镇政府职能从包揽一切转变为只提供核心公共产品,从行政管制转变为公共服务,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要按照市场化、民营化、自治化的原则重塑乡镇政府。换而言之,就是要按照“小政府”的要求,从过去无所不为的做法中,转换到现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上来,对一些现行职能进行实质性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闯市场现象”始终是坚持政府支持不干预,在扶持发展过程中,让合作社内生出农民自己能主导市场的力量。
6、如何赋予专业合作社以法律地位?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登记注册五花八门。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有的在农业部门登记。二是管理制度不规范、发展受限制。在发生侵权和纠纷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严重影响其生存和发展,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运作和经营效益。由此可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已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必须尽快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作者为中共尤溪县委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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