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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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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09-3-3 22:25
标题:
南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要点
200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总体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在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基本稳定的态势,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一、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各类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共发生各类事故2103起、死亡328人、受伤2038人、直接经济损失436.43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9.55%、13.00%、18.22%和65.6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6起(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人,同比减少4起,减少死亡16人,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0%和43.24%;发生1起死亡15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对比,2006年我市各类事故死亡328人,比控制指标减少25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0.84,低于控制指标1.01;10万人死亡率11.39,低于控制指标12.2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7.47,低于控制指标8.39;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2.99,低于控制指标5.00;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6起,比控制指标减少3起。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一是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年初,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我局及时制定《2006年南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市政府向10个县(市、区)及市经贸委等17个市直部门下达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并督促抓好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二是抓好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级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同时,考核各级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三是进一步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督查、预警通报、挂牌督办、控制指标监控、考核奖惩、一票否决和坚持每季度在市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等强有力措施,强化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今年重新修订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及时对事故多发的邵武市、建瓯市政府进行预警通报。年初在市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并就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措施和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回答了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和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问。7月初在《闽北日报》、南平电视台等媒体上还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及重大事故处理情况。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坚持在每季度前召开市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前都认真进行调研、分析、预测每季度安全生产存在的热点、难点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确定会议重点,拟定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议题,会后立即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年初,我局及时组织10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对(2006-2007年)两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划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时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查找问题,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我局按照省上工作部署,及时制定下发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今年整治工作重点、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结合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颁证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评估评价,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安监部门监察矿山企业859家(次),下达执法文书618份,整改事故隐患1471处。矿山企业安全评估评价476家。同时,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初步统计,全市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372903起;整改商场、医院、酒家等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3122处;缴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1657件,有效地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
(三)、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好安全准入关。今年以来,我局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颁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制定了《南平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级受理、审查和颁证工作方案》,明确市、县两级安监局在颁证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并成立了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动员,聘请了审核专家,严格材料审核,加强现场核查,确保颁证质量。同时,加强办证督查和情况通报,加快颁证工作进度。截止6月底,全市已有5家煤矿,441家非煤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圆满完成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任务。对国家安监总局公告关闭的3家煤矿企业和2005年底前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1家非煤矿山企业及今年6月底前经审核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的23家非煤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今年以来,我局还积极配合经贸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等工作。全市已有4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7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关闭4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市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评估评价732家。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154家,储藏34家,经营单位182家。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认真把好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今年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46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7家,竣工验收安全评价12家。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严肃追究责任事故。今年以来,我局针对各个时段和季节的规律和特点,认真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在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抓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监察。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监察,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建立监控、整改责任制。今年仅全市安监系统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926家,下达执法文书1153份,已整改事故隐患2853条,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二是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了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三是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今年以来,省上先后多次组织对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我局均认真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参加督查。对省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都认真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县(市、区)政府和责任单位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省上反馈。对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四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和督办件的查处。认真制定和出台《南平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暂行规定》、《南平市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立全省统一的968199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目前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和督办件56件,我局均一一督查落实到位,并全部依法得到妥善处理。五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全市安监部门行政处罚24起,处罚金额35.01万元。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时组织安监、监察、公安、总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起到了广泛的警示作用。
(五)、狠抓重大危险源监控,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一是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认真传达贯彻国家和全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部署我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人员培训工作,在对前几年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再次组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调查梳理,目前已基本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督促企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推广危险源辨识等先进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今年我局组织编制《南平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南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经多方征求意见,目前《南平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由市政府下达执行。同时,组织开展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的调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抢险救援物资、设备调用等事宜。并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一是大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诸要素落实到位。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和考评方法,目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编辑《安全生产动态》62期,对宣传、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第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别加大对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据统计,今年配合省上举办我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3期共331人,参考人员已全部通过省法制办和省局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全市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95期,培训(复审)企业各类人员6330人。
(七)、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推进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工作职能“三个转变”。今年以来,我局紧密联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和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实际,以建立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机制和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认真制定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明确各阶段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学习重点,把政治、业务学习与日常实际工作有机统一起来。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及江泽民文选,认真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今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后,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我局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五条措施和四条承诺,并认真落实服务措施,主动践行服务承诺。其次,继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实践宗旨,保障安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能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平安南平”的总体部署,本局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主动参与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引办项目、挂村服务等任务,争创一流业绩。今年我局被市经贸委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第九届区级文明单位。
三、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总体保持与经济社会互相促进、和谐发展,顺利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事故全面下降的工作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相对平稳,但仍不容乐观。一是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仍然突出。事故死亡总量仍占较大比重,无证、非营运车辆和公路客运车辆肇事死亡数呈上升趋势,涉及二轮摩托车事故仍然高发。特别是7月9日邵武市发生一起死亡15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事故明显抬头。主要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维修环节和非公企业、非煤矿山、建筑、水电等行业。三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技术装备较落后,办公经费不足,尤其是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尤为突出,与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繁重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
四、明年主要工作意见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和我市的现实情况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主要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1、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及时将省政府下达我市2007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纳入政绩、业绩考核,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通报、“一票否决”等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专项监管与行业管理的职责,重点督促行业制定企业统一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2、抓紧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将工矿商贸、消防火灾、道路交通、内河交通、农业机械等五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重特大事故起数等控制目标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督促各牵头部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矿山资源秩序及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及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学校、旅游等10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贯穿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各专项整治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建立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整治,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抓好文件规定16种煤矿井依法关闭工作。以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为重点,开展尾矿库、露天矿山、地采矿山重大隐患治理和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试点。继续开展以液氨、液氯、剧毒溶液使用、危险化学道路运输为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加大对违规销售氯酸钾的查处力度,督促城区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搬迁。
4、加强行政执法,强化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市、县两级安监局机关和执法队伍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特别是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合理、合法和高效地完成各项监管监察执法任务。继续开展对辖区内监管对象及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二是强化日常安全监察,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防范事故、整改治理隐患上来。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察,特别要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分级属地监管制度,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范围履行好审查手续。四是努力创新安全监管手段。进一步探索委托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安全监管。
5、加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研究制定《南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与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依法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抓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并加强预案的演练。
6、坚持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落实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落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企业伤亡人员赔偿标准。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机制,鼓励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事故隐患治理和整改,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施、设备。
7、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安监执法机构装备配置投入。认真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设置安全生产执法机构问题的通知》(闽委编办[2006]99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市、县两级政府配足配强安监机构人员力量,抓紧组建完善安全监察执法队伍,有计划地加大安全监察经费、装备配置的投入,解决安监经费、装备不足等实际问题。另外,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落实委托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以适应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需要。二是加强安监队伍自身素质建设。一抓业务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对安监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安监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二抓工作作风,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三抓思想建设,把队伍思想建设放到重要的位置,大力倡导安监队伍热爱事业、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的奉献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8、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使社会公众自觉遵法守法。认真组织好安全宣传月的活动,积极配合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安康杯”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教育,把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依法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二00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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