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八厅局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安排,南平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部署各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多项环保检查,对2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和南平市政府办下达的19个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去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遗留问题进行了“回头看”。连续开展了四个执法专项行动: 8月7日至10日,开展整治向溪河倾倒弃土弃渣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8月14日至18日,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和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检查;8月21至26日,开展了全市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10月9至13日,开展了全市矿山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到目前为止,全市专项行动共出动了2236人次,突击检查了环保设施455台(套),检查企业485家。通过环保专项行动,整治了一些违法行为,解决了一些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较大促进了我市的环保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欢迎。现将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传达贯彻。市政府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环保局长参加了全国和省上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政府陈桦市长要求各级政府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强调发展,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观念;特别强调专项行动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真抓实干,而且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分管领导林钟乐副市长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提出了“认真贯彻落实、广泛宣传报道、抓紧出台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等五项工作要求。
(二)成立机构。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南平市政府成立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林钟乐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廖俊波副秘书长、林亚贵局长(市监察局)、叶治平局长(市环保局)担任,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平电业局等八个局(委)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市环保局,由叶治平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也分别成立了整治小组等工作机构。
(三)制定方案。南平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平电业局等八个局(委)联合制定了《南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批转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也相继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四)挂牌督办。省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企业2家:南平市延平区德鲜奶牛饲养有限公司、建瓯绿剑食品有限公司。市级挂牌督办企业1家:顺昌诚瑞化工有限公司。
(五)认真实施。南平市环保局党组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动员和周密的部署,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及时印发了《关于报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关于落实省局关于报送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有关考核办法的通知》,转发了省环保局《关于落实重点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二、把专项行动具体化,按照省上的要求不断深入推进
1、开展弃土弃渣执法检查。8月7日至8月10日,南平市环保局联合交通、水利、公路等有关部门开展沿江沿溪乱倒弃土弃渣环境违法行为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组沿建溪、崇阳溪、南浦溪等沿线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浦南高速公路A、B、C三个合同段施工现场:中铁十八局(C合同段)的五里亭Ⅰ号大桥、常坑大桥及弃土场、湖尾隧道、延安大桥、东安口大桥;中铁十五局(B合同段)的徐墩建溪大桥、麻阳溪大桥、古亭水库高架桥、崇阳溪兴田大桥及弃土场;中铁十一局(A合同段)的石陂K77+567弃土场、赤岭村K73+360弃土场、临江制梁场、马莲河大桥、万安全大桥、官路上京竹高架桥及1号弃土场等。通过现场检查,浦南高速公路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如A合同段(中铁十一局)重视保护耕地,在开挖农田时,将原表层耕作土壤集中堆放,事后返还河滩地用于改良土壤,并将河滩地的沙卵石用于填压路基;合理选择弃土堆放场,坚持先挡后弃,在坡脚处砌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B合同(中铁十五局)段,麻阳溪桥梁桥墩基础工程,投入150余万元,采用钢横梁及贝雷架拼装栈桥先进技术,搭建作业平台, 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河段施工工地段现场有乱倒弃土现象。一是桥梁施工中筑岛围堰不规范,弃土无序倾倒,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如C合同段的五里亭Ⅰ号大桥和延安大桥,特别是五里亭Ⅰ号大桥,存在“粗放式”、 “野蛮式”施工方式,并且往河里乱倾弃土。二是取土、弃土(碴)场未按照先挡后弃原则建设。如C合同段常坑弃土场,南平市天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征地弃土堆放场都没有按照先挡后弃原则建设。三是隧道施工洞碴没有集中堆放。如C合同段葫芦坵隧道施工洞碴到处堆放。四是沿线路基施工不规范。清表、挖填的弃土处理和高边坡开挖形成局部污染和山体开挖的土、石散落到便道、溪流或堆积农田。五是城区河道两岸乱倒弃土弃碴工业垃圾现象比较突出。如建溪南平城区河段,河岸不仅有公路弃土,还有城市建设弃土弃碴与生活垃圾、工业弃碴等六是占河施工、采砂未按规定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南平市环保局对检查的情况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同时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逐一下达了整改通知。对浦南高速路C合同段中铁十八局第四分部五里亭Ⅰ号大桥和第七标段延安大桥两个工程“粗放式”、 “野蛮式”施工方式施工,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开展饮用水源安全执法检查。我们把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问题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来抓。6月23日《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南平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限期整治计划的通知》。我局组织对延区、松溪、建瓯、建阳、邵武、光泽、顺昌7个县市的一、二级水源保护区的16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各县(市、区)政府重视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工作,环保部门先后组织人员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企业及水源保护区外围的化工企业都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意见。邵武市关闭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12家养殖场,剩于8家养殖场责令于近期内搬迁;光泽饮用水源保护区两家养猪场已限期11月底前搬迁;松溪县杉溪水厂水源保护区的森立乳业有限公司,对存在部分指标未达标和设施渗漏问题,已做好整改。同时,为确保达标排放,该公司再次征地15亩用于氧化塘建设。按计划,该项目将于11月30日前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顺昌水源保护区榕昌化工有限公司、富宝腾达化工有限公司、富宝实业有限公司、诚瑞化工有限公司4家化工企业,认真落实整改计划,已完善事故应急池建设,消除了安全隐患;建瓯水源保护区的绿剑、明良、东福三家食品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污水治理方案的设计和施工,计划今年12月底前完成废水治理任务。
3、对挂牌督办企业及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专项督查
(1)南平市德鲜奶牛饲养有限公司(即大乘一牧)
该公司的整治工作,延平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要求延平区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省、市提出的时限和标准落实整改,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要求蓄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组帮助企业联系治理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区环保局专门制订了督察制度,要求每周必须通过现场检查和电话了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目前,常坑牧场污染治理工程已完成,进入设施调试运行阶段。
(2)建瓯市绿剑食品有限公司
建瓯市政府已将该公司废水治理项目列入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要求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建瓯市环保局也以瓯环保【2006】33号文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治通知,要求企业2006年底前完成废水达标治理,排污口立即改道不得排入一级保护区。目前,该公司的污染治理工程,已委托杭州金源环境保护设备有限公司完成了方案设计,并已开工建设,预计在11月底完成,并按要求将排污口改至一级水源保护区外。
(3)南平市诚瑞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按南平市环保局《关于南平市诚瑞化工有限公司80kt/a硫酸生产线项目试生产申请报告的批复》(南环保监〔2006〕19号)文件精神和环评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了环保治理设施及其它环境保护措施。经现场检查,该公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建成,其它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能按规定要求落实。目前,已经我局批准,进入试生产阶段。
(4)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针对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采取先在大酒家安装油烟净化器作示范,后在全市饮食业进行推广,取得比较好治理效果。建瓯市环保局多次对歌舞厅进行突击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花样年华、梦巴黎KTV等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完善隔声设施。建瓯凯乐迪娱乐有限公司已被关闭。邵武市环保局对邵武化肥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华新化工有限公司、永飞化工有限公司、和丰布业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污染治理限期整改通知。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隐蔽处设有暗管排放超标废水,致使富屯溪上游水污染造成死鱼,放养在河里的鸭子吞食死鱼导致死亡的事件,邵武市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的决定,并对该企业做出10万元的处罚决定。
4、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8月21~26日,我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保审批违法上马的建设项目,未按环保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以试生产为由拖延环保“三同时”验收的建设项目、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其他项目等。检查组共检查了35个项目。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工业建设项目都能较好地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较好地落实环保“三同时”。
检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未经环保审批就建设生产。如顺昌县闽昌塑胶有限公司、浦城县鑫淼绿色废旧能源再利用有限公司新增以地沟油生产生物燃料(油酸甲脂)生产线、建阳市何勇亮养猪场。二是未按环保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如顺昌诚瑞化工有限公司、邵武南武夷特种纸业、武夷山市旭日纸业发展有限公司、政和县大源矿业有限公司、建瓯明良食品有限公司、建瓯市太平洋纸业有限公司。三是以试生产为由拖延环保“三同时”验收。如浦城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浦城县绿康生化有限公司、浦城县鑫淼绿色废旧能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四是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如顺昌远达化工有限公司、浦城康贝特碳业有限公司、邵武海升选矿厂、建瓯市临江造纸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下达了限期整改和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竣工验收手续的通知书12份,对情节严重的武市预硫化翻胎厂、废旧能源再利用有限公司新增以地沟油生产生物燃料(油酸甲脂)生产线等建设项目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建议地方政府搬迁邵武市预硫化翻胎厂、建阳市何勇亮养猪场。
5、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进度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市政府三组督查组情况汇总,延平区、武夷山、顺昌、政和、建瓯、光泽已完成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规划,延平区、武夷山、政和已经向社会公布禁止养殖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目前,全市禁建区规模养殖场143家,已开展治理86家,治理率60.1%,其中已搬迁15家;非禁建区401家,已开展治理91家,治理率22.7%,去年来,全市有5家规模养殖场经过审批新建,有26家选址不当被制止新建。延平区、武夷山、光泽、建阳、顺昌等县(市、区)开展较好,建瓯、浦城和松溪治理进展较慢。
6、开展危险废物调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
开展危险废物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调查布表200余家,收回表格212家,其中停产或无危废产生的12家,进入汇总的单位199家,其中工业企业61家,医疗单位138家,涉及17个行业。主要的危险废物有:含氟废物、染料、涂料废物、氰化渣、废酸等。
今年9月12日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区安监局、市交通运管处、市质技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交警支队、治安支队、市工商局、区消防大队、区经贸委组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组,还对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德固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南平石油站、滨江加油站、中山路油漆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的处置等。从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危废贮存场所无警示标志,安全防范措施业不到位;危险废物的暂存设施不规范等问题。另外,由于我市尚未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和处理设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大都是企业自行处理,管理难度大,容易产生污染。今后,将继续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督管理。不定期检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期进行监测。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运输、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全过程跟踪管理。二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监管,特别是饮用水上游、居民区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加大对尾矿库的监管,及时检查尾矿坝的安全,积极寻求综合利用尾矿的途径,解决尾矿长期存储的问题。
7、开展全市矿山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南平人民政府对矿山企业环境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印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矿山企业环境安全检查的通知》(南机明电〔2006〕183号)。10月9~13日,南平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三个组对全市矿山企业(重点是铅锌矿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检查。检查组对全市31家铅锌矿(采选)企业进行了检查。各地政府在自查过程中,已下达停产整改的有8家,已下达限期整改的有7家。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南平市政府依法对19家达不到环保安全要求(包括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和办理环保、安全验收手续的铅锌矿企业)的铅锌采选矿企业实行停产整改;对选址不当的企业,建议尽快搬迁。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安排
在南平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少数企业整改速度较慢。有的企业认识也比较到位、配合态度也较好,但苦于污染治理资金不足;有的企业存在侥幸和等待观望的心理,没有把污染治理措施认真付诸实施。
2、全市专项行动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专项行动进展相对缓慢,措施也不够有力,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畏难,厌战、应付思想,有的整改尚未有效到位。
3、饮用水源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个别企业治理进度缓慢。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继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扩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影响和氛围,震慑不法排污企业。二是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推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行动不断引向深入。三是再一次组织督查。对省、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的整治措施进行再督查、再落实,确保各有关违反企业整改到位,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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