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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09-3-3 22:23
标题: 南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意见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平安南平”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攻坚年”和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以落实“四个重在”实践要求,立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各类事故四项指数呈“二降二升”,共发生各类事故846起,同比减少138起,下降14.02%;死亡116人,同比减少58人,下降33.33%;受伤920人,同比增加36人,上升4.07%;直接经济损失384.09万元,同比增加138.72万元,上升56.54%。较大安全事故实现“零”的突破,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这是多年来所没有的。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和民航继续保持安全无事故。

    上半年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较好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控制目标内。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规划的实施。一是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我局根据省政府下达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的实施,及时制定《2007年南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市政府向10个县(市、区)政府及市经贸等17个市直部门下达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今年还将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列入单列考核单位。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纳入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实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认真抓好各级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落实。及时对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情况分别进行分析点评和通报,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进一步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督查、预警通报、挂牌督办、控制指标监控、考核奖惩、一票否决和坚持每季度在市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等强有力措施,强化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四是抓基础, 重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活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在全市安监局长座谈会上推广邵武市委托乡镇执法经验,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委托执法工作开展。

    (二)、认真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我局立即行动起来。一是在市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及时学习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部署的通知精神,动员市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依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部署、指导、督促等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二是我局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及时代市政府拟定印发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对象和范围、实施步骤,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并增加了市质监局等单位的职责和内容。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依照对应的省直部门的部署,结合市政府的安排,提出了行业的具体行动要求。三是我局及时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转发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五点具体落实意见,要求全市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周密实施,并突出把10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相结合,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抓落实促成效,要求由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认真负责,加强横向联系,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四是认真贯彻省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以市政府安委会名义下发《关于全面落实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在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力求四个突破,落实整体推进。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隐患排查治理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信息收集、总结和报送工作等四方面工作。

    (三)、深化专项安全生产整治,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年初,及时组织10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划,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查找问题,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在去年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4.2%,万车死亡率达7.47的基础上,今年1-6月死亡人数同比再次下降34.90%,且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专项整治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下发《南平市2007年非煤矿山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平市2007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南平市2007年尾矿库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今年整治工作重点、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并加强监管。在煤矿安全监管上主要加强节后复工前的检查和水害防治。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上,一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继续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变更、延续和取证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评估评价,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上半年,新取证14本、变更2本、延续12本。二是加大对矿山、尾矿库重大隐患治理,开展对全市尾矿库(灰渣库)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了正在运行尾矿库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受理尾矿库设计审查9家,竣工验收2家,配合省上对尾矿库审查2家,竣工验收1家。三是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露天矿山机械化铲装,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5月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安监、露天矿山业主等有关人员在建阳召开全市非煤矿山露天中深孔爆破现场会,对进一步推动我市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起到良好示范作用。上半年全市安监部门监察矿山企业604家(次),下达执法文书443份,整改事故隐患803处。

    继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再次组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调查梳理,目前已基本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督促企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推广危险源辨识等先进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上半年我局制定并由市政府办下发了《南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组织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等工作,并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严肃追究责任事故。上半年,我局针对各个时段和季节的规律和特点,认真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在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抓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监察。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监察,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建立监控、整改责任制。上半年,仅全市安监系统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023家(次),下达执法文书757份,整改事故隐患1308处,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二是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了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今年“五一”黄金周前后,我局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深入企业,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客运等重点企业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查处,抓好跟踪落实,及时有效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三是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上半年,省上先后多次组织对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我局均认真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参加督查。对省上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都认真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县(市、区)政府和责任单位及时下发落实整改的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省上反馈。截止6月底,已对省上安全生产督查组提出的61条安全隐患和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四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和督办件的查处。上半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和督办件16件,我局均一一督查落实到位,并全部依法得到妥善处理。五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9起,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4家,依法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6家,经济处罚33起,经济处罚金额32.05万元。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时组织安监、监察、公安、总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起到了广泛的警示作用。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一是大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落实年”、“攻坚年”的工作要求及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各项部署,今年来,我局还利用多种场合、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高法、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诸要素落实到位。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全民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海峡西岸安全发展行”检查采访团走进南平的各项组织协调组稿等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别加大对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据统计,上半年全市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42期,培训(复审)企业各类人员2951人。

   (六)、强化责任,规范行为,扎实抓好安监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紧密联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和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省、市政府廉政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安监总局安全执法“九条纪律”。认真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上半年我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执法职权与执法责任,将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三是继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实践宗旨,保障安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能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平安南平”的总体部署,本局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争创一流业绩。上半年积极开展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主动深入第二轮挂点塔前镇大坪村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讨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党的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并就村里提出急需解决水、电、路、学校安全等问题,从局经费中挤出2万元支持村里提出急需解决问题,并积极协调市区的电力、教育等部门,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在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不容乐观。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国、省道交通死亡事故仍然突出,农用车、拖拉机等低速车辆发生事故的比率同比上升较大。主要是:农用车、拖拉机等低速车辆的检验率较低,仅为30%;城乡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尤其是轮摩托车驾驶人“低龄化”现象十分突出。二是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事故突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三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力量仍较薄弱,技术装备较落后,办公经费不足,尤其是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更为突出,与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繁重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继续抓好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应急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宣传教育等到八个方面工作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近期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督查。重点督查《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市政府今年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尤其是今年以来省、市安全生产督查组所查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活动情况;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2、认真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闽安委办明电[2007]14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内部明电[2007] 76号)要求,结合我市持续开展的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按照行动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对象和范围、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对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市政府在7月底前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迎接8月上旬省政府组织督查及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督查。

    3、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措施的落实。结合本次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已出台的高危行业企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政策措施,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发挥政策治本、源头治本的作用。会同经贸、财政等有关部门开展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4、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行政执法。一是继续开展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及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二是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防范事故、整改治理隐患上来。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察,特别要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分级属地监管制度,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范围履行好审查手续。四是努力创新安全监管手段。进一步探索委托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安全监管。

    5、加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抓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并加强预案的演练。下半年,拟重点组织开展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民用航空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安监执法机构装备配置投入。督促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安监局机构建设,配足配强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加快安全监察执法队伍人员到位。有计划地加大安全监察经费、装备配置的投入,解决安监经费、装备不足等实际问题。二是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是认真做好机关党建、机关效能、挂村服务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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