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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平市民族宗教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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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09-3-3 22:23
标题:
南平市民族宗教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要点
一、2006年主要工作
2006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领导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到一手抓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一手抓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抓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支持
为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2006年我们仍然把对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放在首位,促使我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自觉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一是及时做好省上各种会议的传达汇报。今年1月18日,陈桦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听取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吴邦才和我局局长童长宝所做的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的汇报,提出要着重抓好五项工作:(1)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召开成员会议传达贯彻民族工作会议精神。(2)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工作制度,继续在市直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少数民族村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3)各有关部门要把民族村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在道路硬化、卫生饮用水建设、中小学寄宿制改造等都应优先考虑。(4)对生活困难的高山族同胞要开展帮扶。(5)在剑津中学设立高山族子女初中教育基地,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之后,我局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研究了具体贯彻意见。各地对这些会议精神也做好层层传达和贯彻。二是继续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成立了市民族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南平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今年2月和11月,我局分别举办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研讨班和民族村主干学习班,以此来推动各地的普法工作。三是继续抓好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2006年我局向市五套班子领导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赠阅《中国宗教》和《福建宗教》等刊物资料。童长宝局长亲自撰写讲课稿,为市委党校学员讲授民族宗教方面有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各县(市)也积极与党校、干校联系,把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学内容。四是做好对宗教界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继续推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抓好学习会议制度的贯彻执行,注意把业务学习和时事学习结合起来,把宗教活动和文艺活动结合起来,使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多彩。邵武市举办宗教界国庆联欢晚会,寓教于乐。建阳市不但购买“普法”教材400本,赠送给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还请市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有关领导给他们讲法律课,这些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抓服务帮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根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4个少数民族村的道路硬化16.5公里;落实完善年初计划的浦城县石坡镇村溪村和延平区洋后镇坑门村的卫生饮用水改造项目;为浦城县富岭镇圳边小学和光泽县司前乡司前小学各争取10万元寄宿制改造资金。争取省上民族补助经费55.2万元,用于7个民族发展项目和少数民族高教助学金的补助。二是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排忧解难。延平区夏道镇水井窠村和邵武市水北镇二都村是少数民族村,年初被列入我市6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我们多次深入这两个村调研和指导。水井窠村小学因村财困难,学校综合楼和围墙、操场等附属设施一直无法动工建设。我局通过多方努力,争取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会服务中心为该村小学捐款20万元,基本解决了资金缺口问题。三是开展对高山族困难同胞的帮扶工作。开展对高山族同胞的困难帮扶工作是中央和省上赋予我们的重要工作,年初我们对全市41户85位高山族逐户逐人开展调查,并形成了《南平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帮扶我市高山族人口发展的意见》,并且争取到了省上35.3万元的帮扶资金。市政府也安排了2万元的专项资金解决高山族同胞的家庭困难。近期又争取了高山族专项扶持资金53万元,主要用于他们发展生产、住房修建以及教育和医疗等项目。我们还在南平剑津中学建立了高山族子女初中教育基地,为他们办实事。四是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在坚持志愿的前提下,主动与扶贫部门联系,今年又有少数民族109户482人纳入“造福工程”计划,争取省上补助资金62.66万元。五是帮扶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上学。争取7.2万元帮助24名应届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筹款0.7万元帮助7名在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继续学业。六是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体育项目的保护和发掘工作。积极筹备参加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建了84人的南平市代表团,参加了高脚竞速、蹴球、毽球、射弩、板鞋竞速等5个竞赛项目和2个表演项目的比赛,经过激烈角逐,取得了4金、3银、3铜的好成绩,金牌数列全省第四,两个表演项目均获二等奖,我市代表团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顺昌县民族宗教局与水南镇联合举办“顺昌县第六届少数民族畲歌演唱会”,使这一活动成为当地文化生活的亮点。我局不但资助延平区岭炳洋村举办畲歌会,还支持他们收集族谱资料、刻制光盘,目前该资料已被市文化馆收藏。
(三)奋力抗洪救灾,做好民族村和宗教场所的灾后各项工作
2006年6月份,我市出现连日暴雨、大暴雨,使我市39个民族村和75座宗教活动场所遭受洪涝和地质灾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直接经济损失达6707.1万元。面对这场突来的巨大灾害和损失,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组织抗洪救灾和重建家园工作。一是做好灾情收集和上报工作。各地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作用,及时收集汇总受灾数据,上报当地政府和省民族宗教厅。二是周密部署防灾抗灾工作。在灾前,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各地下发了排查可能发生洪灾、地质灾害隐患的紧急通知。局领导和科室人员一起到市管的8个宗教活动场所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如我们发现明翠阁底层有可能被水淹没,立即决定把该庙的轿车停放在市委大院,并动员租店经营的老板转移根雕等贵重品,减少了几十万元的损失。三是靠前指挥,有序开展工作。我市的灾情牵动了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心,正在我市调研的省民族宗教厅黄茂华副厅长对抗洪救灾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救灾赈灾工作。并亲自到民族村和宗教场所指导救灾工作。市、县两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也分头深入重灾区和有险情的地方开展工作。建瓯市宗教场所这次受灾面广,民族宗教局组织力量逐个场所排查险情,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四是齐心协力抓好灾后赈灾重建工作。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民族村干部群众及信教群众迅速投入灾后的恢复生产、修复水利、路桥和重建家园工作。局领导多次深入灾区开展赈灾和调研活动。争取省上救灾款10万元,发动我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捐款2.27万元送往灾区和灾民手中,联系省级宗教团体为顺昌县洋口镇的5个受灾村送去大米、面粉、面干各5吨。
(四)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管理好民族宗教事务。一是推进民族宗教方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省厅业务处指导下,我市对13项行政许可类和非行政许可类项目进行清理,其中转变管理方式2项,保留11项。根据工作需要,对变更登记项目中场所的改、扩建审批亦予以明确,陈述理由,获得市审改办通过。建瓯市还制定了行政审批的受理、信息公开、实施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五项配套制度,值得各地借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民主办教。我局重点指导帮助南平道教圣公殿和西芹开平寺完善规章制度。各地结合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在推动宗教团体和场所制度建设方面大有展进,普遍完善了规章制度,做到上墙公开、民主管理。同时,各地还继续按照省厅和我局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的监督管理。三是依法依规协调处理好场所内部矛盾。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继续协调市道教场所圣公殿内部管理问题,支持邵武市佛协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和佛教戒律的比丘尼给予起单决定。各地先后及时调解了10多起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内部矛盾,维护了一方的安定团结。四是依法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首先是继续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遗留问题,今年在建瓯市民族宗教局努力下,光孝寺收回了7000多平方米房产;其次是妥善解决民族宗教界与社会上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各地先后成功调解了8起因山场权属、土地补偿费不到位而产生的矛盾。今年8月份,市有关部门要求各拉面馆需安装5000多元的排油烟设备,这些穆斯林群众联名要求减免,我局依照《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有关规定,经多方协调,有关部门同意免装或进行简单改造。五是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各地继续开展对乡、村统战委员及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光泽、政和、松溪等县及时对新任的乡(镇)统战委员、村宗教事务协管员提供学习资料,签订了责任状和举行培训活动。建阳市对2005年基层宗教工作目标进行考评奖励,并签订了新一轮责任状。六是做好有关事项的审批把关。今年市政府批准同意光泽县司前乡碗厂村为少数民族(畲族)村。我局还派员对顺昌县拟申请设立的3个基督教聚会点进行实地考察,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对一些需要重点保护的名胜古刹也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评审和指导修缮。今年建瓯东岳庙被国务院批准为第六批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邵武市民宗局千方百计防治白蚂蚁对我市唯一一座清真寺的侵蚀破坏。
(五)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完成省上部署的专项任务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省民族宗教厅部署了多项调研任务,我们都积极配合和抓好落实。一是继续开展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工作。根据全国基督教座谈会精神,各地先后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一点一策”办法作出处理。二是做好“临时登记”等三类宗教活动场所分类处理的申报工作。在各地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依照省厅《关于对我省原“临时登记”等宗教活动场所处理意见》和《福建省两类宗教活动场所具体区分标准》有关规定,对192座场所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开展外来穆斯林经商务农情况调研。10月25-27日陪同省调研组到延平、邵武、武夷山三地考察,并与邵武市伊斯兰教协会班子成员座谈,了解他们经商、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需求等情况,为今后这方面工作打下基础。四是配合省政协文史委搞好民俗文化调研。在顺昌民宗局的精心安排下,调研组对顺昌县的畲族对歌表演等民俗文化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研究,充分肯定我市对青少年歌手的培养工作。五是进一步抓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各地认真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好有关表格填写,全市9个县(市、区)共上报管理试点场所45座。我局还研究决定,把延平、建瓯、建阳三县(市)作为试点管理的重点县(市),加强联络指导,推动工作。不久前,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课题调研组在延平和建瓯考察后,肯定了我市在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指出延平和建瓯在民间信仰财务规范管理上是全省的亮点,拟在全省进行推广。
(六)强化维稳意识,做好信访和打邪治非、抵御渗透工作
我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把维护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为己任,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人大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对省人大代表提出落实顺昌天主教房地产的议案,争取市、县两级政府领导支持,按时办理答复。对5件省厅和市人大、政府有关领导批转件及时办理或转办。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对20多件来信来访问题,能解答及时解答,需要基层办理的及时批转,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讲解,做好劝访息访工作。二是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场所“四防”工作。围绕创建“平安南平”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部署圣诞节等宗教节日,黄金周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毒)工作。光泽县召开“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总结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浦城县在每个场所配备了“四防”安全员,把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坚决制止各种非法传教活动。四是打击取缔各种邪教组织的违法活动。
(七)做好教育引导,促使民族宗教界更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少数民族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我们责无旁贷地担起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工作。一是加强对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今年春节前,我局举办了“宗教界迎新春茶话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吴邦才参加了座谈会,吴副市长高度评价我市宗教事务管理一年比一年更有为,并对宗教界提出要求。7月份,举办了以学习“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宗教界人士培训班。9月19日组织在延的市级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和场所负责人参观市供水第二水源工程、浦南高速公路常坑大桥工地、朱熹路二、三期工程和江南新区建设工地等重点项目。通过这些活动使宗教界朋友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和宗教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决心,表示要继续动员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与当地群众同心同德,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二是进一步调动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建设家乡的积极性。我局不但为少数民族村争取建设项目,在深入民族村工作同时,也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发扬自尊、自立、自强和艰苦创业精神,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在今年的村主干培训班上,请科技局领导讲课,传递最新农村致富信息。三是继续抓好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继续选送宗教界人士参加国家和省民族宗教厅举办的学习进修班。各地还协助宗教组织做好成立和换届工作。同时,着力支持各级基督教两会进一步抓好神学思想建设和天主教开展民主办教工作,积极探索宗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路子。四是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广交海外宗教界友好人士,我局积极参与正常的宗教外事活动。在交流中,既坚持外事工作纪律和原则,又宣传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改革开放成果。五是开展各种公益慈善活动。我市宗教界不但为灾区人民捐资献爱心,还时刻关心少数民族群众和贫困弱势群体,一年来共捐修路和助残、助学金额达12万元。同时,我市的慈善公益事业得到发展,继武夷山市佛教慈善基金会之后,邵武市佛协也成立了慈善会。延平区水曲垅基督教堂经民政部门批准,也兴办了敬老院。
(八)搞好自身建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为了使民族宗教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的中心工作,我们注重加强各级民族宗教部门的机关建设。一是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市局认真执行每周一次的学习会制度,及时传达省上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集中学习讨论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江泽民文选》、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二是注重业务学习,坚持依法行政。定期组织干部学习新政策、新规定,对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具体问题,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领会,提高大家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省厅“四•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组也对我市这方面予以高度评价。童长宝同志获全国宗教系统“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表彰;余国新同志获得了“南平市2001-200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证书。三是实行政务公开,民主议事。今年我局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四期公示材料。对局机关事务和业务方面需要研究的问题,都充分尊重和征求机关干部意见。四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组织和群众。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今年与市委统战部共同挂点延平区岭炳洋村,帮助该村办实事、好事。同时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对待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配合信访局做好劝访息访工作。今年我局获得了“2001-2005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五是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创业竞赛活动。根据市效能办要求,抓好各项效能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机关干部职工实行绩效考评,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提高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效率。通过努力,超额完成创业竞赛引资任务。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底子薄,基础设施较差,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宗教事务管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少数场所内部管理混乱,个别地方乱滥建和邪教组织以及非法人员传教活动时有发生。三是少数民族村和宗教场所灾后存在的房屋结构和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未完全消除。四是宗教团体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加以解决。
二、2007年工作要点
(一)民族工作方面
新的一年里,民族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努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重点抓好八项工作:
1
、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在总结第二轮对口帮扶工作的基础上,着手第三轮对口帮扶工作。各县(市、区)要着手对帮扶情况和民族村情况进行摸底,提出新一轮帮扶的意见和建议,上下互动,力争帮出实效来。
2
、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对省厅已批准“五通”和学校寄宿制改造等7个项目,要继续抓好资金落实、进度落实。并编制好2007年的项目计划,以争取多方的支持。
3
、继续做好灾后生产和重建。
要继续关心关注民族村和宗教场所的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继续从项目资金上予以扶持。同时也要关注2007年汛期的抗洪减灾工作,重点做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搬迁和防范。
4
、继续开展科技培训和帮扶。
要通过举办科技信息讲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形式,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要有计划地组织分类培训、现场观摩,从而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致富的本领。
5
、继续落实好少数民族群众的优惠政策。
一是加大高山族同胞的帮扶力度,用好省上下达的帮扶资金。凡有帮扶任务的县(市、区)都要成立工作班子,帮助选准发展项目,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二是落实好少数民族子女高考、中考、民族成分认定、成绩加分、特困学生补助等优惠政策。三是做好少数民族“造福工程”的补助金申报、下拨和使用。
6
、继续抓好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对市、县列入试点的民族村,市、县两级都要加强指导,加大帮助力度。对其余的民族村也应按照规划要求,配合县(市、区)有关部门和所在乡镇做好指导和帮扶。并组织1—2次的村主干参观和学习交流活动。
7
、继续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掘和传承。
一是支持办好一年一度的畲歌会。二是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配合省上编写《畲族地方志》。三是做好备战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工作。
8
、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要继续认真宣传《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特别是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维权和稳定工作,要认真制定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宗教工作方面
宗教工作要认真贯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为抓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1
、继续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和贯彻。
一要继续组织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依法活动的自觉性。二要继续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和研讨,争取在省厅的指导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
要继续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规章制度,特别是财务、基建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内部管理有序,无重大事故发生。
3
、围绕建设“平安南平”,全力维护我市宗教领域的稳定。
一要加强宗教工作属地管理,重视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建设和宗教信访工作,针对宗教领域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制定预案,防范未然。二是要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乱滥建成果,预防反弹。三是要加强横向联系,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依法处理各种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
4
、督促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
要继续协助建阳、浦城、延平、顺昌等县(市)落实好天主教和佛教界的房地产,处理好宗教活动场所与所在村村民的各种矛盾纠纷。
5
、抓好民间信仰管理试点推广。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和借鉴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试点管理经验,确定一批典型示范点,组织参观学习,推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6
、加大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力度。
一是注意发现宗教界人士中的优秀中青年教职人员,通过选送宗教院校学习、交流任职等途径进行培养。二是做好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换届中的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三是组织宗教界人士外出参观考察,增强他们的爱国爱教、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责任意识。
(三)自身建设
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应该加强理论学习、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创新工作。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1
、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在新的一年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应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和《江泽民文选》等重要文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和廉政建设。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五项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二要以创建“党建先进单位”和“五好支部”为载体,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三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
3
、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机关建设。
一要继续开展“共建带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二要做好“挂村服务”和“对口帮扶”工作,努力为民族村争取项目资金和技术扶持。三要开展“结对济困”,用心关注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中的特困群体。四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实绩、信息考评制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4
、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出工业、突破工业”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闽北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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