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规定新要求,决定在办公室开展“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进一步健全办公室党支部、纪委联动督查机制,完善办公室机关与下属单位的监督网络,畅通反映渠道。通过专题教育、上门督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形式,对“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予以坚决遏制和打击,用优良的作风抓党风促民风树家风,确保党员干部队伍整体形象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位置偏远的农家乐等隐蔽场所问题。
工作措施:(1)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备、事后“三责联报”制度。日常公务接待必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在报备单上签批同意;(2)严格执行公款支付餐饮费用清单制度。凡是使用公款支付的招待餐饮费用必须一餐一单,来客名单、事前报备单、消费清单(含菜品酒水明细)“三单”齐全;(3)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财务科、监察室每月一次对各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专项督查,查堵列支漏洞;(4)不定期对单位食堂、农家乐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对将公款吃喝转移到食堂、农家乐等隐蔽场所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财务科、监察室
(二)整治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批发变零售”,私下收礼金,小范围多批次宴请问题。
工作措施:(1)在办公室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重申有关纪律要求;(2)及时如实填报《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3)组织人员对党员干部填报的有关内容开展实地核查,如果发现有分散宴请、变相收受礼金等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监察室
(三)整治公车改革后“私车公养”问题。
工作措施:(1)加强对单位行政附属编及聘用人员的管理,严禁公务人员或用财政经费聘用人员为领导干部开私家车等行为;(2)每半年进行一次行政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督查,严肃查究以公务活动为名义,用公款报销列支私车使用所产生的汽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维修费、停车费等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科、财务科、监察室
(四)整治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工作措施:(1)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调动广大干群检举违法违纪行为的积极性,改变纪检机关“单打独斗”的监督局面;(2)开展“岗位尽责尽职、服务全心全意”主题教育活动,树立“精准服务”理念,细化部门岗位职责要求,明确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单位(科室)行为;(4)坚决抵制和狠刹收受红包、购物卡等歪风邪气。
责任单位:监察室
(五)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
工作措施:(1)严格公务接待。加强对单位内部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来客公函制、事前报备审批制、一餐一单制和报销费用“三单合一”制等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待费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控制工作餐,接待县内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一律禁止饮酒;(2)严格公务出访管理。因公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引资等活动需经集体研究同意,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再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招商引资等需在班子内部进行通报,并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严格控制外出人次和天数,外出具体情况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财务科、监察室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为期4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至中旬)。制定出台“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在面上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至7月底)。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根据活动要求,对照有关规定,对5个方面重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28日前报监察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组织人员对各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查而不纠,隐匿不报,顶风违纪违规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围绕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对现行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有关要求,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这项整治活动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负第一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纪委要做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通报情况,重点督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各相关职能科室要按照分工,结合工作职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各下属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问责。局纪委要会同有关科室开展明查暗访,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和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严格问责追究。对整治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发放整改建议书,要求作出说明或检讨,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剖析,对顶风违纪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将从严从重进行查处直至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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