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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放管服”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自查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越过山丘 时间: 2018-1-23 02:51
标题: “放管服”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自查报告
“放管服”领域重点改革任务
有关工作自查报告
2013年以来,我局按照各级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领域重点任务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各级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放管服”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牵头股室、责任人,切实加强了对“放管服”工作的领导。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多次召集相关站室召开调度会,对权力清单编制、责任清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两库一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并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交流,明确各权力事项、责任事项及审批事项的职责范围,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制定了《垦利区畜牧局简政放权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做好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两库一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等事项编制和上报工作。
(二)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区编办的指导下,我局共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责任清单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制定、“两库一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等工作,通过对业务相关工作分类,明确了“业务股室梳理-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复审”的工作流程,“三道关”层层审核,保证各提报事项真实、准确、合理、合法。一是编制权力事项清单。严格把握三个对照,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对照,与上级单位和对口部门相对照,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对照。经过严格筛选审核,我局最后确定保留权力事项173项,其中行政审批权10项,行政处罚事项13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14项,其他行政许可权5项。经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要求,没有需要取消、下放和冻结的行政权力事项,没有需要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针对保留的173项行政权力,填写了包括法定依据、实施条件、实施程序等内容的行政权力事项分表,绘制了包括相办理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期限、相对人权利等在内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编制责任清单方面。按照要求将部门主要职责和具体责任事项、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在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三是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方面。及时将行政审批要素、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等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按照要求,及时建立了“两库一单”,建成了有39名执法检查人员、156个抽查对象的名录库,梳理确定了动物染疫情况、兽药监督管理等8项随机抽查事项。四是优化服务方面。对涉及我局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在简化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全部将办结时限缩短至少一半。同时,对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共确定涉及我局公共服务事项15项,分别明确了实施依据、服务对象和办理时限,编制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改革不彻底的问题。在部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上仍然存在简化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的空间。二是区里的网上平台系统与已有的全国网上办理系统和不能融合并行。我局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生鲜乳准运证明”的办理一直通过“全国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督管理系统”办理并打印证件,我老秘网区办理系统无法与之融合并行,造成审批资源浪费。三是我老秘网区办理系统在功能设计上尚需进一步完善。在办理《生鲜乳准运证明》时,在基本信息一栏中,无车辆牌号和车辆型号的信息,造成同一申请人同时申请办理2辆以上的《生鲜乳准运证明》时,系统无法通过。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各级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将“放管服”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真正做到各项权力运行合法合规,公共服务事项利民便民。一是在行政审批流程方面,能简化的简化,能集中的集中,结合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搞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真正把该减的减下来,该放的放下去,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便民利民。二是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按照实施方案,对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督检查事项实行监管,建立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上级统筹、一个窗口对外统一服务体系。三是继续推行网上审批。凡是能够网上审批的事项,都要放到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同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制定便民措施,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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