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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中国共产党某市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09-3-1 22:38
标题: 在中国共产党某市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某市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
    一、县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县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市纪委的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县纪委认真履行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职责,积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落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一岗双责”;切实强化责任分解,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规定了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检查督促和定期考核;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对7名党员干部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入。县纪委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九不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对11名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开展了领导干部差欠公款清理,收回公款61万元;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贷资金清理,清收贷款417万元;从严治理党员干部学历腐败,清理并纠正虚假文凭68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违规驾驶公车的规定,对2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
    ——纠风治乱和执法监察工作得到深化。县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职能优势,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纠建并举”的方针,深入推进纠风治乱和执法监察工作。纠风治乱方面,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强涉农负担监管,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切实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清退部分中小学违规收费38.6万元;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确保县境内公路基本无“三乱”;认真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43万元;深入开展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大力推行乡镇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机关作风和行风明显好转。执法监察方面,认真开展了征用农民土地补偿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开展了治理违法排污专项检查,责成17家违法排污企业落实了整改措施;开展医药市场专项整治,规范了医药购销行为;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查处;开展了社会抚养费收缴专项检查,促进了社会扶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清理,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开展了违规着装清理,责成违规着装的13个单位全部脱装;开展了矿业秩序整顿和国家公职人员入股煤矿清理,促进了矿业秩序好转;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全县新开工的12个工程项目都签订了“双合同”;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对7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追究了纪律责任。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取得新成效。县纪委始终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着力点。2006年以来,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649件,信访初核104件,转立案83件,审理结案79件,给予党纪处分63人,政纪处分29人,并为1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1万元。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县纪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了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初步形成“大宣教”格局。重点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政纪法规和《实施纲要》的宣传教育;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权力观、革命传统、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高度重视信息和外宣工作,创办了《某市纪检监察信息》和《党风廉政通讯》,积极向省、市纪委上报信息,被省纪委定为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反腐倡廉新闻稿件,各级党报党刊共刊载反腐倡廉文章32篇;加强与省、市、县电视媒体的联系,市、县电视台播出党风廉政建设新闻23条,省电视台拍摄播放反腐倡廉专题片一部。
    ——源头治腐迈上新台阶。县纪委切实加大制度建设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力度,推进源头治腐。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249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司法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开展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34人次、诫勉谈话57人次;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对42名乡科级干部实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人民群众监督,深入推进厂务、村务、政务公开;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初步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合力。
    ——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纪委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切实加强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调整充实乡镇纪委班子,增设9个县直部门纪检组,进一步强化了组织建设。严肃办案纪律、推行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了纪律作风建设。采取岗位练兵、县内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了执纪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全县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执纪办案水平明显提高。
    三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上级纪委加强指导,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和全县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狠抓落实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对关心、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级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县纪委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我们深刻体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必须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强化组织协调,动员全党全社会参与,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但是,县纪委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指导不够;纠风治乱工作还需加强,有的地方和部门仍存在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廉洁自律的力度不够,极个别党员干部为政不廉;构建惩防体系的措施办法不多,源头治腐存在一定差距。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县纪委将予以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时期。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贴发展第一要务,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在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自觉服务于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把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处理问题和检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之中,积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和各项改革,在参与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搞好服务。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信访处理、查办案件等有效手段,努力消除影响发展的障碍。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从严执纪和爱护干部的关系,用辩证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严格界定工作失误和违纪的界限,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效果,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违纪者,追究诬告者,切实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思发展谋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为推进反腐倡廉提供政治保证。
    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把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抓出实效。
    认真学习党章。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党员自学、开展培训、上党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原文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领会和掌握党章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强化党章意识,查找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自觉遵守党章。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员身份,铭记党员标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宗旨观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守党的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的有关规定上来,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切实贯彻党章。要把贯彻党章与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贯彻党章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贯彻党章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好、发展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决维护党章。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党员;以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教育党员;以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引导党员。要切实强化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监督检查。要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权威。
    (三)求真务实,切实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
    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采取措施,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风治乱和查办案件三项工作。
    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跑官要官;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参加赌博;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投资入股开矿;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违反规定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为政清廉,严于律己,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和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坚决纠正各种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减免农业税的各项规定,坚持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强化涉农负担监督检查,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强化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监管,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切实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和城镇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狠刹空谈、浮夸、吃喝、攀比、粗暴五股歪风;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 民工工资等问题;继续清理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开发煤矿的问题;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积极创造条件开通行风热线。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行风评议活动。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坚持有案必查、安全文明和依纪依法办案的原则,积极从信访举报和执法监察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切实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乡科级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金融、工程招投标、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截留、挪用和侵吞扶贫、救灾、社保、禁毒、教育等专项资金的案件,用查办案件的成果取信于民。
    (四)全面贯彻《实施纲要》,深化源头治腐。
    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实施纲要》要求,切实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要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活动,大力弘扬崇尚清廉的社会风尚。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报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继续完善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坚持改革和创新,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严格执行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切实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深入推进党内监督;大力支持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等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支持和鼓励新闻媒体依法依纪开展舆论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岗位的监督。要前移监督关口,切实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
    (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反腐倡廉基础。
    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重点是教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坚持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教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增强政策观念,带头执行政策,严格按政策办事;教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做到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教育农村基层党员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廉洁奉公,尊重群众意愿,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健全乡镇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为政不廉,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干部,必须严肃处理。继续推行村财乡管,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高度重视农村信访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继续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严肃办事纪律,规范办事行为,严格监督制约,防止滥用职权。
    (六)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行政监察机关按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行政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廉政监察力度,促进监察对象廉洁从政。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投标法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债、扶贫、救灾、社保资金使用情况和道路交通、城市建设等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环境保护、重大疫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整治执法部门越权执法和不公正执法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紧紧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七)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律检查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改进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管理;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办案纪律、保密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能力建设,努力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关心爱护纪检干部,加大纪检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交流力度,为推进反腐倡廉提供人才保障。全县各级纪检干部要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努力维护可敬、可亲、可信的良好形象,做永远忠于党和人民的坚强卫士。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今后五年的反腐倡廉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实现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关键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 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总体工作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政班子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副职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反腐倡廉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好突出问题,堵住容易滋生腐败的源头。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政治任务,及时向党委提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党委的参谋;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抓好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制定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乃至屡屡出现消极腐败现象和重大腐败问题的,必须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实现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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