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目 录
明确各部门和收费站处置收费站现场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车辆安全有序通行,确保正常的通行费征收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调整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湘长韶娄安〔2016〕1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收费站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处置。
公司设立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收费站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收费站站长、运营管理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办公室临时负责人。机构具体明确如下:
2.2.1 应急指挥小组。指导、协调公司各收费站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研究解决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高管局应急办报告收费站突发事件的有关重大信息。
2.2.2办应急指挥公室。收集并跟踪掌握公司各收费站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落实公司指挥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协调应急处置力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协调、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相关调查工作;承担公司指挥小组日常工作。
3.1.1 各收费站和部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及安全操作技能、纠纷处理等方面培训,提高各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1.2 各收费站和部门加强对收费站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1.3 各收费站和部门建立健全安全通信网络,密切关注气象、交通、社情舆情等信息及其动态,对可能引发收费站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3.2 预警措施
各收费站和部门及时掌握并向有关方面通报恶劣天气、社情舆情等预警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预警解除后,及时通知相关方面、恢复正常工作。
各收费站和部门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积极收集收费站突发事件信息,确保通信畅通。对接报的收费站突发事件信息,相关主管部门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应同时及时报告属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生“一级响应”突发事件(I级),应急事件发生后2个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情况紧急的,可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收费站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属地县乡镇行政名、线路名、站名、桩号)、性质、设备设施损毁情况、交通堵塞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场管控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等。
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设备设施损毁、交通堵塞及社会影响程度,收费站突发事件分为“一级响应”突发事件(I级)、“二级响应”突发事件(II级)、“三级响应”突发事件(III级)、“四级响应”突发事件(IV级)。
4.1.1 “一级响应”突发事件(I级)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收费站收到暴力抢劫,收费工作人员被犯罪分子劫持;危化物品泄露、爆炸造成收费站无法正常工作;其他暴力恐怖等具有较大政治或社会影响的收费站突发事件,影响通行预计处置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
4.1.2 “二级响应”突发事件(II级)
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群体性事件导致收费站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收费站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影响通行预计处置时间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的。
4.1.3 “三级响应”突发事件(III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收费站发生车道拥堵造成主线堵塞;发生群体性事件导致收费站较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由组织(多人、多车)恶意堵塞车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其他原因导致收费系统瘫痪,无法正常开展收费工作;冰雪等恶劣气候导致车辆无法通行;影响通行预计处置时间在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的。
4.1.4 “四级响应”突发事件(IV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收费站发生个别人员、车辆恶意堵塞车道,影响正常的收费秩序;因车流量剧增导致车道严重拥堵;店里供应中断,设备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其他影响正常收费秩序或无法正常开展收费工作的情况,影响通行预计处置时间在6小时以内的。
4.2.1发生I、II级突发事件时,监控中心立即报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沙管理处,由集团公司、省高管局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公司同时启动应急响应。集团公司、省高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配合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
4.2.2 当发生III级突发事件时,监控中心立即报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沙管理处,集团公司、省高管局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同时启动应急响应。集团公司、省高管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配合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并上报交通运输厅。
4.2.3当发生IV级突发事件时,由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公司领导和相关业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配合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
各收费站和部门接报收费站突发事件后,应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4.3.1.1大雾天气应急处置
(1)危险源简述
大雾弥漫在大气中使视野不清,难以正确判断路上标志、标线或其它信号,能见度减弱,影响交通工具行驶的速度和安全,造成交通阻塞,甚至发生事故。高速公路上车辆密度大、车速快,事故发生时会产生连锁反应,形成追尾连环相撞。为尽可能避免上述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维护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措施:
(2)应急措施
①站部应设置相关人员收听气象预报,与各地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汇报站领导。
②在收费站进口处可变情报板设置大雾警示,提示驾驶员减速慢行,打开雾灯。
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上报上级领导批准,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4.3.1.2冰雪天气应急处置
(1)危险源简述
冰雪天气是指由于气温低,伴有雨水、浓雾或潮湿天气时,造成路面结冰的现象,当积雪覆盖路面,使路面温度降低、摩擦系数变小,极易造成交通工具打滑,从而影响交通工具行驶的速度和安全,造成交通阻塞,甚至发生事故。高速公路上车辆密度大、车速快,事故发生时会产生连锁反应,形成追尾连环相撞。为尽可能避免上述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维护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措施:
(2)应急措施
①站部应设置相关人员收听气象预报,与各地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汇报站领导。
②冬季来临前,站部应在组织上、技术上、设备上、材料上做好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督促当班员工在降雪期间坚守岗位,抓住降雪初期雪层松散时机,及时投入除雪工作。
③在有薄冰路段喷洒盐水或盐砂混合物,以降低路面冰点,增强路面抗滑性能。
④冰雪天气时,全站员工要积极投入除雪工作,首先要保证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保证进出车道安全、畅通。其次要积极协助养护科职工清除高速公路的积雪、积冰。
⑤当雪厚1cm左右时,白天室外气温在0℃左右,可靠车轮滚动与地面摩擦产生的热量及尾气排放的热量自行融雪,夜晚室外气温低,车流量小,就需要融雪剂融雪、防冻。当雪量达到5cm左右时,靠融雪剂融雪在经济上和除雪效果上已不理想,就要开始用机械除雪。
⑥雪中应注意除雪次序,应该先清超车道,后清行车道。除雪作业时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要使用限速标志车以提示驾驶员在安全速度内行驶。在未封闭交通时,严禁逆向除雪作业。
机电设备故障突发事件影响:设备的故障直接影响收费站征费工作,轻则影响一条或多条车道,重则影响到整个站、路段公司或者路网,因此,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关重要。
4.3.2.1计重收费系统故障应急措施
①单条计重车道收费系统出现故障,当班收费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若短期难以修复的,由班长报值班站长协调关闭车道,并及时增开新车道,确保道路通畅。
②多条计重收费系统多个车道出现故障,且短期难以修复的,由值班站长及时报上级公司及长沙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批准,转为按车型收费。同时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修理,故障解除后应及时恢复计重收费。
4.3.2.2 收费站停电应急措施
①当现场断电无法正常收费时,立即报告值班站长,并报告监控中心和公司领导,同时启用手工票,根据司乘人员提供的入口站按车型收费,收回IC卡。入口发放预编码卡。
②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做好发电机和UPS维护,定期测试供配电运行状态,定期巡检UPS工作状态;
③收费站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电费缴存情况,并与辖区电力部门建立联系,确保提前预知停电信息,发电机备足燃料。
①发生恶意堵塞收费站通道事件时,值班站长或班长要现场维持交通、治安秩序,现场处置群体性事件,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和收费秩序。
②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与司机发生争议时,应立即报告监控室,做好现场取证记录,同时通知班长到场处理。10分钟内未能解决的,或者影响广场畅通的,应指引司机将车辆驶离收费车道,在不影响车道通行的地方进行解释或处理。
③司机恶意阻塞车道影响正常收费秩序与车辆通行的(超过30分钟),应立即报值班站长到场处理。如发生纠纷、损坏公共财物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高速交警,报告运营管理部。
④出现打、砸、冲击收费站的现象时,收费站应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并向运营管理部和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分管领导统一指挥下,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扰乱收费站行为,确保正常的收费秩序。
⑤各收费站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共同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如因瞒报迟报或处理失当,导致收费站通道堵塞未能得到及时解决,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政纪责任。
①收费现场平均每车道超过5台车时,班长立即增开车道,若还不能缓解车流,立即报告值班站长安排人员支援,确保现场钱、票、卡充足。
②当车辆堵至主线时,收费现场对称重信息错误、无信息且无法复称的,请示值班站长,降级按车型收费,快速处理。当班监控员要及时上报长沙管理处监控中心、路政队及运营管理部;
③如堵车现象特别严重,立即启动更高级应急处置措施,如实时交通管制,主线分流车辆。
④收费现场随时备好医药箱、修理工具帮助需要帮助的司乘人员。收费员应熟知周边城市及路况,以便帮助司机指引行车路线。
⑤加强值班,在车流高峰期间,值班站长必须到收费现场值班,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现场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4.3.5.1金库盗抢应急措施
①在保护自身安全前提下,记下不法份子特征和逃逸方向,为后续追查提供线索。
②站值班人员要定期对办公室区域票证室进行巡查,如遇异常情况,组织员工进行及时、正确处理,并且及时通知值班站长,并报警处理。
③监控员在上班时,要检查票证室的摄像设施是否完好。上班期间,要全程监控票证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站领导。
4.3.5.2 办公大楼、宿舍大楼、食堂火灾应急措施
①如发生火灾,先判断起火原因,切断火源后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对于难以控制的火势,立即拨打119(煤气起火为先灭火后关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转移火源附近的易爆物品,防止火势蔓延。
②对全站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强化员工的消防意识,增强员工对火灾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③收费站要定期对所属区域的安全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等设备运作正常,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消除。
④统计火灾造成的损失,并及时上报公司。
4.3.5.3 收费现场火灾事件应急措施
①收费亭突然发生火灾,立即关闭电源,封闭车道,使用灭火器灭火,火势不能控制则报119。
②车道内车辆发生火灾时,立即指挥车辆驶出车道停靠广场,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施救,火势不能控制则报119。
③严格执行广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广场车辆动态,及时发现隐患苗头。
4.3.5.4收费站抢劫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①有威胁人身安全:保障自身安全,交出财物,事后上报;
②未威胁人身安全:迅速上报,协助抓捕;
③协助调查,统计损失。
4.3.5.5 收费站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①迅速报告,快速撤离(首选逆风,远离事故地点);
②事后恢复秩序。
4.3.5.6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①发现中毒现象,迅速将中毒人员火速送至医院救治。
②追查中毒原因,找出责任原因与投毒人、责任人,对投毒人或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③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公司汇报。
①收费站及时了解信息报公司,同步报地方公安及高速交警报警、护路联防办公室;
②公司接报后核实相关信息及时报市州、县人民政府护路联防综治办,同时上报省高管局。
③在相关部门赶至现场前,收费站锁好门窗保护好通行票款安全,跟踪监控和做好记录,稳定群众情绪,宣传引导避免激发矛盾,进一步掌握信息,同时对司乘人员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④在相关部门处置过程中,公司、收费站积极配合、协助或采取交通分流等措施;
⑤群体性事件得到处置后,收费站迅速组织人员开足车道,采取措施加大通行能力,尽快恢复正常收费。
当收费站突发事件已成功处置或事件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人员、财产或车辆安全不再受到威胁,事件的危害已得到有效控制不再有扩展、反复或加剧可能,收费秩序得到正常恢复。
“一级响应”突发事件(I级)、“二级响应”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结束由市州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
“三级响应”突发事件(III级)、“四级响应”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结束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
各收费站和部门应跟踪事件后续处理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评估、理赔;与相关部门共同积极做好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和稳定工作。
应急结束后,公司、收费站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对事发原因、损失及影响、处置经验等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委会审核后,统一报送上级部门,“一级响应”突发事件(I级)、“二级响应”突发事件(II级)的总结评估材料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
各收费站和部门结合实际,加强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收费站要配备足够的移动式发电机、便携式收费机、预编码卡、通讯设备、消防器材等,设置小车专用车道、限高门架、电子显示屏以及除冰设备,加强收费站现场管理信息化建设。
各收费站设立应急值班电话,各收费站、监控信息部门要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加强与高速交警、地方公安及专业救援力量等的联络,保证通信畅通。
应急资金根据《湖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有关规定,纳入公司财务专项预算保障。
各收费站和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可变情报信息板等媒体,广泛宣传收费站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知识;加强对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计划地开展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各收费站和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收费站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收费站突发事件处置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或有其他失、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公司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详细的、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分别报上一级应急主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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