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思与行】之三十四
牢固树立“四个观” 提升“平安尤溪”建设层次
——浅析正确处理抓发展与保稳定的关系
涂忠阳
在市委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黄琪玉书记提出了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其中,对各级、各部门如何正确处理好抓发展与保稳定的关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作为公安机关重点要树立稳定、发展、执法、大局等四个观,在提升“平安尤溪”建设层次上,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确保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维护地方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职能。
一、要牢固树立稳定观,推进“平安尤溪”建设。维护稳定是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总任务。公安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观,提升“平安尤溪”建设层次。一要增强工作针对性。加强和改进维稳工作策略,牢牢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讲究斗争策略,提高斗争艺术,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二要增强工作预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派出所民警日常工作,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抓好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抗。在矛盾纠纷调处和群体性事件处置中,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政策办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对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大多数群众要立足于疏导,不把群众推到对立面去;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敌对分子、借机打砸抢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三要增强工作敏感性。要从提高保障社会安全能力,依法及时妥善处置社会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完善的公安机关防范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恐怖事件,保持正常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要牢固树立发展观,强化社会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危机意识,在发展浪潮中找位置、寻机遇,实现公安社会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一要抓住市场经济发展这个机遇。要更新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理念,站在发展的高度,看待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借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杠杆,引进市场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公安社会管理市场化,依法监管法制化,一切管理程序化。二要抓住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机遇。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必须把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放在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第一位。加强和改进公安社会管理工作,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制度,见微知著,化解矛盾,防止矛盾积累;注重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要立足把加强社会管理同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结合,同推进民主建设相结合,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学会用开放的办法管理当今开放的社会,要从创建和谐社区、乡镇、单位、家庭入手,更加重视搞好社会服务,把公安社会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三要抓住巩固“平安”创建这个机遇。要切实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积极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共同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我国现阶段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公安机关加强改进社会管理工作,就是要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坚持和改进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机制,提高打击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时效性。要把集中统一行动与日常打击犯罪有机结合起来,在日常工作中充分体现严打精神,加强侦查破案工作,注重打击质量,增强打击实效。特别要及时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绝不能任其蔓延发展。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爆炸、投毒、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确保社会安宁、人民安居乐业。四要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个机遇。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把公安社会管理工作主动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要始终坚持平安为了农民,平安成果惠及农民的工作方向,切实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广大农村治安秩序良好,广大农民安居乐业。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化解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在规律和对策措施,积极主动做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有利农村发展、有利农民办事的涉农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监督评议制、过错追究制,主动减少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要积极开辟涉农服务“绿色通道”,规范农村公安执法行为,切实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农村,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要牢固树立执法观,优化执法为民工作。以人为本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目的。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执法活动中,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满足人的生存、安全、健康等自然需求,满足人的民主权利、人的公平公正等政治需求,满足人的法律素质提高人的价值实现,人的文化娱乐等精神需求,让公安工作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要坚持把依靠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动力。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从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入手,在各项公安执法工作中,真正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把公安工作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三要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必须始终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进程,始终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坚决杜绝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要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致的地方做起,切实做到所有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充分体现公平和正义。
四、要牢固树立大局观,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公安机关服务中心大局观,就是要增强大局意识,摆正自己在大局中的位置,当好地方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配角,服从服务于地方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一要强化整体意识。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是政府工作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在任何时候都要牢牢把握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从大局中找准公安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找准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自觉地摆正位置,服从大局。当前公安工作服从服务大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思想解放不够,创新不够,自身发展不够,对服务大局的要求落实不够。“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这也是公安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具体发展中,未能按照系统论的要求,把公安工作作为大局的有机整体来考察,未能从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中揭示其特征和规律。因此,公安工作的加强改进,必须牢固树立部分服从整体的意识,努力发挥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整体效应。二要服务发展大局。要树立服务中心的大局观,就是必须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理清思路,纠正不正确的思想意识、工作方法和执法行为;要体现大视野、大思路,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局部不顾全局;要坚决克服本位主义,自觉地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思考和处理问题,把公安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之中不断推进。三要创新服务能力。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更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动力。公安工作的大局观的确定,必须建立在警务的创新上,只有使公安警务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公安工作的大局观才能切合实际,才能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因此,公安工作警务创新必须破除五种思想,树立五种意识,即破除消极担忧的思想,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破除因循守旧、按部就班思想,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破除小改则喜、不改也安的思想,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破除封闭保守的思想,树立强烈的开放意识;破除特权管理思想,树立强烈的法治意识,在公安工作中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系统部署,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作者为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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