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三个重点”,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一是突出法律法规宣传。主要是深入乡镇、企业、医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二是突出业务学习。重视提高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邀请法院和司法局法律专家就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规范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对执法人员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2次以上的行政案卷评查工作,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三是突出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身边典型案件廉政教育宣传片3次,旁听法院庭审2次,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红线意识。
(二)注重“三个结合”,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依法行政与满足群众诉求相结合。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力求执法工作便民、利民、安民。行政许可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路。二是依法行政与诚信守信相结合。各村(居)依据《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等制度,与村民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实现了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三是依法行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我们先后修订完善投诉举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熟悉执法业务,避免执法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去年来,共办结各类卫生许可申报211件,监督检查158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查处34家无证行医和黑诊所,查处“两非”案件8例,征收社会抚养费573万元,将13名失信人员纳入法院征信系统。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得到锻炼,服务质量得到提高。
(三)抓好“三个落实”,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一是落实对执法流程的管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依照行政权力事项分类标准,以现行法律、法规授权为依据,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流程。二是落实对执法行为的奖惩。我们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并严格予以兑现。三是落实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参与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到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四)把握“三个环节”,抓好医患纠纷的调处。一是谋事前处置,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制度和操作规范,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在矛盾纠纷发生第一时间,根据处置流程,安排保安先行处置,同时通知公安部门赶赴处理,根据情况及时跟进劝解、保护以及固定证据等工作措施,协助民警收集矛盾纠纷参与者基本情况。二是控事中动态,将问题解决在扩大前期。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三方公正调解的影响和作用,通过言语劝解疏导不良情绪,最大限度地促成双方和解。对恶意攻击、伤害医护、计生工作人员的,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抓事后回访,将矛盾化解在和谐共处之中。一方面了解当事人后续动态,及时消除隐患,一方面跟进解释、说明情况,争取双方理解。同时,对事件发生、处置、化解的整个过程进行回顾、剖析。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对患方的民事赔偿要求,告知其依法维权的途径,引导患方理性维权。去年来,我们共成功调解医疗纠纷3起。